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布受天下】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旧梦如歌 作者:最好的小木木 文案 我写了很多年的小说了,无论是短篇还是长篇,悲剧或是喜剧。然而,它们无非关于青春关于梦想,关于爱情友情。我把这几年的短篇故事全部献给你们,也将我二十二岁以前的青春全部埋葬! 内容标签:励志人生 时代奇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他们每一个都曾是我,但也都不是我 ┃ 配角:每个故事的里的主角,曾都是别人的配角 ┃ 其它:成长青春友情爱情 ================== ☆、遇见天使   (one)   去年三月,我在校图书馆遇见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少年。当时他一个人坐在最偏远的角落里,正低着头看一本书,特别入神。柔和的灯光在他身上包裹了一层毛绒绒的光晕,看上去就像落入凡尘的天使。我在他对面的座位上坐了下来,摊开刚从书架上拿出来的小说准备阅读。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灰色的眼睛中少了这个年纪该有的光芒。我冲他微微点头,算是打了招呼。他没有理会我,合起书起身走了,单瘦的背影看上去就像一个没有重量的幽灵,随时都可能被着一阵清风吹走。   我原本以为这不过是两个陌生人再俗套不过的相遇,加上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我和他仅仅只是互相看了一眼,所以我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仅仅只是我生命中的路人Z。直到半个月后,我选修了老于的《文学鉴赏》,才再次遇见这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少年。   那天下着小雨,湿漉漉的空气让我总有一种浑身都被泼了糨糊的感觉。我和室友威威同撑一把伞,他又是那种偏胖的身材,虽然雨不大,但还是淋湿了不少。到了教学楼之后,他朝左走我往右走,分开前他对我说:“凯子啊,下了课记得等我!”我摇了摇手上了伞,算是答应了。   进教室的时候,上课铃刚好在我的头顶上面大作了起来。我吓得颤了一下,然后揉了揉差点被震聋的耳朵,把伞丢在教室后面的墙角线上,就近在最后面一排的座位上坐了下来。老于和前排的几个女生结束了感情交流,整了整衣领便走上了讲台。   开场白依旧很官腔,说了些感谢大家选了他的课之类的话,然后开始给我们推荐一些他认为很有文学价值的书籍,例如前两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华人作家莫言的《蛙》,还有余华先生的《活着》,诸如此类,都是陈列在我柜子里被我遗忘的书籍。说真的,要我看文学内涵高雅的书籍,我宁愿看那些年轻小作家们写的爱情故事。因为大作家写的书我一般都get不到他们想要表达的那个点,而年轻作家们的爱情故事则通俗易懂,读完之后深有感触,甚至有时候还会看得泪眼婆娑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我之所以会选择老于的《文学鉴赏》是因为他是我亲叔,这门课的学分我轻轻松松就可以拿到,而且,听他吹吹牛逼总比上课来得有趣。   我扫视了一眼教室,来了不到四十个人。其中八成是喜欢言情小说的女生,剩下两成则是戴着眼镜咬文嚼字的文科男。我是个特例,还有一个特例,就是那个少年。我是在我右手边的角落里面发现他的。他依旧穿着白衬衫,坐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我心里笑道,这一定是一个要风度不要温度装文艺小清新泡妞的屌丝。   可能是我的目光太过炽热让他觉得不舒服,他撇过头看了我一眼,依旧是那种没有温度的目光。我尴尬地笑了笑,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挺了挺身子,听老于侃天侃地大赞祖国山河养育了多少文人豪杰。我看见坐在第一排的女生拿出纸巾擦了擦脸,想也知道她们被老于施了多少肥料。我躲在后面偷笑,然后索性把头埋进手机看网络上连载的小说。刚看到兴起的地方,老于就毫不给面子的叫了我的名字。我抬起头应了他一声,用一脸疑惑的表情问他叫我干嘛。   老于推了推眼镜,说:“在这么严肃的课堂请不要低头和你的海绵体交流感情,看着我,你会学到更多!”同学们哄堂大笑,有的女生甚至跟粗枝大叶的大老爷们儿似的一边笑一边跺脚手还不停地拍桌子,这和我印象中看言情小说的嫩妹子差了岂止十万八千公里。我涨红了脸没有说话,用哀怨的眼神瞪了老于一眼。老于摆摆手示意我坐下。我坐下来后继续看他给前排的女生施肥,心里大赞这个园丁真是敬职敬业。   之后,老于对现在当红的作家们进行了一些评价,加上这几年根据小说改编的青春电影一个接一个——先有赵薇的毕业之作《致青春》,之后郭敬明马不停蹄地自编自导了《小时代》,韩寒不甘落后拍了《后会无期》,然后是《匆匆那年》怀念遗憾的青春——自然免不了开一场交流会。   教室里面一下子就炸开了锅,女生们叽叽喳喳像禽类求爱似的你一言我一句,顿时我以为自己正在开一场茶话会。仅有的几个男生围在一起小声地聊着天,不知道是在聊那些作家小说电影还是在聊教室里的女生。看到大家都行动了起来我也不甘落后,于是挪到白衬衫少年的身边,问:“他刚刚说的那些电影,你都看过没?”   他没有抬头,一直在看一本小说。他“嗯”了一声,然后没作声了。我心里想,要是靠上来的是一个女生保不准他就和她热络了起来。我想着该怎么继续和他聊,结果教室里竟突然安静了下来,我看了眼前面,几乎所有人都在看着我,包括老于。不明就里的我咧开嘴笑了笑,然后看了眼老于。老于拍了拍手说:“怎么停下来了?继续啊!”大家这才回过头去继续讨论,但我还是看见了一两个人投来了异样的眼光。   我一头雾水,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这时少年不咸不淡地对我说了句“你离我远点会比较好”,从始至终他都没有看我,眼睛一直盯着那本小说。我“哦”了一声,然后从他的身边挪回了原来的位置。   下课后,少年很快地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我冲到老于的身边,问:“到底怎么一回事儿?”老于一边收东西一边说:“我并没有歧视他,但我还是劝你离他远点。”我丈二的和尚似的,问:“为什么?他怎么啦?”老于大惊失色道:“你不知道吗?他有艾滋病!”   (two)   那天回到寝室后,我被威威蒙在被子里臭打了一顿,其原因是下课后我跟着老于打听那个少年的事,结果让威威自己淋雨回了寝室。   老于跟我说了事情大概的一个来龙去脉。三月初刚开学,上个学期的体检报告就下来了,好死不死的,他没有收好自己的体检报告被同学捡到了,好奇心驱使那位同学看了里面的内容,这一看也就看出了个惊天动地的结果。又好死不死的,那个同学是一个喜欢八卦的大嘴巴长舌女,这样一来就可想而知了。他开始被同学孤立疏远,然后被赶出了寝室。   我说:“有必要这样吗?基本的常识他们难道都不懂吗?还有你,老于,虽然你嘴上说不是歧视他,但你心里就是歧视他!跟他说说话怎么啦?难道这就传染上啦?”老于一脸平静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你是我唯一的侄子,我希望你能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生活,和他玩在一起你可能会失去很多的朋友。大家疏远他并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艾滋病,而是他早就知道他有,但他却一直瞒着大家。”   我为那个少年辩驳道:“照现在这个情况看来,瞒着他们才是对的!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艾滋病又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况且日常交往根本就不会被传染!”   “所以啊!”老于看着我说:“那你想一想,他是怎么得上这个病的?你的第一反应是哪种传播方式你说出来听听!”   我小声地说出了那三个会让人很尴尬的字——性传播。老于继续说:“而且现在这个时代是越来越开放了,前阵子网上又曝出了什么艾滋病患者中同性恋占了多大的比例,你说大家会怎么想。大多数人都有先入为主的习惯,会认为他是一个私生活不检点的同性恋。如果你的身边突然出现这样一个人,你会怎么想?你应该也会像他们那样觉得疏远他才是最安全、对自己最好的办法吧!”   我张了张嘴,发不出声音。老于摊开手,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看吧,你也默认了吧!所以小凯,你不要觉得大家都是恶人都歧视他,那仅仅是因为他们想要一个健康快乐安宁无虑的生活。大家都没有错,我们也不能说他错了。或许他并不是大家所想象的那样,但得了这个病,总归不是件光彩的事儿。人各有异,虽然大家都受过高等教育,但有的人谈“艾”色变,这是我们改变不了的。”   我觉得老于说的也没错,他们只是害怕他会影响到自己的日常生活和人际交往。人大多都是这种为保全自身而不顾一切的生物,不是每个人可以当圣人,当圣人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但是我身体里那点喜欢怜悯的基因在不断地作祟,它们在我柔软的心脏上面跳动着,朝着我呐喊。于是,我接收了它们的号令,开始格外关注那个少年。   (three)   他叫高原飞,文学系的,成绩还不错,在那件事情曝光出来之前他其实挺受同学老师喜欢的。我还听说上学期有男生向他示爱,可是他义正言辞地说他不喜欢男孩子。结果那个向他表白过的男生操着一张大嘴巴到处说他就是一个不敢承认自己是同性恋的同性恋,不仅仅乱,而且还虚伪。他的这一番言论我是在食堂里面听到的,当时他和几个女生在一起聊关于高原飞的话题,声音大得连窗口里面的打菜大妈都能听得一清二楚,而且越说越离谱,跟讲相声似的,那几个女生还听得津津有味。   我开始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充满了深深的恶意,不说别的,烂嚼舌根的八婆真的太多了,而且跟随附和的人也不少,这样下去世界难得清静。我看着那男生讲得绘声绘色,真把自己当成舞台上说段子的相声演员。我走过去看着他们,他抬着头用一脸“你谁啊”的表情看着我。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面无表情地说:“像你这样诋毁他人的名誉,你知道是什么性质吗?这叫诬蔑!诽谤!你都是成年人了怎么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呢?”然后,在他开口说话之前我对那几个女生说:“今天你们在别人背后讲他的坏话,明天就会有人在别人面前讲你们的,风水轮流转,迟早会轮到你们的。”   说完我立马转身走人,可是那男的似乎不准备放过我,于是站起来朝着我吼了句:“你谁啊在这瞎哔哔,你该不会就是把艾滋病传染给他的□□吧?”我转过身去微微一笑,说:“在这里瞎哔哔的人我只看见一个,现在正站在我面前。”我保持着那个微笑迅速闪人,留那男的在原地目瞪口呆。   吃了这顿并不愉快的午餐过后,我回寝室睡了一觉,然后和小柔一起去了图书馆。   小柔是我的女朋友,虽然长得一般但心地善良成熟,不像其他室友的女朋友三天一小吵七天一大闹的。她懂得整天腻歪在一起只会生产矛盾这样一个道理,所以我和她几乎都不会过多干涉对方的自由时间,三四天才见一面是常有的事儿,不过每天睡觉前还是会打电话聊聊白天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儿,实在没什么可聊的就互相道个晚安,然后各干各的。   她借了几本专业书在靠窗边的座位上坐了下来,我把上次没看完的小说从书架上拿了出来继续看。过了一会儿,高原飞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他轻车熟路地在书架中间穿梭,拿了两本书后就躲到了那个最偏远的角落,一个人缩在那里看书。他这次换了身衣服,但也不过是把衬衫的颜色换成了天蓝色而已。   见我一直盯着他,小柔拍了我一下,小声地问:“你干嘛老是盯着人家,别告诉我你对他产生了兴趣啊!”我又好气又好笑地瞥了她一眼,说:“你是不是又跟寝室里的腐女们看了些不干不净的动漫,脑子里面尽想些什么啊?”小柔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鬼鬼祟祟地说:“你知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啊?”我点了点头,然后问她:“怎么?你也歧视他吗?”她低下头看书,一脸无所谓地说:“没有啊,我反倒比较同情他,得了艾滋病就等于被死神宣判了死刑,而且还是被慢慢折磨致死。这么年轻美好的生命,多可惜啊!”听到她的话,我笑了,心里想:她果然和其他人不一样。   她抬头看着我,“你笑什么啊?跟个智障似的!”我瞟了她一眼,准备说她刻薄,没想到她先我一步说:“不过,同情归同情,你可不要和他搭上关系,我可不想被别人当成异类指指点点的。不是我说,那些人的闲言闲语是真能够淹死人的!”我的笑容僵死在脸上,然后尴尬的“嗯”了两声,低头看书。   大约半个小时后,小柔的手机在包里震动了起来。她接了电话之后便说室友忘记带钥匙进不去她要去送钥匙。她把东西收拾好,拍拍桌上的书说:“这两本书待会儿帮我放回去!”说完冲我笑了一下便走了。我耸了耸发酸的肩膀,看到高原飞还在角落里面呆着,于是我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他翻了页书,压低声音说:“不是跟你说了离我远点吗?”我把小臂伏在书桌上,把头凑过去问:“你怎么知道是我啊?”他抬起头用那双冰冷的眼睛看着我,两片薄唇一张一合地说:“因为在这个学校里,除了你就没有别人还会靠近我。”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冰冷冰冷的,但是我知道,他的心里已经哭得歇斯底里了。   我把手伸了过去做出握手的姿势,笑着介绍自己:“高原飞你好,我叫于凯,传媒学院的。”他呆呆地看着我,好久才怯生生地把手伸出来,嘴角微微上扬,“你好于凯!”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然而我却想哭。因为在这个笑容里,我看见了一个艾滋病少年对友情的渴望,看见了他对这个世界又恢复了那么一丁点的信心。他低下头,两颗热泪滴在了书页上摊成了一大片。   我想,他所有的冷漠都来自于身边之人的孤立和厌恶,然而他的内心,一定是柔软的、温暖的。此刻他已经不在乎其他人怎么看,因为他获得了一个真诚的微笑,获得了一个友好的握手,获得了久违的温暖相待。而我,从未在乎过别人怎么看,即便周围的人都用异样的眼神射击我,我也觉得错的是他们大多数人,而不是我一个。   之后我们一起去校外的餐馆吃了饭,他还执意要用公筷夹菜,我笑着说他没常识,一起吃饭是不会被传染的。他放下筷子,说:“我就是怕有一天他们会像现在对我一样的对你!”我无所谓地笑笑,说:“我从来都不在乎别人用怎么的眼神看我,因为我不能控制,所以我就不能在乎。一个人如果太在乎自己不能控制的东西,那么他迟早都会疯的。你也要这样想,错的不是你,而是这个操蛋的世界!”他低着头,苦笑了一下,说:“错的不是我,也不是这个世界,而是当初执意要把我生下来的女人。她已经得到了解脱,而我却还得苟延残喘地活着!”   听到他说的话,我大概猜到了他是怎么得这个病的。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所以气氛也显得比较尴尬。周遭的气氛十分热闹,空气都是诱人的菜香。我和他都低着头,看着自己碗里的饭菜,思绪已经飘得老远。好久,他才抬起头来,冲我笑笑,继续吃饭。   我知道我无法体会他那种被疾病折磨了二十年的心情,所以我也就没资格对他的生命进行过多的评论。人只有切身经历过某件事情,才有足够的资格谈论它。我想,我唯一能做的不是如何安慰他,而是要在他的身边陪着他,什么都不做,陪着他就好。   (four)   四月来临的时候,天空终于放晴了几天,不过在那之后,更加凶猛的大雨断断续续一直到四月半才真的停下来。在那大半个月的时间里,高原飞一直持续着低烧的状态,整个人就像放久了的蔬菜。期间我好几次要他多穿点衣服,他总是边发抖边擤鼻涕地说他是在锻炼自己的免疫能力。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天气真正放晴了以后,我和他去爬了岳麓山。那天是周六,加上是难得的好天气,所以爬山的人特别多,就连好多大爷老太都成群结队的一边放着七八十年代的老歌一边谈笑着朝山顶进发。我回过头去看到他双手撑在膝盖上气喘吁吁的,看上去就要撒手人寰似的。我又原路返回走到他身边,陪他在路边坐了下来。   他喝了点水,气息不匀地说:“好久没这么动过了,真的会要命的!”我拍拍他的背,笑道:“你就应该多锻炼锻炼,这才是增强抵抗力最好的方法,你那什么大冷天穿一件衣服纯属扯淡,抵抗力没上来倒把自己先送进医院了。”他笑了笑,没接我的茬儿。我继续说:“你看,春天的山林里弥漫着雨后的雾气,空气中的灰尘都被洗干净了。不仅空气好,回归自然也能让疲惫的身心放松。看着身边的一草一木,感受它们那种你追我赶的生长;看看那些吐绿长新芽的老树,它们况且都好好活着,更何况我们人呢?”   “哟小伙子还挺有人生感悟的嘛!”身后的老太太笑着对我说,我朝她笑着点点头,然后一脸嘚瑟地对他说:“听到没有?人家老太太都觉得我说得对,你啊,也不要老是窝在图书馆里,有事儿没事儿就叫我出来走走,我虽然是长沙人但说实在的我好多地方都没去过。有时间我们就一起去逛逛,坡子街的小吃挺多的,上次威威他们去了也没叫我,回来就各种嘚瑟说吃了什么什么好吃的,听得我都流口水了!”   高原飞笑了笑,说:“我只听说女人里面产吃货,没想到你个大男人也喜欢吃!”我搂过他肩膀,说:“民以食为天,谁没事儿跟天过不去啊。这样吧,明天我们就去坡子街,到时候我请客,咱们把长沙所有的好吃的都尝个遍,怎么样?”他站了起来,边走边说:“那还是AA吧!”我冲上去推了他一把,然后大笑着跑开。   那天回到学校后已经是傍晚了。吃过饭他便回了他租的房子,我则回了寝室。洗完澡出来我接到了小柔的电话,她在电话那边说了句“我们见个面吧,我在你寝室楼下”,我嘴巴还没张开她便挂了。我穿上衣服下了楼,看见她坐在外面的花坛边上,一脸铁青的看着我。我走到她旁边坐了下来,问:“怎么啦?什么事这么急啊?”   “你怎么跟他交上朋友啦?你知不知道你在干嘛?”她的语气非常不好,一张脸臭得都要烂了,“要不是今天佳佳她们在岳麓山上看见你和他有说有笑的,我还真不知道你会瞒我到什么时候!”我做了个“打住”的手势,说:“我瞒你了吗?我只是没跟你说而已,况且我和他交朋友又不是背地里偷偷摸摸的,我们光明正大地一起看书一起吃饭一起爬山,我怎么就瞒着你了?”   “这还不叫瞒着我吗?你知道佳佳回来之后她们几个怎么说的吗?她们要我立马和你分手,她们怕你也得了那种不干不净的病然后传给我再传给她们!”她的语速之快让我脑子有点转不过来,但我还是听清了那几个关键词,所以我反问她:“那你现在就是来跟我分手的咯?”她甩了我一眼,说:“我的意思是你应该立马和他断绝来往然后去做一个检查!”我笑道:“你怎么跟他们一样说风就是雨的啊?关于艾滋病的常识你好好看过没有啊?吃饭是不会传染的!”   “那万一他和你一样老是牙龈出血呢?这样唾液里面就会有病毒,就会通过筷子沾到菜上面,然后进入你的口腔感染那些创口!”她越说越急,手不停地挥动着,差点就要跳起来了。我无奈地看着她,说:“你脑洞这么大怎么不去写科幻小说啊?这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那也是有可能的啊!”她瞪着我,继续说:“我不管,明天你就和我一起去旁边的医院做检查,然后和他断绝来往,我可不想我的男朋友被别人指手画脚!”我站起来背对着她,说:“明天我有事,即便没有事我也不会去做什么检查!杜小柔你的心理作用太强大了,简直了都!还有,如果你觉得我感染上了你跟我分手就好了,没必要在这里为我担心!”她拉着我的手臂将我转了过去,气势汹汹地看着我,“我为你担心得要死要活的,你竟然这样说!于凯你太让我失望了!说白了你就想做圣人,你从心地里面觉得大家都是恶人只有你好人!你太自私太虚伪太恶心了!”   我涨红着脸说:“对啊,我是想做圣人!因为我知道他多么需要别人的关怀!他从小就被确诊了艾滋病,他的生活和我们天差地别的。我们在和同伴一起玩耍的时候他一个人看着别人发呆,我们过着好吃好喝的生活他却被疾病折磨得痛不欲生。你了解过一个艾滋病人并发症发作时的痛苦吗?你看见过他一个人强忍着疼痛装作若无其事来上课的样子吗?你们只是在背地里不痛不痒地谈论人家,但是却不知道他有多痛!你们把他的遭遇当笑话来看待,却不知道这样会对他造成多大的伤害!我一直以为你和他们不一样,最起码你是理智的,是讲道理的,没想到你跟他们压根就没有差别!你也不过是虚伪而已,装做自己和他们不同!”   “我从来都没有伪装过自己!我也希望你能够像其他男生那样天天来找我,我也希望你能带我去看电影我们一起去逛街一起吃好吃的。但是你不喜欢这样的日子,那好我就依着你,你不找我我就不找你,但是你觉得这样的恋爱有意思吗?我们在一起多久了,小半年有了吧,我们哪怕去看过一场电影吗?我们和其他朋友一起出去唱过歌吗?平安夜情人节你送过我什么礼物吗?你无非是想要去图书馆了没人陪就打个电话给我,或者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就来找我一下。这他妈算什么狗屁爱情?”她说着说着,最后变成涕泗横流地朝着我吼,旁边好多看热闹的人说说笑笑,她破口大骂道:“滚开!”然后抽了一口气继续对我说:“是你自以为我和别的女生不一样,那都不过是你太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找了个多么善解人意的女朋友。其实我一点都不善解人意,相反的,我一点都不能够理解你,甚至我觉得自己从未了解过你!而你也从未真正了解过我,因为你把时间都花在那个人身上了,你愿意去了解人家的过去了解人家的痛苦甚至愿意整天陪着他,但你却可以一整天不给我打一个电话。我担心你会被传染会被别人指指点点,你却在这里维护他说我虚伪不善解人意!于凯,你想清楚了,你自己选的路自己好好走,从此我们分道扬镳毫无瓜葛!”说完,她转身走了,我叫了两声她的名字,她没有回头。   这时,威威从楼道里走了出来,焦急地说:“你怎么还不去追啊?”我坐了下来,把头埋进双腿中间,我说:“追上去又怎么样?这样就意味着我妥协了,我不能再当高原飞的朋友,我要再次让他伤心,再次让他变成一个人。但小柔不一样,她没了我还有佳佳他们那群朋友。高原飞呢?他现在除了我,还有谁会陪他呢?还有谁了解他的痛苦呢?”   “凯子啊,你真的要这样下去吗?”威威在我旁边做了下来,说:“虽然我理解你,但是并不代表所有人都能够理解你。有时候我看到那些人对你评头论足的我也觉得你完全可以选择更好的生活,你完全可以交很多更好的朋友。但是你却选择了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不能理解的道路。”   “那是因为绝大多数人都只是从别人的嘴里了解高原飞,而不是真的通过和他交往来了解他!”我说完,深吸了一口气,大步流星地上了楼。   (five)   回到寝室后我看了会儿书,其实就是心情烦躁地乱翻着,什么都没看进去。寝室里只有我和威威,还有两只鬼不知道是回家了还是跟女朋友开房去了。我在床上躺了下来,回想之前在楼下吵架时小柔对我说的话。虚伪,自私,恶心。这三个词语就是她对我的评价。我冷冷地笑了两声,咬着牙齿对着上铺床板说:“很好!”   威威洗完澡回了宿舍,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男孩子。威威说:“凯子啊,有人找!”   我连忙坐了起来。那个男生扫了一下我们寝室,可能出乎意料的干净让他觉得有些惊讶。他在凳子上坐了下来,我下床倒了杯水给他。他看上去有点紧张,就像卖国汉奸出卖情报似的。我问他有什么事,他喝了口水,说:“其实我这次来的主要目的是想拜托你一件事儿。”我说:“什么事儿你直说!只要我于凯能做的我绝对帮忙。”他低着头,看上去有些羞愧,我拍了他一下,他才怯生生地跟我说:“这件事现在也只有你能够做了。我希望你好好照顾原飞,不要像我那样背叛他可以吗?”   我听得一头雾水,于是问:“什么叫背叛?”他看上去有些难过,声音也开始一抽一抽的,“其实我是原飞的高中同学,在他搬出去之前我们也是住在同一间寝室。我早就知道他得了艾滋病,但是我一直没告诉别人。他其实不像别人说的那样是一个很混乱的人,相反的,他很爱干净,生活非常有规律甚至可以说每天的生活都千篇一律没有任何新鲜的地方。为了避免别人拿错他的生活用品,他所有的东西都是锁起来的,他很怕会传染给大家。然而大家都以为他小气。在高中的时候,虽然有很多同学孤立他,但是也有不少明事理的人愿意和他做朋友。他人非常好,说话温柔,待人处事都非常冷静,他从没有和任何人发生过冲突,即便别人再怎么侮辱他他也不会生气。他很有爱心,总之是一个很好的人。但是,我还是选择了背叛他!”他看上去懊恼不已,心中有些负面情绪没有地方发泄,于是端起水杯一口喝了一下去。我又给他倒了一杯,继续听他说:“因为他的体检报告被我们寝室长的女朋友捡到了,所以寝室长开始孤立他针对他骂他是祸害是不干净的人,然后发动班上的人也孤立他。我这个人胆小,不敢站出来为他说话,不敢帮他澄清那些子虚乌有的谣言,不敢继续做他的好朋友。我简直就是没用的孬种!其实好几次我都想过去和他说说话,安慰安慰他,但是你知道的,大家都那么针对他把他当怪物,我怕我靠近他别人也把我当怪物。”我拍拍他的肩膀,算是给他一点勇气。   “刚刚我在楼下看见你和你女朋友吵架,我以为你会选择你的女朋友选择放弃和原飞做朋友。但是你没有,我很佩服你!我知道你是真心想要帮助原飞,真心和他交朋友。所以,不管现在是不是为时已晚,我还是要拜托你,请你一直做他的好朋友行吗?原飞交上我这种朋友算是他倒霉,但是我相信,能交到你这个好朋友一定是他一辈子的财富。”他是看着我的眼睛说完这段话的,我能在他的眼睛里面看到闪耀着真诚的光芒。我点了点头,说:“放心,我会好好照顾他的。他有你这个朋友,也同样拥有了一笔不小的财富。虽然我们改变不了大家的想法,但是只要我们努力让大家看到真实的他,大家也一定会相信他是一个好人。”   他用力地点了点头,握紧我的手说:“谢谢你于凯!谢谢你!”   我开始相信在他们当中,其实有很多人都像这位同学一样,他们的身体里面也有那些怜悯的基因在,只不过他们没有响应那些基因的号召,没有付诸于行动,但他们却在心底默默地为他祈祷。   第二天在坡子街,我和高原飞吃得不亦乐乎。然后我们去了橘子洲头,我们坐在江边的长椅上,看着对面的高楼大厦在阳光下闪着光,看着江水轻轻地晃动着如同在拍打着节奏,看着这个世界依然充满了温暖。   我把他高中同学的事告诉了他,他听完之后,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轻轻地笑着,然后哭了。我相信在那一刻,他心里所有的委屈都融化了成了泪水。有时候,我们只要知道还有个人爱着自己就够了,即便他不能陪在自己身边。至于其他的,都是过眼烟云。   后来老于找我谈了次心,我跟他说了关于高原飞的事情。了解了他的身世之后,老于非常同情,他对我说:“从小到大你就是一个充满了正义感的孩子,既然你选择成为他的朋友那么你就一定要好好对人家,不要再伤害人家知道吗?他再也经不起那样的伤害了!”   老于又把相关的事情报告给了学校,学校开展了一次关于艾滋病的讲座,并且用很委婉的方式告诉了大家关于高原飞的事情。那场讲座后,我虽然没有看到有人主动和高原飞交朋友,但最起码那些谣言已经没有再传播了,大家也不再把他当瘟神隔离在另外一个世界。   我跟高原飞说:“你搬回寝室吧,外面房租多贵啊。”他笑着回答我:“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住的日子,这样我也不必小心翼翼地生活着。”我开玩笑说:“那我搬过去和你一起住吧!”他歪歪嘴道:“那别人会真以为你和我搞基呢!”我拍了他一把,笑骂道:“去死吧!”   我没想到,一语成谶。   (six)   劳动节之前我邀请他放假到我家去玩,可他说不想麻烦我的家人,于是我也没有回家,如果我回家了我不知道他该怎么度过这四天假期。为此他内疚了好一会儿,一个劲儿地劝我回去,说他一个人可以的。但是我就是放心不下他,可能真的存在着某种心灵相通心有灵犀之类的,我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朝着我呐喊,要我陪着他。   劳动节前一天就放了假,于是我们去靖港古镇玩了一天,回来之后已经累趴了。七点多,我们在外面吃完饭便各自回去了。寝室里面就我一个人。洗完澡我看了部青春爱情电影,然后躺床上准备睡觉,结果接到了小柔的电话。电话那边的她似乎喝醉了,声音时大时小,听起来飘乎乎的。然后手机那边传来了佳佳的声音,她说:“于凯你到桥下面的重庆火锅来,柔柔喝醉了一直叫唤你的名字呢。”我挂了电话,想了一会到底要不要去。既然当初她都把话说得那么决绝,我觉得我也没必要再过去,一是不要给自己希望,二是不要给她希望,不然只会再痛苦一次。结果三分钟后她的电话又打来了,我没接。接下来的十分钟我的手机一直在震动,到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准备接电话把话说个明白,没想到打过来的竟然是高原飞。我接了电话之后只听见那边有断断续续的声音,似乎是在非常用力地呼吸,听起来非常痛苦。我大声地“喂”了几声,没听到他的回音,于是冲出了寝室。   到了他的出租屋已经是十分钟后,我捶了半天的门都没有人应门,打他的手机只听见在里面响。旁边两位房客出来骂了两句,于是我要他们帮我一起撞门。门被撞开已经是一分钟之后的事情,但是我却觉得过去了半个世纪。女房客看见屋内的景象大叫了一声,然后在旁边剧烈地呕吐了起来。   高原飞趴在床边,地上都是血,白色的床单也被染得通红。他的手机握在他的手里,也染满了血。我抱起浑身是血的他冲了出去,拦了部出租车到了旁边的医院。他被推进了急诊室后我一下子倒在了冰冷的地板上。   两个护士过来把我馋了起来,问了我关于高原飞的相关情况,我只是不停地说他是艾滋病患者,声音带着哭腔还一直颤抖。护士带着我清洗了一下身上的血,然后让我换上了病号服,仿佛得艾滋病的人是我。   半个小时后,我看到了高原飞。他的脸色苍白得如同病房的墙壁,面部戴着呼吸器,说话的声音几乎听不到。我握着他的手,告诉他我在这里。   医生说,艾滋病毒引发了多种并发症,其中大出血的原因是消化道多处出血,肝脏渗血,从而吐血和便血。医生还说他已经流失了近两千毫升的血液,虽然已经输了血,但只是治标不治本。   我拿他的手机打电话给了他爸爸,他爸爸听我说完情况之后只是说了句最快第二天早上才能过来,让我帮忙照顾着。我颤抖着挂了电话,看着病床上的高原飞半睁着眼睛看着我,似乎生怕我会离开他。我在他床边坐了下来,在他耳边说:“放心,我在这陪你!”他的眼角流出了泪水,呼吸也很急促。   凌晨他又吐了一次,乌黑的血粘稠粘稠的。然后血压急速下降,医生也进来了。他再一次被推进了急症室,不过这次没有被推出来。医生看了我一眼,让我在死亡确认书上签字,我迟疑了一会儿,才颤抖地签上我的名字。   死亡时间:2015年5月1日00:22   我走进急症室,护士正在把他身上的一些医疗器械拿下来。我走到床边,他身体□□着,苍白的皮肤已经失去了光泽,看上去就像是披了一层大蒜皮。他的嘴角下巴还残留着黑色的血,他的面容安详,看上去没有痛苦。我轻轻摇了摇他,他的身体晃了晃,任由我摆布。我张开嘴巴想要叫他的名字,可是喉咙里却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我在床边跪了下来,趴在他的身体上嚎啕大哭。   (seven)   早晨七点多,他的爸爸过来了。他跟高原飞一样纤瘦,如同随时都会飘走的幽灵。他看上去很憔悴,握着我的手说了声“谢谢”,然后进了停尸间。   之后我接到了小柔的电话,她的声音很沙哑,听起来就像变声期的男童。她说,昨天高原飞给她打了个电话,要她跟我和好。我坐在停尸间外,低着头听她把话说完,然后我说:“你来看一下他吧,三医院,停尸间。”   十几分钟后,她过来了。她的面容看上去很憔悴,昨晚一定是折腾了一宿。我想在她的心里,或许还是爱着我的。她走上前来把我拥入怀中,抚摸着我的头发,说:“对不起!”   我不知道这句对不起是说给我听的,还是说给高原飞听的,但是我知道,此刻她的心里一定和我一样,充满悲伤。   上午十一点,高原飞的身体被推进了焚尸炉,在那之前,我帮他换了一身干净的白色衬衫,如同我和他相遇那天一般,看上去就像一个坠入凡尘的天使。只不过,他现在要回天堂了。   朋友,一路安好! ☆、穿越时空的少年   #第一天   琴爱上司的那个傍晚,天空美得不像话。火红的夕阳正慵懒地在西边的山头上漫步,它周围的天空布满了红色的晚霞,再周围是橘黄色的,到了琴的头顶上,天空却是湛蓝色的了,整片天空看上去就像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大画家画的一幅油画,静谧而浓烈。   琴仰着头,一边走嘴里一边哼着轻快的小调,脑子里还想着今天上学路上与自己擦肩而过且似曾相识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谁的少年。突然,她被一个男孩子猛地拉了一把,一辆红色的机车嚣张地从她身边飞驰而过,带来的风甚至掀起了她的校服短裙,等她反应过来刚才差点丢了小命的时候,她脑子里的那张脸就活生生地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琴大张着嘴巴,欣喜和激动溢于言表,她眨了眨眼睛,怕是自己产生了幻觉。她指着面前气息不匀的少年,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你……”   少年轻轻地捏了下她的脸,灰色的瞳仁微微颤动,就像两颗小小的鹅卵石,“怎么?吓傻了?”   琴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举止已经完全脱离了淑女的范畴,于是立马闭上嘴巴,手也收了回来,微微颔首,一张脸嫩红嫩红的,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个……谢谢你救了我。你叫什么名字啊?回头请你吃饭!”   少年露出不二周助一般迷人的笑容,阳光从他的身后打过来,让他看上去就像是从西方神话的幻境里走出来的天神一样,那种感觉,比站在镁光灯下的男模特都要带感。他的右手轻轻地摸了摸琴的头发,声音好听得就像是一首能够唤醒所有生命的歌,又似乎能够融化一切,“我叫司。下次走路的时候不要看天了,天空是很美,但你更美!”说完,少年挥了挥手,转过身去汇入了拥挤的人潮。   琴的眼睛里闪烁着金色的光芒,仿佛看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那个人一样,等她从刚才的画面里醒过来时,那个天使一般的少年已经消失在了街角。   #第二天   俗话说得好,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第二天一整天,琴满脑子都是那个笑得春风拂面的少年,老师上课时讲的内容几乎都被大脑屏蔽掉了。放学后,琴迫不及待地冲出了学校,一双眼睛像是扫描仪一样在人群中搜索那个少年,完全没注意到后面有个没长眼睛的冒失鬼踩着自行车横冲直闯地朝她飙了过来。   “前面的同学快点让啊,我刹车失灵啦!”自行车上的冒失鬼一边稳着自行车一边撑大嗓门喊,脖子上的筋都爆出来了,可是琴的两只耳朵完全只留下了摆看的作用。   “同学——快让啊——”冒失鬼夸张地大声喊道。   “他叫你让开,你没听见吗?”熟悉的声音突然在琴的耳边响了起来,琴一转身,又被人拉到了一旁,自行车“呼”的一声擦身而过。琴抬头一看,果真是昨天遇到的少年。   “你是不是不被撞一下就不舒服啊?走路怎么老是不长眼睛呢?”司愠怒地埋怨道。   看到司的脸之后,琴突然有些害羞,于是把头低了下来,口齿不清地说:“那个……我只是在找你。”   “找我干嘛?”司纳闷地问。   “我……”琴抬起头,刚张开口,一个男孩就朝着她跑了过来。   “琴!你在这里干什么啊?”男孩看了看琴,然后用极其不屑的眼神上下打量了一下站在琴面前的司,质问道:“他是谁啊?你朋友吗?怎么都没见过?”   琴推了推男孩,就像推开一个电灯泡一样,“不关你事啦!你先走,我有点事要和他说!”   “你有什么事和他说啊?”男孩用力地抗拒着,充满敌意的眼睛瞪着风度翩翩的少年,“我难道不能听吗?”   琴一边推一边说:“我说了不关你的事啊!”   “怎么就不关我的事?你可是我的女朋友哎!”男孩话一出口,琴的手就收了回去,一张小脸涨得通红的,憋着嗓子喊道:“谁是你女朋友啦?不要乱说好不好!”喊完,她瞄了一眼身边的司,司正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两个人,脸上带着微微的笑容,“你有什么事跟我说啊?”   琴看了看司,又看了看那个男孩,扭捏了半天,一把拉着司的手气势汹汹地朝着前面冲了出去。男孩愣了一下,一边追一边大声地喊道:“你们这是干嘛?给我站住!哎!听到没?”   “你难道看不出来吗?人家琴喜欢那个男生!”一个穿着同样校服的女生突然出现在了男孩的身后,她双手交在胸前,一脸幸灾乐祸地挑衅道:“律,你不是说琴是你的女朋友吗?看来,琴并没有打算要做你的女朋友哦!”   “琳你给我闭嘴!”律瞪了女生一眼,等他再朝着琴离开的方向看过去,两个人已经消失在了视野里。   琴拉着司暴走了很长一段距离,最后在广场旁边的巷子口停了下来,弯着腰一只手撑着墙壁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哎,你要拉着我的手到什么时候?”司背靠着墙壁,看着这个莫名其妙的女生有点哭笑不得。他的右手随意地插在粗布裤兜里,从散开的白衬衫领口里露出了里面白净细嫩的皮肤,和微微凸起的锁骨。琴听到他的话,立马松开了手,猛地退后了两步,尴尬地摇了摇头,嘴里直说对不起。   司笑了笑,就像在脸上开了一朵花,“你这样你男朋友会吃醋的。”   司的话音刚落,琴就立马朝着他吼了起来:“我都说了他不是我男朋友!他只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而已!真的不是我男朋友!”琴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极力地辩解她和律的关系,在学校里甚至老师都以为他们俩是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律也时常站在琴身边向全校男生宣示主权,琴也懒得费口舌解释,然而在司的面前,她却那么急于撇清和律的关系。   “你干嘛这么激动?”司被琴突如其来的气势给吓到了,愣了一会儿后他扬嘴笑道:“你不用跟我解释,我看得出来,他很喜欢你。你都没看到他刚才看我的眼神,都要把我生吞活剥了似的。”   “他喜欢我但我可没说我喜欢他!”琴嘟嘟囔囔地说。   “好了,咱们不纠结这个问题了!”司摆了摆手,问:“说吧,你有什么事跟我说?”   琴吸了口气,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双手紧张得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摆,扭扭捏捏地“我啊你的”结巴了半天,才鼓起勇气抬起头闭着眼睛问:“你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啊?”司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哭笑不得地说:“我昨天不是告诉过你了吗?我叫司!”   “那个……昨天,我没听清楚!”琴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小声地说:“我叫琴,钢琴的琴。”   “嗯,我知道。你一路拽着我到这里,就是为了问我的名字?”   琴点了点头,又猛地摇了摇头,结结巴巴地说:“不是,那个,我想问的是……我们以前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司皱着眉头似乎在努力地回想着,尔后摇着头笑道:“应该没有吧,我两天前才来到这个小镇。”   琴的心里突然有些失落,捋了捋自己的头发,“不好意思,突然莫名其妙地把你拉来这里。我只是讨厌律说我是他的女朋友,他从来都没有考虑过那会让我很尴尬。所以,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都明白!他只是喜欢你而已,像他这样敢爱敢恨的男生,不是很好吗?”司歪着头,眯着眼睛笑着,阳光散落在他的发丝上,反射出黑亮的光芒。“好了,我还有事,先走了!你也快点回家吧。”司温柔地拍了下琴的头,从她身边走了过去。   琴愣住了,被喜欢的男生摸头让她一时间晕头转向,但那轻轻的一摸却又给她注入了无穷尽的能量。她转过身,红着脸问:“那个,我们还能再见面吗?”夕阳的光芒穿过梧桐树叶的间隙落在她的脸上,把她的脸映照得楚楚动人。   司转过身,抿着嘴角想了想,似乎在想一个完美的回答。他迎上琴炽热的目光,微微一笑,“或许会,但或许又不会。”   琴看着离自己一步之遥的司,他的呼吸都仿佛带着诱人的香气,如同催情剂一般刺激着琴。琴像是豁出去了一样捏紧了拳头,然后冲上去一把抓着司的衣领,踮着脚闭上眼睛亲吻了他桃红色的薄唇。司一脸错愕地看着这个毛毛躁躁有点害羞的女生,嘴唇传来的温度和香甜的味道让他一时忘了做出反应,直到琴松开他的衣领,他才意识到,自己被这个其貌不扬的丫头给强吻了。   “你这是在干吗?”司手足无措地问道,精致的小脸上蹭出一抹绯红。   琴顶着烧得火红的一张脸,咬了咬嘴唇,撒开腿逃似的跑开了。   司看着在夕阳照耀下像小孩子一样的琴,微微地笑了。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毁色很严重的老旧照片,看着照片上并肩而坐的少年和少女,虽然他们的面部轮廓都已经模糊了,但是依然可以看出他们当时风华正茂的样子。   ——原来,夜空中的星星,是这么美啊!   司站在小阁楼的窗户边,仰望着夏天撒满星辰的夜空,微风轻拂着他的脸庞,带着淡淡的花香。楼下院子里的虫儿虽然有些聒噪,但是静下心来,却也可以听到一场别开生面的演唱会。司的嘴角微微上扬着,细小的酒窝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在他的脸上捏一把。他眨了下眼睛,细长的睫毛上,挂着晶莹的泪水。   你们,到底在哪儿?   #第三天   温暖的阳光从木质天窗里撒进来,和不知名的小鸟一起把司唤醒,用这样温暖的早晨残忍地告诉他,新的一天到来了。   司睁开眼睛,右手遮住阳光然后慢慢地挪开,天很蓝,云很白,阳光很刺眼。他坐起来,目光落在身边的老照片上。   只剩下三天了!司这样提醒自己。   接下来的一整天,司几乎跑遍了整个小镇,最后实在太累了,走进了学校附近一对年轻情侣开的小咖啡馆里,从书架上挑了一本书,点了一杯咖啡,这样一坐就是两个小时。   咖啡杯里的咖啡几乎没怎么喝,他的手上,拿着那张老旧的照片,眼睛时不时看一眼周围的年轻人。   他似乎,是在寻找着照片上的人。琴这样想。   “司,照片上的人是谁啊?”刚刚放学的琴一走出校门就看见了坐在咖啡馆里的司,并且观察了他好一会儿,直到走到他身边看见他手里拿着的照片,她才猜想司可能是在找人。   司被突如其来的琴吓了一跳,他一脸受到惊吓地捂着胸口,说:“你吓到我了!”   琴鼓了鼓嘴巴,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啊,没想到你看得这么出神。”   这时,律气冲冲地走了过来,一屁股坐了下来,端起司面前的咖啡仰头全喝掉了,然后像是古装剧里喝酒豪迈的大汉一样把杯子“duang”地一下扣在桌子上,而且还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咖啡,说:“渴死我了!”   司看着坐在对面的律正在用一种挑衅的眼神看着自己,他朝着律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说:“你好,我叫司。”   律瘪了瘪嘴巴,没好气地说:“律。我警告你小子,琴是我的,你不能跟我抢!”   琴狠狠地瞪了律一眼,“如果你再说这样的话,我就跟你绝交!别以为我不敢!”   律张开嘴想说什么,可是生生地卡在了喉咙里,一股憋屈堵在胸腔里,闷闷的,让他有些喘不过气,他脖子以上的部分都涨得通红的,脖子上面的血管都爆出来了。   站在门口的琳走了过来,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司,目光掠过气得说不出话的律,对一脸不高兴的琴说:“你要喜欢人家就直接跟他说,这样也省得律一天到晚说你是他的女朋友。律可是一门心思都在你身上,你这样律很痛苦的。”   琴扫过三个人的脸,低着头没有说话。   司把小说合了起来放回旁边的书架上,快步走出了咖啡馆。琴拉着书包带子“咚咚咚咚”地追了出来,律紧跟其后。   琴跟着司的脚步边走边说:“如果是在找人的话,我可以帮你吗?”   “我觉得还是不要麻烦你了,不然律会把我当成假想敌的。”   “才不是什么假想敌,我是真的,喜欢你!”琴有些难为情地说出了心里话,司听到她这样说,脚步也停了下来,而他们身后不远处的律一脸受挫地哭丧着脸,朝着琴的背影大声地吼道:“笨蛋琴,我再也不要理你了!”   琴错愕地转身,看见律飞快地逃离了这个地方,琳喊着他的名字追了上去,两个人的影子被夕阳拉得老长。琴说:“看吧,律那么优秀,喜欢他的女孩子有很多的,不差我一个。”   司苦笑着摇了摇头,“那你有没有看到,他刚才大声喊的时候那种悲伤的表情呢?我想现在他的心里,一定很难过。琴,为什么他那么喜欢你,你却不能喜欢他呢?”   “这个世界上的感情从来就不是对等的,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我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把他当成亲人一般,把他当成哥哥。和哥哥谈恋爱,你不觉得很奇怪吗?”琴的眼睛里噬满了泪水,扯了扯嘴角,接着说:“那么我问你,我也喜欢上你了,你又会不会喜欢我一下呢?就一下!”她伸出了右手的食指。   司背过身去,低着头说:“琴啊,再过两天我就要离开这里了,我们以后不会再见面了。所以,不要喜欢我,也不要再让律伤心了。”   “你要去哪儿?”琴擦掉眼泪问。   “我之所以会来这里,是为了寻找照片上面的两个人,期限只有五天的时间,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所以琴,谢谢你喜欢我,但是请你停止,好吗?”司背对着琴,他的背微微地抖动着,琴捂着嘴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说:“那么,就让我帮你找到他们吧。最起码,要让你不留遗憾的离开啊!”   “嗯!谢谢你!”司转过身来,露出灿烂的笑容。   琴也笑了,“那么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呢?”   “他们啊?他们是我无论如何都想要再看一眼的人。”司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虽然带着微微的笑容,但是眼睛里却闪动着不易察觉的泪光。琴看着司那种既幸福又悲伤的表情,突然间有一种心疼的感觉。司的声音有些哽咽不清,他转过身去慢慢地走着,吸了吸鼻子,继续说:“他们,是我的爸爸妈妈,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们了。”   琴走在司的右边,问:“我能再看一眼那张照片吗?”司拿出照片递给琴,琴仔细地看了看,“都看不清了,这是他们年轻时候的照片吧。这背景,有点像是在小湖旁边拍的。”   “我去那个湖看过了,是在那里拍的。这三天我在小镇上一遍又一遍地走,可就是没遇到他们。”   “会不会,已经搬走了?”琴小心翼翼地说。   司摇了摇头,情绪有些激动,“不会的!他们一直都生活在这里,他们在这里读书在这里生活,直到死去。”   琴惊愕地看着司,她难以理解司刚刚说出来的话,所以问他:“你怎么知道的?”   两个人拐过街角,司停了下来靠着墙壁,低着头说:“因为,我其实是从未来穿越回来的。我知道你可能不会相信,觉得我是在开玩笑,但是事实就是这样。”   琴难以置信地看着司,司抬起头看着琴的眼睛,说:“琴,帮我保守这个秘密好吗?”   琴点了点头,“那么,可以跟我讲讲你的故事吗?”   司想了一会儿,边走边说:“在我三岁那年,发生了一场意外,爸爸妈妈为了救我在那场意外中去世了,而我则被孤儿院收养。三天前,我遇到了时间旅人,在我们那个年代,遇到时间旅人是非常非常幸运的事情,于是我跟他说,我想回到过去见一见我的爸爸妈妈。他要我找一样我爸妈的遗物,我把照片给了他,他便把我送到了照片里的时间点,但因为时间太过遥远,所以没有办法精准地控制时间和地点。他告诉我,我能在这里停留的时间,只有五天。五天过后,不管我是否完成了心愿,都会被月光带回去。”   “那么现在,你的爸爸妈妈应该还很年轻吧!”   两个人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到了湖边,司在长椅上坐了下来,说:“应该不到二十岁吧。”琴在他的身边坐了下来,问:“你知道他们的名字吗?”司摇了摇头,说:“当时太小了,没有记住他们的名字,我只记得爸爸的左手手臂上有一条刀疤!听爸爸说,那是他在读高中的时候为了救妈妈而留下的。”司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看着自己的脚尖,琴抬起手搂着司的脖子,把他的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左手轻轻地抚摸着司的头发,说:“放心,一定会找到的!你这么认真地找,上帝一定不舍得让你失望地回去。最后两天,让我陪你一起,好吗?”   司点了点头,说:“琴,谢谢你!”   #第四天   周六的天气有些热。   八点多一点,琴就看到司已经坐在了湖边的长椅上,出神地看着那张老旧的照片。阳光撒在他的发丝上,闪闪发光。琴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了下来,从包包里面拿出一份煎饼递给司,笑着说:“我自己做的,你尝尝。”   司愣了一下,不好意思地笑着接过琴手里的煎饼,“谢谢!”他轻轻地咬了一口,嚼了几下之后突然望着煎饼发呆。琴本来期待着司能够笑着说“真好吃”之类的,可是看到司面无表情,一下子也泄了气,问道:“是不是很难吃啊?”   司回过神来,笑着摇了摇头,说:“这种味道,很特别!”说完,他三两下就把煎饼解决掉了,然后接过琴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嘴,说:“明天也给我带,好吗?”   琴有些惊喜地愣了一下,开心地点了点头。   在湖边坐了一会儿之后,两个人拿着照片来到了小镇的广场。广场有很多年轻人在玩滑板,他们无一例外地穿着短袖T恤和半截牛仔裤,头上还戴着一顶太阳帽,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司仔细地一个一个地观察着,可是,都没有找到那个手臂上有一条刀疤的男生。   中午十二点多,两个人在甜品屋点了些吃食,一边吹着空调一边观察着附近的青年。琴看着司的脸上慢慢地被失望占领,心里也非常的不好受。她放下手中的甜点,说:“司,你知道吗?其实我很小的时候,也失去了爸爸妈妈。我一直生活在舅舅家里,舅妈可能觉得我是一个累赘,所以几乎都没有给过我好脸色。所以,我和你都是一样的。但你比我要幸运一些,因为时间旅人给了你回来的机会,而我却再也见不到我的爸爸妈妈了。”   司看着低头细语的琴,伸出手来轻轻地揉了揉她的头发,“谢谢你!能够遇到你,真好。”琴抬起头看着两眼通红的司,笑了笑,说:“我也是,能够遇到你,真好!”   司擦了擦眼泪,说:“那么我决定了,如果今天没有找到的话,明天我就不找了。一切听天由命!我想,我应该更加珍惜和你在一起的日子。上天要我遇到你,一定是有用意的!”   午后的阳光把整个小镇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烤炉,镇上的人也都几乎窝在了家里吹着电扇空调,外面安静得能够清晰地听到树上蝉鸣,还有微风吹动树叶的声音。甜品屋的老板趴在柜台上小憩,电脑里面放着轻缓的曲子。玻璃杯的外壁凝结了许多小水珠,杯子里面的圣代慢慢地融化。少女的呼吸,少年的心事。   夕阳已经沉下去了大半张脸,琴和司坐在湖边的长椅上,看着夕阳一点一点从他们眼前消失,黑暗渐渐地侵袭了过来,带着微风,带着阳光的余温。   “谢谢你,琴。这么热的天气还麻烦你跟着我跑了一整天,一定很累了吧。我送你回家吧!”司站了起来,朝琴伸出手。琴看了一眼司,然后握紧他的手站了起来,两个人顺着种满行道树的小路慢慢地走着。路灯亮了起来,昏黄的灯光下面聚集了许多飞虫,它们热闹地围绕着属于它们的光明,而他们却孤独地走向属于他们的黑暗。   “司,你有没有觉得后面有人跟着我们?”琴回头望了望,可是身后除了一对遛狗的情侣再也没有别人。司笑了笑,在琴的耳边说:“其实,他已经跟了我们好一会儿了。不过你放心,他是来保护你的!”说完,司转过身倒退着走,朝着琴的后面喊:“那么,琴就麻烦你送回家咯!”不等琴反应过来,司就挥了挥手,跑进了一片黑暗里。   躲在不远处的律不好意思地走了出来,琴看到站在路灯下面的律,没好气地说:“你什么时候学会跟踪这样的戏码啦?这么热的天你无不无聊啊?”律“嘿嘿”地笑了笑,右手摸了摸后脑勺,迈开腿跑到琴的身边,两个人肩并着肩一起走。   司跑了一段距离之后,突然停了下来,仿佛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一样。灯光从他的头顶上僵硬地打下来,把他笼罩在一片光辉中。他靠着路灯,瘪了瘪嘴,眼睛盯着自己的脚尖,一滴眼泪滴在了鞋子上,然后,又一滴眼泪掉了下来,紧接着,哗啦啦地如同没有关紧的水龙头。突然,他猛地抬起了头,心里有一种强烈的不安,就像平静的湖面突然冒出了大水泡,他撒开腿沿着原路跑了回去,没跑多远就听见了琴的尖叫声。   司顺着琴的声音跑进一条巷子里,心里祈祷着千万不要发生什么事。等他跑到巷尾,看见律朝着几个人的背影扔了一样东西,而琴已经倒在了地上。司跑上去一把抱起琴,然后看见律的手臂上染满了鲜血。   律一脸痛苦地捂着手臂,皱着眉头咬着牙齿说:“没事,她只是晕血。”   医院。   司看着病床上的琴,冷白色的灯光打在她脏兮兮的脸上,泪水的痕迹还清晰可见。他不明白为什么刚才会有那么强烈的不安,而且已经是来这里之后第三次出现了。突然,司的目光停留在了琴的胸口,在锁骨下面那块□□的皮肤上,仿佛有半边蝴蝶正要振翅飞翔。司的脑子里突然如闪电般闪过一个画面,那仿佛是被深埋在脑海里的记忆。画面中,他吮吸着妈妈的□□,而妈妈的左胸上,刺着一只栩栩如生的蝴蝶。   司怯生生地伸出手想要拉开琴的衣服,可是被突然进来的律阻止了。“臭小子你想干嘛?”律举起自己的右手咬牙切齿地说。   司尴尬地收回了手,然后急忙退开。这时候,琴也醒了,他看着左手手臂缠着纱布的律,又看了看站在一旁不知所措的司,朝着律吼道:“你个猪头!你要是被刺死了,我可怎么办?”律错愕地看着琴一脸担心他的模样,低着头,小脸涨得通红,但是却偷偷地笑了。司看着律手上的左臂,也笑了。   “琴,律,明天晚上,你们一起来送我,好吗?”司看了看两人,然后转过身看着窗外洁白的月亮,脸上一直挂着灿烂的笑容。   #最后一天   周日的阳光准时把司叫醒,他伸出手来挡住阳光,缓慢地睁开了朦胧的双眼。   “司!”楼下传来了琴的声音,司从窗户探出脑袋,看到琴和律站在院子外面,律的左手缠着绷带,琴的左手拿着她带给司的煎饼。   听完司的故事,律简直难以置信,于是对琴说:“你掐我一下!”   琴狠狠地掐了律一把,疼得律龇牙咧嘴的。司在一旁偷偷地笑,仰起头眯着眼睛仰望着蔚蓝的天空,他伸出右手想摸一下蓝蓝的天,可无论如何都触摸不到,但阳光的温暖,却被真实地抓住了。   三个人在游乐园玩得不亦乐乎,他们都成了最纯真的孩子,所有的烦恼都被抛之脑后,整个世界都被欢声笑语所取代。   趁律去买水的时间,琴悄悄地对司说:“没想到,我未来的儿子竟然长得这么帅啊!我自己都要爱上了!”   司有些诧异琴居然知道了,但又觉得其实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倒是那个一根筋的律还没有意识到司的他和琴未来的孩子,还一直把他当做情敌。   “琴,虽然时间旅人跟我说,我无法改变过去,但我还是想跟你说,我希望你们好好活着,不要为了救我放弃你们的生命!”   琴笑着说:“但如果那天真的到来了,我想,我们还是会为了你而放弃自己的,因为,天底下的爸爸妈妈都没法看着自己的孩子受到危险和伤害。我希望,那一天永远不要到来。”   “琴,我能叫你一声妈妈吗?”司像个没断奶的孩子一样,水汪汪的眼睛,白嫩嫩的皮肤,连说话都变得奶声奶气了。   琴打了个颤,笑说:“不要啦,你看上去跟我差不多大,怪别扭的!”   司也笑了,一把抱住琴生怕松开手琴就会消失不见。站在不远处的律手机提着冰镇过的水,看着琴脸上的笑容,也笑了,尔后快步走过去炸呼呼地说:“你们俩背着我在干嘛?”   琴朝他吐了吐舌头,“要你管!”   傍晚,他们来到小湖边,琴拉着司的手坐在长椅上,对律说:“快点帮我们拍一张照片!”她心里在想,能跟未来的儿子拍照片,这是多么难得的事啊!   律举起手机给他们俩拍了一张,琴迫不及待地拿过来看,司看了一眼照片,然后走到湖边抬头看着天空。和风轻轻地摩挲着司柔顺的头发,就像妈妈那双温柔的手。琴和律坐在长椅上,看着夕阳缓慢地对他们告别。   琴看着仰望着天空的司,他在笑。   “琴,律,谢谢你们!认识你们,真好!”司说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看着他们俩,而是一直看着天空,直到月亮被拉到了夜幕中央。“你知道吗,我最喜欢的就是在夜晚抬头看着满天的星辰,但是今天,月光太强了。不过没关系,因为最美的星空,我已经看过了!”   月光撒满了司的全身,渐渐地,他的身体也在发光。琴和律看着司,他一直笑着,对他们说:“琴!好好对律,这个世界上,除了他,会为你挡刀的男生再也不会有了!还有律,你也一定要好好保护琴!”   律说:“你不说我也会这样做的!”   司笑着朝他们挥了挥手,他的身体渐渐地变得透明,然后碎成了无数晶莹的粉末,在月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原来,照片上的人,是我和妈妈啊!不过,那都不重要了!   爸爸,妈妈,再见啦! ☆、故事   我和成峰的故事应该从三年前讲起。虽然,我们在三岁的时候就认识了,但是,从八岁到三年前那八年的漫长时光里,我们两个人,是分隔在两个尽头的。   2011年,我们十六岁,青春期过分的朝气让我选择从重点中学辍学,离开了那个人满为患但却丝毫没有生气的地方。在那之后,我在外面混了两个月,然后自己又找了一所口碑还不错的职业中学接着混,再然后,就遇到了成峰。   其实不能说遇到,应该是重逢。这两者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区别。   职高的日子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好混,各种条条框框将我们框在冰冷的墙壁上,再盖上学校的大饼公章。其中有一条,我非常的不能理解,就是在下晚自习之后要列队回宿舍区,排起的长龙足以从橘子洲头排到橘子洲尾。这也就算了,竟然还不能讲话。对于我这种平时活泼好动滔滔不绝的人来说,这简直就是把我所有的天性都扼杀在了黑夜里,这根本就是煎熬!   所以,在第三天晚上,我就解放了我的天性,理所当然的,我被戴红袖章的同学请出了队伍站在了马路旁边。队伍里的同学像是看戏一般的看着我,时不时传来讥笑的声音,我无所谓的捋了捋眉毛前面的刘海儿,等我睁开眼睛时,我就看见了从我面前经过的成峰。   要形容成峰的话,有很多的形容词。小的时候就是一个小正太,西瓜头,大眼睛,说话奶声奶气的,但偶尔也有个大哥哥的样子,虽然他比我大不了多少。可时隔八年之后的他,给我的感觉就差了那么一点。他剃了一个板栗头,高高瘦瘦的,由于灯光的关系,看不清他的五官是不是像偶像明星那般棱角有致,也不知道是不是长了满脸青春痘,但以小时候的长相来看,应该差不到哪去。他不苟言笑的跟着队伍,身后戴黑框眼镜的男生用手捏了一下他的屁股他也没有做出反应。   我嗤笑,举起手来喊了一声:“成峰!”   我以为他会高兴地回过头来对我露出专属于他的微笑,然后像电视剧里面演的那样,和故人聊聊多年不见的思念以及那些年的故事。可是,生活是现实的,他并没有回过头来,就好像并没有听见我喊他一样。我想,可能是我的声音不够大,于是我提高了分贝又喊了一声,这次,整支队伍里的人都盯着我,我的嘴角抽了两下,看见成峰正以一种无比诧异的眼神看着我,我冲他挥了挥手,他笑了一下。路灯刚好就在他的头顶上,所以,这一次我看得非常清楚,他还是小时候那般干净的模样。   纪检老师扯着喉咙叫他们快点走,接着走到我身边,用一种“你犯了十恶不赦之罪”的眼神盯着我的胸口,我差点就抱胸大喊“臭流氓”,可他突然自言自语的把我的班级姓名念了出来,我也突然的明白过来,他盯的是我胸口的校牌。   接下里的十分钟,我被纪检老师劈头盖脸的说教了一番,然后一个人可怜兮兮的走回了宿舍区,可喜的是,成峰竟然站在宿舍区超市的门口等我,手里还拿着两瓶饮料。我一蹦一跳的跳了过去,跳到了他的面前。他被我吓了一跳,然后咧开嘴笑了,“嗨!”   我正准备开口,那个戴眼镜的男生从超市里走了出来,撞了一下他的肩膀,“贺峰,走啦!”   我的笑容死在脸上,看着他对我挥了挥手里的饮料,说:“我先走了啊!”然后就和那个男生一起勾肩搭背的走了,长夜灯将他们的影子拉成两条黑黑的细线。   两天后,星期五。   我和同学吃过午饭去喝地下铁,我和同学聊得正high,突然被人拍了肩膀。我扭过头去,看见成峰就站在我身边,那个男生也在,虽然戴着眼镜乍一看挺斯文的,但从前两天晚上的行为举止来看,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在斯文后面再加上两个字——败类!   “嗨!”我尴尬的笑了一声,成峰礼貌性的回笑了一下,那个男生也跟着笑了一下算是打了招呼。同学小声的问我:“俩帅哥谁啊?哪班的?”   我不知道该怎样介绍成峰给她认识,因为我对成峰的了解几乎变得一无所知,这八年他去了哪里?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又回到了长沙?什么时候回来的?为什么会改姓贺?这些我都不知道!   直到两个礼拜之后,我和他们两个玩得多了,我才从赵宁,也就是眼镜男那里了解了故事的大概。   八岁那年,成峰的奶奶去世了,他们在乡下也就没了牵挂,于是一家人搬去厦门经商。十二岁那年,他的母亲受不了父亲的外遇和长期以来的家暴终于提出了离婚,随后便把成峰的姓氏改为母姓,并带着成峰回到了长沙经营一家小型的零售超市,母子俩人过着还算不错的日子。赵宁是成峰的初中同学,同住在一个小区里,这三年来,是他一直陪伴着成峰。   虽然了解了事情的始末,但我却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像小时候那样和成峰玩在一起。而且,由于我读了一年普高,所以我和他就呈现出他读高二我读高一这样一种状态。他学的是商务英语,要读三年并且还要参加对口高考;而我学的是旅游管理,高三那年是实习。我和他在完全不同的教学区,只能站在走廊上远远地看着他,只能在中午和下午下课之后才能和他们“碰巧”遇到。   国庆节,我转了两趟公交车到了赵宁的家里,然后跟着他去成峰家。走进他家的小超市时,他妈妈一下子也没认出我来,还以为我是赵宁的女朋友。我喊了她一声,她看了我许久,又是挤眼睛又是皱眉头的,然后才半猜测的说出了我的名字。她还是和以前一样,笑的时候眯着眼睛,只不过,岁月这把镰刀在她的脸上割了太多条皱纹,所以看上去老了很多。离开长沙的那几年,她一定吃了不少苦头。   时隔这么多年再一次见到我,阿姨十分的高兴,知道我和成峰在一所学校后,更是笑得合不拢嘴:“这么好啊!又可以像小时候那样一起玩啦!”我笑了笑,心里却有点不是滋味儿,因为成峰似乎并没有在他妈妈面前提及与我重逢的事情。   阿姨拿了一大袋零食要我提上去,我不好意思的接了过来,跟着赵宁进了后面那栋单元楼。   和赵宁走近后,我发现他人特别不错,虽然表面上嘻嘻哈哈没个正经,但是心地善良脾气也挺好的,而且非常有礼貌,阿姨也非常喜欢他。   赵宁非常绅士的接过我手里的零食,问我:“怎么了?看上去并不是很高兴。”我咧一下嘴巴,他继续说:“这就更加证明你不高兴!”他太聪明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我跟他屁股后面上了四楼,他摁了门铃,然后我听见门里面有人光着脚走过来的声音。门开了,成峰愣了一下,我也愣了一下。只有赵宁扬着手里的零食,眯着眼睛说:“surprise!”   他愣住的原因,我想是看到了站在赵宁身后的我,至于我,是因为他只穿了一条内裤。   他侧着身子说:“在家都这样穿的!”   我被赵宁牵了进去,灵魂依旧停留在门口。我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乐呵呵的说:“小时候我还看见过你光着身子在河边洗澡呢!”说完,他的脸就红成了一朵玫瑰,赵宁“哇啦哇啦”的嚷嚷了起来:“什么?他光着身子你都看过?我还没看过呢!”说完就伸手去拉成峰的内裤。成峰打掉他的手,“别闹!”然后进了卧室穿了一条半截裤。   从卧室出来后,他拿出西瓜招待我们,赵宁盘腿坐在沙发上跟在自己家似的说:“你妈给了好多零食呢,你就过来坐,别瞎忙活了!”   他看了我一眼,问:“见过我妈啦?她还认得你吗?”   “认得,只不过想了挺久的!”我接过他递过来的西瓜,一边吃一边仔细地环视着他家。两室一厅一厨卫,虽然不宽敞,但是十分整洁温馨,布局看上去也非常的舒适,两间卧室分在两边,中间夹着卫浴间,厨房在左,客厅在右,客厅的推门外是一个小阳台,透过推门玻璃可以看见阳台上的仙人球和成峰的T恤,还有他的黑色裤衩。   “看什么呢?”赵宁打了个响指,我回过神来,脸上烧得疼。   我们三个人坐在客厅里一边吃零食一边打扑克,笑着闹着,几个小时“哗啦啦”的就过去了。他大笑的时候露出洁白的牙齿,爽朗的笑声带着青春时期最美好的气息,我差点就沉醉在他的笑声里醒不过来了。   渐渐地,我可以在大马路上堂而皇之的追着他打,或者突然冲过去跳到他的背上,再或者是他从后面突然用粗壮的手臂搂着我的脖子害我差点摔倒而他却没心没肺的大笑。当然,陪着我们俩一起疯一起闹一起大笑的,还有赵宁。   所有的快乐时光总是过得很快,一年过去了,我们三个人一起过了圣诞节,一起在大年三十晚上游马路,一起在劳动节跑去□□大草原。我开始觉得自己已经离不开他们俩了,因为在每一分钟的空闲时间里,我的脑海中浮现的,都是和他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高二的下学期,我忙着背导游词考导游证,忙着听学校举行的关于实习的各种讲座。而他们俩,忙着总复习,忙着即将到来的高考。他们的黑板上,不可避免的出现了“离高考还有XX天”这样擦也擦不掉的倒计时。   六月,我已经走进了一家旅行社开始了我的工作,而成峰和赵宁,也走进了属于他们的高考考场里。长沙的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好像当年被后羿射下的九个太阳又活了过来。   八月,我们三个人在太平街吃了宵夜,然后沿着湘江走,看橘子洲闪耀的烟火,吃一元一根的长沙老冰棍。   九月,他们并肩走进了他们理想的大学,虽然只是专科,可是在他们的眼中,那里是理想中的世界。而我,拿着一面小红旗,带着从全国各地涌来的游客,参观岳麓书院,走进□□故居,看辛追古尸和美丽的张家界。   时间“哗啦啦”的流到了今年六月,赵宁跟我说,要我做他的女朋友。他支支吾吾的说完,我的手就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手机,电话那边的他又问了我一遍,我只是沉默着,听着自己“突突”的心跳。   “那成峰怎么办?”   “什么他怎么办?”   “……”   “你喜欢他?”   “……”   三岁,我第一次遇见成峰,那天阳光好得不像话,成奶奶牵着他来到我爷爷家里,笑着对他说:“这是妹妹,你们俩好好玩,千万别打架啊!”   五岁,我们俩在小河里翻螃蟹,他一直在我的身旁,生怕我被水冲走,虽然,河水不过才没过我的膝盖。   八岁,他跑到我爷爷家,告诉我他不会再回乡下了,因为他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   十六岁,我在黑夜里的队伍中一眼就认出了他,只不过,他已经不是成峰而是贺峰了。   十七岁,在□□的大草原上,在闷热的蒙古包里,我低头亲吻了他好看的眉毛。   十八岁,在喝得烂醉的时候,他缩在我的怀中哭泣,诉说了我缺席的八年时光。   十九岁,我们很少见面,也很少打电话,但是每次见面都有说不完的话,每次通话都要讲到手机没电才肯罢休。   我爱他,但是现在,我不可以了。   “赵宁,我们还是当朋友吧。你和成峰在我心里一样重要,所以我不能和你们中间的任何一个人交往。他跟我说过,在他和他妈妈回到长沙之后,在他最孤独最无助最痛苦最绝望的那段日子,是你不离不弃的陪在他的身边,拥抱他,安慰他。你在他心中的分量,远远要重于我,我喜欢他,但是我不会和他在一起。”   “我明白了。”   “赵宁,我始终相信一句话,那句话是:既然不能爱到白头,那就友谊天长地久。”   “嗯!”   挂了赵宁的电话,我打了电话给成峰。那天也一样,我们一直讲到手机关机。 ☆、幸福定格   1   刚刚结束的夏天带走了这座城市要命的炎热,取而代之的是带着温柔触感的秋日暖阳。阳光如同花洒里洒出来热水一般洒在人们的皮肤上,宁静的空气缓慢地流动着,时而也能感觉得到它擦过脸庞时的温柔。   人们都置身在过分幸福的气氛中,沉溺,昏睡。   但是,幸福是别人的。蔚光想。   2   蔚光用那双红肿的眼睛盯着玻璃窗外幸福的世界,每一次呼吸都像是在残喘。脸挨着的沙发上留下了大片的水渍,分不清是泪水还是口水。阳光安静地落在他的身上,包裹着他疲倦的身体和充满了悔恨的心。   宁静被催命般急促的敲门声打碎,同时,空气中的燥热分子也慢慢的如同被激活了一般蠕动了起来。   “蔚光!蔚光!开门啊蔚光,开门!我知道你在家里!你给我开门!开……”   蔚光猛地将门拉开,吓了门外的晨芳一跳。他用那双肿得像虾丸的眼睛看了她一眼,然后转身东倒西歪地扭到沙发旁边倒了下去,像一具死尸一样一动也不动。   晨芳走进屋子顺手关了门,眼睛扫视了一眼脏乱不堪的客厅。她抬脚踢开了脚边的一个易拉罐,说:“你多少天没出门了?啊?你看看家里,再过几天你就得和老鼠蟑螂一起过日子啦!”   晨芳一边抱怨着,一边跪在地板上收拾地上的垃圾。   “还睡!还睡你就会睡死在沙发上啦!”   “你听到没有!你起来!”晨芳推了沙发上的“死人”一把,可是“死人”没有任何反应,于是,她拿起茶几上一罐喝了一半的啤酒倒在了“死人”的头上。   “死人”被浇活了过来,一把推开晨芳,目露凶光地吼了句:“你疯啦!”   “我的确是疯了!现在只要是个人看见现在这个样子他都会疯!”晨芳毫不示弱的吼了回去,然后继续收拾客厅里的垃圾。   她的目光落在了书架下边散落一地的唱片上,明亮的阳光透过窗户打在唱片上,反射出五颜六色的光。晨芳爬过去,看见唱片上挂满了刮痕,她摇了摇头,伸手想把唱片捡起来,可是,蔚光突然大吼了一声,吓得她把手猛地缩了回来。   “不许碰!那是她最喜欢的!”蔚光红着眼睛吼道。   “你也知道这是她最喜欢的啊?那你还让它们掉在地上被刮得稀巴烂?”晨芳说完,还是把地上的唱片捡了起来。   蔚光爬了起来,左摇右晃地朝着晨芳走了过去,用力把她推倒在地,然后自顾自地把唱片摞了起来。   晨芳坐在地板上,讽刺道:“现在后悔啦?心痛啦?当初干嘛去啦?静合在世的时候你不老是对她大呼小叫的吗?在公司受了点气就把气撒在她身上,把她当保姆一样呼来唤去,我就真想不通她当初是哪只眼睛看上的你!”   “你说够了没有?说够了就给我闭嘴!”蔚光背对着晨芳,背影看上去落魄无比。白色的衬衫又脏又皱,头发乱七八糟的黏在一起,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再过几天就和地下通道的乞丐没有什么区别了。   夕阳从窗外散落进来,橘黄色的阳光显得宁静而温暖。   晨芳把家里收拾完之后,客厅的时钟已经快五点半了。从窗户望出去,橘红色的太阳正熊熊地燃烧着,仿佛要把远方的天空都烧成灰烬。   她走进卧室,看着躺在床上的蔚光——虽然洗了澡,但依然一脸沧桑,黑眼圈特别重,眼睛像是被揍了一样肿了起来,脸颊陷了下去,胡子也好几天没有刮了,整张脸都没什么光泽,跟死人只差一口气的区别。   “电饭煲里面有粥,想喝的时候就喝点!人已经走了自责也没用了,还是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你还要生活!”晨芳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照片,说:“她也不希望你这样折磨自己,你自己好好想想。我先走了!”   晨芳走出卧室,拿起书柜上面的门钥匙离开了。她走进温暖的夕阳里,回头看了一眼蔚光卧室的方向,然后抬手抹掉了眼底的泪水。   夕阳渐渐走远,也带走了它的温暖。长夜灯接着亮了起来,代替着阳光继续照亮这个世界。   3   蔚光醒来的时候,小区的钟楼刚好响了九下。他偏着头,用一双空洞的眼睛看着窗外面灯火阑珊的世界。浑浊的泪水在眼角固执的停留了一会儿,然后打湿了枕头。   他伸手把床头柜上的相框拿了过来,相框里的照片是两年前在游乐园坐过山车时被机器拍下来的。照片里的静合和蔚光并排坐着,两个人的嘴都张得奇大。蔚光的手指抚摸着照片上静合的脸,然后把相框贴着胸口。   2012年7月4日,游乐场。   “快来啊,傻愣在那干嘛?”静合站在过山车旁边,说:“蔚光!轮到我们啦!你快点过来,怎么老是慢吞吞的!”   蔚光走了过去,静合兴奋地拉着蔚光的手坐了进去。蔚光侧着头看着一脸孩子气的静合,她的脸上洋溢着期待的笑容。静合看着蔚光,坏笑道:“你该不会是怕吧!我都不怕你个大男人怕什么。”   过山车慢慢地往上走,静合抓着蔚光的手,大叫着:“动了动了!蔚光!动了!”过山车猛地冲了下去。   “啊——”   下了过山车,静合抓着蔚光的手臂,走路摇摇晃晃的。蔚光笑了笑,说:“瞧你自己晕成什么样儿了。”静合摆摆手,说:“老娘再也不玩儿了,发誓,再也不玩儿了!”   “帅哥,要不要买张照片留个纪念啊?”旁边小棚子里的大姐把他们俩尖叫的照片放了出来,说:“十块钱一张,留个纪念嘛!”   “买不买?”蔚光回头问。   静合想了想,说:“买!老娘就辉煌了这么一次!买!”   蔚光拿着照片,看着照片里两个人一脸害怕得尖叫的模样,笑道:“还说我怕,瞧瞧你自己,这一动起来什么型都没了。瞧见没有,里面那两颗虫牙都拍到了!”   静合一把夺过照片,说:“你不也一样,嗓子眼儿都看见了。”   蔚光猛地睁开眼睛,望着黑暗中的天花板,他双手紧抱着照片,泪流满面。然后,他从床头柜里面翻出好久都没翻过的相簿,一张一张的看着里面曾经幸福的画面。   2012年12月25日。   天空正在飘着大雪,地上一片白茫茫的。静合穿着雪地靴,在江边的雪地里快乐地奔跑。   “你慢点儿!”蔚光和晨芳走在后面,两个人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小心啊,别摔到了!”蔚光的话还没说完,静合就“噗通”一声摔在了雪地里。蔚光和晨芳立马跑上前去。   “没事吧,摔哪儿啦?”蔚光把静合扶了起来,说:“叫你别跑你偏不听,你怎么这么不叫人省心啊?”   静合拍拍身上的雪渣,说:“没事儿没事儿,这么厚的雪,不疼!”   这时,江对面开始放烟火。静合拉着蔚光的手,对晨芳说:“快快快,快给我们俩拍一张!”   晨芳拿出手机,说:“来了啊。一二三,茄子!”   “我看看,我看看!”静合雀跃地跑到晨芳身边,屏幕里的两个人依偎着站在白茫茫的雪地里,背景是灯火阑珊的江景,夜空中还闪耀着烟火。   蔚光翻到下一张。   2013年3月28日,地点是植物园。   “哇,太漂亮了!”静合在花圃旁边蹲了下来,把鼻子凑到花上闻了闻,然后打了一个喷嚏。蔚光把她拉了起来,小声地说:“你丢不丢人啊你!”   “要你管!”静合做了个鬼脸,甩开他的手跑到桃树下对着晨芳说:“给我拍一张。”   晨芳举起相机,画面里,静合靠着桃树,树上开满了粉色的桃花。静合笑得一脸灿烂,右手比着一个百年不变的剪刀手。   蔚光看着静合哭笑不得,说道:“傻逼!”   随后,三个人来到了樱树林。晨芳对他们俩说:“你去俩站树下去,我给你们拍一张。”静合拉着蔚光的手站到了樱树下,樱花片片飘落,落在了两个人的肩膀上。   “哎呀蔚光,你能不能不要摆着一张扑克脸啊,多煞风景!”晨芳说完,举着相机说:“来了啊!笑一个!”   “咔嚓!”   2013年8月12日,蔚光的生日。   昏暗的KTV包厢,几位好友笑着闹着,不着调的歌声逗得静合哈哈大笑。包厢的门被推开了,服务员推着蛋糕走了进来。   蔚光头戴“寿星”的头冠,被大家推搡到蛋糕面前。所有的灯都熄灭了,电视里歌声也停了,大家都跟着服务员一起唱生日歌。所有人都围着蔚光,等他许完愿吹熄蜡烛之后,几个男孩子迫不及待地把奶油抹到了他的脸上,静合大笑着抱着蔚光吻了起来。蔚光有些失措地搂着静合的腰,两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大家欢呼着尖叫着,站在一旁的晨芳摁下手机的拍照按钮,记录下了这一刻。   欢呼声消失了。   蔚光睁开眼睛,依旧是一片黑暗。周围的人都不见了,蛋糕不见了,静合也不见了。依旧是在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孤零零的,安安静静。他看着相簿里面一张模糊的照片,然后又一次闭上了眼睛,沉入了另一片黑暗。   2014年1月1日,家中。   蔚光站在漆黑的房间门口,客厅里隐约闪动着光芒。他走进客厅,看见静合坐在餐桌旁,桌上的烛台上点着三只白色蜡烛,座位前面的盘子里盛放着香喷喷的食物,盘子旁边还摆上了红酒杯。   “回来了。”静合站了起来,笑着说:“饿了吧,快过来坐。”   蔚光走到静合的对面坐了下来,烛光投射在他们两个人的脸上,两个人都沉默不语。过了好久,静合才说:“尝尝,看看手艺有没有长进。”   蔚光点了点头,拿起餐盘旁边的刀叉切了块肉放进嘴里,一边嚼一边说:“好吃!”   静合笑了笑,问:“你这几天怎么了?好像很累的样子,是工作上面的事情吗?”   蔚光放下手中的刀叉,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静合。   “怎么啦?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静合摸了摸自己的脸。   “静合!”   “嗯?”   “对不起!”蔚光抽泣了一下。   “怎么突然说这个?怎么啦?遇到什么事啦?有什么事我们一起解决!”   “是我不好,任性得像个小孩子,又非常大男子主义。和我在一起,委屈你了!”   “这么多年,我们都过来了不是吗?只要我们好好的,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你说是吗?”   蔚光笑着点点头,说:“静合,你……愿意嫁给我吗?虽然今天,我没有准备求婚的戒指。”   静合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有你这句话就够了!”   蔚光笑着吸了吸鼻子,拿出手机,说:“我们拍张照,纪念今天!”   “嗯!”   “叮!”   4   太阳升了起来,又是崭新的一天。   晨芳开门走进客厅,推开卧室的门,“蔚……,大清早,人呢?”   “蔚光,蔚光……”   她在屋子里找了个遍都没有看见蔚光的影子,她拿出手机打了他的电话,手机在卧室里响了起来。晨芳走进卧室,从枕头底下摸出正在响的手机。然后,她的目光落在了床上的相簿上。   晨芳拿起相簿一页页看了起来,那些曾经美好的岁月也变得清晰了起来。当她看到那张模糊的相片时,她的眼泪掉了出来。   照片上的日期是2014年1月1日,那个宁静的夜晚。蔚光和静合的脸靠在一起。烛光洒在他们两个人的脸上,静合笑得一脸幸福,蔚光的脸上虽然都是胡渣,眼睛也肿了,可是他的眼里,闪烁着幸福的泪光。 ☆、左眼   0   那个女孩是在车祸发生之后的第四天出现的。   1   橙色的阳光透过玻璃窗落在房间的地上,细小的尘埃在空气中跳动着,像是在开一场热闹的派对。   张灏躺在病床上,右手手臂和右脚脚踝绑着石膏。电视里正播放着无聊的娱乐新闻,他盯着电视,接过妈妈刚刚削好的苹果,一边啃一边说:“好了,时间不早了你去上班啦!我一个人可以的,实在不行不是还有医生护士吗?”   妈妈用毛巾擦了擦手,然后把床头柜子上面的东西收了收,边收边说:“那你自己注意点,要上厕所就按铃不要逞强。知道吗?”收拾好,妈妈摸了摸张灏的脑袋,张灏一脸害羞地晃了晃头,妈妈说:“好啦,妈妈走了啊!听护士的话,啊!”张灏扬了扬拿着苹果的左手,恨不得她快点走。妈妈走到门口,转身问道:“对了,你的左眼怎么样了?看东西还模模糊糊的吗?”   张灏点了点头,说:“没事啦,医生说过几天如果还看不清就要再检查一次。你快走啦,上班要迟到了!”妈妈装作生气的样子,“你啊,白眼儿狼!”说完便拉开房门走了。张灏把还没啃完的苹果放在床头柜上,把耳机塞进耳朵里面闭着眼睛听歌,脚还不停地随着音乐的节奏晃动着,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   过了一会儿,他感觉有人走进了病房里,睁开眼睛便看到了那个女孩。张灏取下耳机,笑着说:“你没事啦!”女孩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柔顺的长发披在肩膀上,就像黑色的丝绸。“嗯,多亏了你我才没事,不过让你受了这么重的伤,我真的很内疚。”   张灏微微抬了一下自己的右手,“没事啦,小伤!倒是你,应该好好休息,以后过马路的时候不要开小差了!”张灏示意了一下床边的凳子,说:“站着干嘛,坐啊!别客气!”   女孩不好意思地走到床边坐下。张灏看着女孩,问:“我叫张灏,你叫什么名字啊?”女孩微微颔首,羞涩地说:“赵晗。”张灏继续问:“我在二中读书,你呢?”女孩答:“我六中的,真羡慕你可以考那么好的学校。”张灏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左手挠着头说:“中考那天被考神保佑了,试卷上的题碰巧都会那么点,瞎猫碰上了死耗子而已。”   女孩被张灏的说话方式给逗笑了,说:“你这人说话真逗!你平常都这么说话的吗?”张灏挪了挪屁股,说:“几个朋友都是逗比,所以近墨者黑,我也成一个逗比了。”女孩笑得更加好看了,一张小脸红扑扑的,“我要是有你这样的朋友就好了,每天都可以快快乐乐的。”张灏大喇喇地说:“等我好了我介绍我朋友给你认识啊,保准每天给你讲不同的笑话段子,乐得你合不拢嘴。”女孩发了一下呆,然后笑着说:“好啊!”   之后,两人沉默了一会,张灏想着该找怎样的话题继续聊,可是女孩站了起来,说:“不好意思我还有点事儿,我明天再来看你。”张灏本来有点小失落,可是听到她明天还会来,于是笑着挥了挥手,说:“嗯,别耽误了事儿!”女孩点了点头,挥了挥手,离开了病房。过了一会儿,巡房的护士进来看了看,问了张灏几句身体的状况就离开了。   张灏看着窗外阳光明媚的天气,笑了笑,心里想:真是个容易害羞的女孩子,一定要好好把握啊!   2   第二天下午,女孩带了一朵向日葵过来了。女孩走进病房的时候,张灏玩手机玩得正入神,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一个人走进了房间。女孩在张灏的面前扬了扬手里的向日葵,张灏才反应过来,放下手机一脸惊喜地笑道:“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来,快坐快坐!”女孩把向日葵放在床头柜的花瓶里。花瓶里面放了一束有点枯萎的满天星。   “这朵向日葵开得可真好!”张灏笑着说。   女孩腼腆地笑了笑,说:“嗯,就像一个小太阳。”   张灏拉开抽屉,把早上妈妈买来的零食拿了出来分给女孩,女孩摇了摇头,说:“医生叮嘱我不能吃零食,不然蛀牙就不会好了。我可不想年纪轻轻就变成没牙齿的老太婆。”张灏被女孩的话逗乐了,笑道:“你说话不也挺逗的吗?”女孩瘪瘪嘴,说:“那还不是跟你学的!”然后咧开嘴笑了。   这时,医生带着一名护士走了进来。女孩连忙起来往旁边站。医生问:“怎么样?左眼还是看不清东西吗?”张灏点了点头,说:“还是模模糊糊的,像是蒙了一层雾。”医生扒开他的左眼看了看,又看了看右眼,纳闷地说:“这就奇了怪了,这一没伤到眼睛二没伤到脑袋,怎么就看不清呢?还就一只眼睛看不清,真是奇怪!”医生在床头卡上留下了记录,然后离开了病房。护士拿掉点滴瓶后也出去了。   张灏朝着女孩招了招手,说:“过来啊,站那么远干嘛?”女孩走到床边坐下,说:“怕碍医生的事。”张灏嘲讽地笑了笑,说:“这医生都没用,一只眼睛出毛病还看不出个所以然来,每天就过来看一眼也得不出什么结论。”女孩说:“说不定过几天就好了呢!”张灏耸了耸肩膀,说:“或许吧。”   女孩换了个话题,问:“你爸爸妈妈呢?”   张灏低着头说:“我妈上班呢,只有上班前和下了班才会过来。至于我爸,我也没见过他。我妈说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去世了,我是我妈拉扯大的。我家里就我们两个人。小时候过年,别人家里都是一大家子热热闹闹的,我们家却安静得没有过年的样子。”   女孩的脸上有些忧伤,似乎是因为触及到了张灏的伤心事而感到内疚。张灏看见女孩不高兴的样子,笑着说:“不过现在挺好的。我妈从来不会拿我跟别人家的小孩比较,不像我们家邻居大妈,他们家小孩儿一考完家里都会演一出家庭肥皂剧。什么‘你看看你表哥,人家能唱会跳,周末都要上艺术课,他这次又考了六百多分’,还有‘你怎么不学学你表妹,她读书多用功啊,人家现在才初二就会做你高中的题目,你呢?初二的题目恐怕你都做不全吧’。每次都笑到我肚子痛。”   女孩看到张灏一脸绘声绘色的滑稽模样,扑哧一笑,说:“你还真会幸灾乐祸!”   “那是,总得给自己找点乐子嘛!”张灏见女孩笑了,心里也舒坦了。“你呢?你爸妈也会像他们那样拿你跟其他小孩比较吗?”   “不会啊!他们基本上都不管我。他们从来不关心我考得怎么样学到了什么,也不关心我交了什么朋友有没有谈恋爱。我爸常年在外面,只有过年才会回来。我妈呢,我也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我只有在星期五和星期六的晚上会见到她,她每个礼拜都会给我很多钱,有时候是两三百,有时候是七八百,但从来都不会问我需不需要。虽然我有爸爸妈妈,但是我觉得我跟孤儿没什么两样。”   “那学校开家长会怎么办?他们也不去吗?”   女孩捋了捋头发,说:“我会跟我妈说,她只会面无表情地‘哦’一声,不说去也不说不去。到了家长会那天,她去了就去了,没去我也没办法。”   张灏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来安慰她,只好抬起手想摸摸她的头发。可是,女孩突然站了起来,一脸慌张地说:“我要走了!”然后就逃似得出去了。张灏闭着眼咬着牙,手握拳头打了自己一下。   3   傍晚,外面下了很大的雨,就像天上发洪水一样,这样的大雨一直持续到了第二天早上。   吃过早饭后,妈妈便上班去了。张灏坐在病床上,一脸苦闷,正在为昨天的莽撞行为懊恼不已。上午十点,医生和护士把他推到了眼科做了次正式的检查,检查结果也并没有什么发现。吃过午饭后,张灏小睡了一会儿,然后被开门声惊醒。他连忙坐起来,看见进来的人是护士,脸上写满了失落。   果然,她肯定是生气了。   一直到傍晚,张灏都没有等到赵晗的到来。他垂头丧气地靠在床头,看上去就像失恋了似的。   4   车祸发生后的第七天,天空放晴了。湿湿的空气中充满了泥土淡淡的腥味和青草绿叶的香气,阳光洒在空气里,能看见一些七彩光线。小鸟站在树枝上舒展着翅膀,顺便晒晒淋湿的羽毛。张灏的妈妈正好休息,所以推着他到外面去晒晒太阳。   “妈,如果我有了喜欢的女孩子,你会怎么想?”张灏坐在轮椅上,心情看上去不怎么样。   妈妈推着轮椅,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说:“首先呢,妈妈要看那个女孩子是不是值得你喜欢;如果值得你喜欢,我也希望你们能够先专注在学习上,毕竟高三就要来了不是吗?”妈妈看着张灏一直低着头,试探着问:“你和她是不是吵架啦?”   “前天,我惹她生气了,所以她昨天一整天都没来看我。”   妈妈踩下轮椅的脚刹,问:“你怎么惹她生气啦?”   “前天她说了一些伤心的事情,我想要安慰她,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所以就想摸摸她的头。她可能觉得我太轻浮了,所以慌张地跑掉了。可我真的只是想要安慰她一下。”张灏抬起头看着站在面前的妈妈,一脸说不出来的委屈。   妈妈揉了揉张灏柔顺的头发,说:“所以下次见面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跟她解释,然后要记住,以后不要随便做出这种过分亲密的动作。知道吗?”   张灏点了点头。他闭上双眼,仰面朝天,感受阳光扑面而来的温暖,捕捉空气中发酵的香味,心情顿时也好了许多。他微笑着,嘴角上,眉毛上,睫毛上,都是阳光的味道。妈妈看着心情大好的张灏,也笑了起来。   “渴不渴?妈妈去拿水过来。”   “嗯!”   张灏妈妈走远后,赵晗从远处的树后面走了出来。她走到张灏身后,低头看着他一脸满足的微笑,她咧开嘴笑了笑,轻轻地说:“嘿!”   张灏睁开双眼,吓了一跳。他慌慌张张地坐直了,看着女孩手足无措地说:“那天,我不是想要对你怎么样,只是想要安慰一下你。你能不能不要生气啦?”   女孩似乎没听懂男孩的意思,呆愣的看着一脸通红的男生,然后大笑了起来。男孩也跟着大笑了起来。   “你这个样子真是可爱!”女孩笑着说。   张灏不要意思的挠挠头,看上去又傻又萌。   “对了,这是今天的花!”女孩递给他一束百合,说:“我还有事先走了,明天再来看你!”   “那你一定要来,你昨天没来,我以为你生我气了。”   “昨天有点事。”女孩回眸一笑,然后走了。   张灏看着女孩的背影,她穿着一身素白的长裙,黑色的长发披在肩膀上,看上去青春又美好。她的背影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张灏揉了揉眼睛,等他睁开眼时,女孩已经不见了。   妈妈端着茶杯过来,问:“怎么啦?眼睛不舒服吗?”   张灏眨了眨眼睛,泪水流了出来,“刚才看东西好模糊。”   “那我们回去让医生看一下。”妈妈推着轮椅朝着病房走去,“这百合谁送的?挺好看的!”   张灏不好意思地笑了,说:“她刚刚过来看我了,她不是因为我想要摸她的头而生气才不来看我的,是因为昨天她有事抽不开身才没来。”   “那就好!”   回到病房,妈妈把医生叫来了病房里。医生检查了一下张灏的眼睛,问张灏:“左眼现在看得清东西吗?”   张灏闭上右眼,画面不再像蒙了一层雾一般模模糊糊,而是十分清晰。他换了右眼,也看得非常清楚。他眨了眨眼睛,然后朝医生摇了摇头,说:“没问题了。怎么突然就好了?刚刚看东西还模模糊糊的。”妈妈和医生都松开了口气。医生笑着说:“看得清就没事儿啦,估计是你玩手机玩太久,所以看东西才变模糊的。”   张灏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又睁开,然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两只眼睛互相交替,确定两只眼睛都没问题,才笑着说:“看来是真的好了!”   “好了好了!”妈妈揉揉他的脑袋,说:“好了就好!”   5   第二天傍晚。蛋黄色的太阳已经藏起了大半张脸,微风拂过窗帘,吹得张灏打了个寒战。他扶着墙壁站在窗户边朝着外面张望着,嘴里嘀咕着:“明明说好今天来看我的,怎么没来呢?”   这个时候,护士走了进来,“你站在窗户边干嘛?吹风啊?”   张灏转过身,问:“今天你看见那个经常来看我的女孩子了吗?”   “女孩子?哪个女孩子啊?”护士问。   “就前两天你们来查房的时候站在旁边的那个女孩子啊!”张灏走到之前女孩站的位置上,说:“就站在这儿!”   “我没看见啊?这房间里除了你我就见过你妈!”护士说完便出去了。   过了一会,妈妈过来了。张灏一瘸一拐的走上前去,妈妈立马搀着他,责备道:“你怎么下床啦?这骨头还没长好呢!”   “妈,她今天说好过来看我的,可是没有来!”张灏又是紧张又是失落。   “说不定有什么事儿,明天就会来的。”妈妈安抚道。   “我问护士,护士说压根儿就没看见过她。可是前两天她就站在这儿,医生护士还过来查房了,怎么会没见过呢?”张灏越讲越急,一个没站稳差点摔地上了。   妈妈把他扶到床边坐了下来,说:“没事儿的,人家护士那么忙,每天要看见那么多人,她怎么会记得那么清楚?你告诉妈妈,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住什么地方,你要实在放心不下,呆会儿妈妈去找她!”   张灏抓着妈妈的手,说:“她叫赵晗,就是车祸那天我救的那个女孩子!”   妈妈听到他说的话,脸色一白。她摸着张灏的脸,声音哆嗦地说:“儿子啊,你别吓妈妈啊!玩笑可不是这么开的!那个女孩当天就已经死了!”   张灏看着妈妈受到惊吓的模样,摇了摇头,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昨天还送了百合花给我,怎么可能死了呢?我要去找她!你肯定是骗我的!”   妈妈拉着要下床的张灏,一脸惊慌地说:“妈妈怎么可能骗你呢?你要不相信,妈妈立马证明给你看。”她拿出手机,输入“高中女生车祸”的字样,页面跳转之后,她点开了第一条,赵晗的照片赫然出现在了标题旁边。张灏夺过手机,双手发抖地往下翻,看完新闻之后脑子一片空白。   “看吧,妈妈怎么会骗你呢?”妈妈握着张灏的手,说:“你肯定是看错了!”   “怎么会呢?”张灏捶着自己的脑袋,眼泪掉了出来。   女孩站在母子俩的面前,泪流满面。她伸出手摸了摸男孩的头发,然后笑着朝着他们挥了挥手,说了声再见,消失在了房间里。 ☆、最佳损友   1   前天下班,我收到了陈凯的微信消息,他说他要结婚了,会在周六晚上开一场告别单身的派对,地点是某KTV的豪华包厢,一些老同学都会参加。我回他说周六晚上可能还需要加班,可能去不了。他回我,大家都好久没聚了,正好趁这次机会聚聚,我要是不去挺可惜的。我回了句“看吧,有时间就去”,然后摁灭了手机。   我知道,我是不会去的,我怕我去了会直接把场子给砸了,尽管我这个小身板整不出什么妖蛾子,但只要那个人在,气氛势必会变得尴尬,到时候破坏了人家陈凯的单身派对,我就成罪人了。   结果今天,那个人发信息给我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换了好几个号码,他的号码也早就被我忘得干干净净。但是,当我看到那简短的信息内容的时候,我就知道那一定是他发来的。这个世界上有必要发这两句话给我的人只有两个,而会在这个时候发的人却只有他。   信息是《最佳损友》的歌词:确实也没有一直躲避的借口,非什么大仇。为何旧知己,变不到老友。   我朝着手机屏幕啐了一口:去你妈的!   2   下了班已经是六点多,旧城的天空黑得差不多了。我从公司那栋老旧的写字楼里出来,便看到肖理那辆装逼用的大红色轿车。他看到我,立马朝我挥了挥手,我连闪躲的余地都没了。他大膀子一挥就把我搂进怀里,笑得一脸猥琐地说:“你这性格什么时候能改改?人家陈凯都亲自发消息请您了!我说您这谱摆得可太离谱了啊!”   我给了他一手肘子,疼得他七荤八素的。他一边揉着胸口一边骂道:“你大爷的,下手没轻没重,长得跟个林黛玉似的动起手来就成了鲁智深。”我没理会他,快步从他的座驾旁边走开准备拦出租车。他冲上来拉着我的手,把我的公文包夺了过去,说:“乔乔,你个大男人怎么这么矫情啊?多大的人儿啦还记仇,你心胸怎么跟粒芝麻似的?”   “去你妈的,我和他的事儿轮得到你插嘴吗?”我把手朝他一伸,瞪着他说:“说不去就不去!把包给我!”   瞧我这架势,他揣得更紧了,护娃似的搂在怀里,这动作跟他那大块头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我重复了句:“把包给我!”   “我说你怎么跟个娘儿们似的?多大点事儿啊两个人冷战了五六年,有我没你的,至于吗?再说了,今天是陈凯的场子又不是他夏禾的,你至于和陈凯过不去吗?人家邀请你无非是想老同学老朋友聚一聚交流交流感情,你怎么这么小肚鸡肠啊?”肖理一开始就没完没了了,“你总不能因为和他那点小事儿就连其他兄弟朋友都不见了吧!你好歹也是读过大学的人,怎么比我这个二流子还不懂道理呢?”   “我娘们儿我小肚鸡肠我不讲道理那你还叫我去干嘛?叫我去撒泼砸场子啊?还是叫我去和他唠嗑叙旧啊?告诉你肖理,我没那兴致!我上了一天班累了,我要回去好好休息!”我走上前去抢我的包,肖理死拽着最后丢进了车里,然后一脸痞子样儿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说:“今天你去也得去!不去,我总有办法让你去!”   我往他车上一靠,斜着眼睛看着他,说:“有意思吗?你说有意思吗?”   “那你这样有意思吗?多大的人啦还耍性子,你还真以为四海之内皆你妈人人都得依着你惯着你啊!要不是看在咱们九年的交情上,我才懒得在这儿费力气费口舌呢!我是真希望你们俩能够冰释前嫌重归于好。想当初你们俩好的时候,我们还以为你们俩是同志将来要在一起呢,没想到最后竟然为了一个女人闹翻了!”   我扬了扬手,一脸不耐烦地说:“得了得了别说了行吗?”   “那你是去啦?”他笑眯眯地问我。   我白了他一眼,一字一顿地说:“不!去!”   “嘿你这小子怎么油盐不进,给脸不要脸啊?”我看肖理那样子真是急了,两只眼睛气势汹汹地瞪着我,一张大脸涨得通红。我冷冷地说:“说白了你是怕丢面子,他们觉得你一定会把我弄过去,可是,不去就是不去!我是真的累了,我不像你整天只要开着小车这里转转那里逛逛就行了,我每天十个小时楼上楼下的腿都跑断了。算我求你行了吧,我这一辈没求过人的。我求你让我回去好好休息,我明天还得加班呢!”   他拉开车门,说:“十点之前我保证送你回家,怎么样?如果这都不行,那真的,咱们俩以后也没得什么说了!”   瞧他那样子我就知道他赢了。我极不情愿地坐进了车里,他的脸色立马变了,嬉皮笑脸地说:“这才是我们家好乔乔嘛!”我被他这一逗也没绷住,骂道:“去你大爷的!”   3   我是在高中的时候认识他们几个的。那时,我们还是最年轻的模样,留着最柔软的胡须,顶着一张最稚嫩的脸庞。在那之前,我是一个不合群的人。死读书,整个人闷闷的,自然也不会打架抽烟。可能是觉得我太清高,班上的男同学都不和我来往,女同学倒成片往我这贴,这也更加导致男生孤立我针对我。   上了高中之后,我仍然是一个——用他们的话说——闷骚的人,独来独往,别人下课聊老师同学的八卦或者组队打球,我一个人坐在座位上面看书预习。每当我坐在座位上看外面那些打闹的男生时,我也希望自己有一群哥们儿,他们不会嫌弃我不会打球、不会抽烟喝酒、不会打架泡妞,也不会嫌我闷,不会嫌弃我柔弱。他们会在有活动的时候诚心地叫上我,会在有人欺负我的时候二话不说就揍那个人一顿,也会在我不高兴的时候拍着自己的肩膀说:“兄弟的肩膀借你,放心大胆的用吧!”   后来希望成真了,夏禾带来了一群兄弟,他们教我打篮球,在我被欺负的时候挺身而出,讲一些荤段子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夏禾是体育特长生,头脑简单肌肉发达,试卷上面满江红,但论打架,当时旧城没几个年轻人打得过他。我和他之所以会认识,也是缘于他路见不平出手相助。当时我被高年级的欺负,在母亲“忍一时风平浪静”理论谆谆教导下的我自然选择忍气吞声,可是,夏禾一个人冲过来指着三个高二的大男生吼:“你们真够有种的,竟然欺负一个弱书生!”话没说两句,火就先着了。于是夏禾以一敌三把三个大男生揍得屁滚尿流,他自己也没讨到什么好处,不仅鼻梁歪了脸上挂了彩,而且还记了个过。我觉得很内疚,可是又不能做什么,只好把上课做的笔记整理出来抄一份给他,后来他的文化课有几门及了格,觉得是我帮了大忙,就把我这个他眼中的学霸介绍给了他的朋友。我负责帮他们提高成绩,他们则成了我的保护神。后来和他们越走越近越玩越开,我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我们成了损友,却也是挚友。   高二分科之后,我和夏禾分到了一个班,然后又想办法住进了一间寝室,吃喝拉撒睡几乎都在一起,有时候下课还一起去上厕所,当时陈凯指着我们俩说:“我只看见过人家女生手牵手去厕所,没想到你们俩男的也可以啊!”   夏禾笑骂道:“去你大爷的,你哪只鸡眼看见我们俩手牵手啦?”然后话不投机又开始打闹。每次看他们追打玩闹的时候,我总觉得有一片阳光洒在我的头上。那个时候,他们可以没心没肺的大笑,像个孩子般捉弄人家女孩子;考试没考好就把试卷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然后在老师的训斥之下极不情愿地捡回来;看到喜欢的女生就紧张得说不出话,一张脸就像熟透了的柿子;班上同学被欺负了,他们挺身而出;篮球赛体育节他们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但一到考试就求神拜佛;晚上熄灯之后就八卦女生的隐私,甚至偷偷看手机里的动作片。那个时候,他们是最美好的。   但,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暂。   高三的时候,我终于情窦初开喜欢上了隔壁的隔壁班上的班花,并且在表白之后得到了肯定的回应。坠入爱河的我们有事没事就腻歪在一起,下课牵个小手都是家常便饭的小事。得知我恋爱之后,夏禾老是八卦我们俩的事,经常问一些臭流氓的问题,而我也常常自得其乐地回答他。可是,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往往维持不了一个学期,到了高三下学期,我和那班花就分手了。没过几天,夏禾就和她在一起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同时,我亲眼目睹了他们两个人在我们之前经常私会的小树林里接吻。于是当天晚上,我就质问了夏禾。   “你和唐笑笑在一起了?”我阴着脸问。   “是啊?”他回答得云淡风轻。   “你怎么能和她在一起呢?”我大声地问。   “我怎么就不能和她在一起啦?”他的声音比我还大。   “朋友妻不可欺你不懂吗?”我的眼睛涨红了。   “可是她现在跟你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他双眼怒视着我。   “就算和我分手了你也不能和她在一起!”我大吼。   “凭什么?你以为你谁啊?我长得比你高比你壮,能够保护她,我怎么就不能和她在一起了!”他揪着我的衣领,把我提了起来,“不像你,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如果哪天她被人欺负了,你敢上前揍欺负她的人一顿吗?不敢吧!所以,她和我在一起才是正确的!和你在一起迟早要吃亏!”   他说完之后,我发现自己竟然无力反驳,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他得意地笑了笑,上床睡觉了。从那以后,我们再没说过话。   4   走进包厢的时候,里面非常热闹。二三十号人在里面放浪形骸,就像一锅煮糊了的八宝粥,糊得都冒烟了。看到我进来,大家收敛了一下。肖理大嗓门一吼:“继续嗨啊,管我们干嘛?”然后气氛又活了起来。   陈凯一连唱了好几首歌,最后唱《最佳损友》都破音了,他自己都不好意思,于是丢了话筒坐到我身边,给我开了罐红牛,然后举起一罐啤酒说:“来,干一个!”我们碰了罐儿,他罐里的啤酒泡沫洒了他一手,他依旧乐呵着。   干完那罐啤酒,他打了个长长的隔,然后勾着我的脖子在我耳边说:“夏禾坐在角落里,去打个招呼吧!”我想他是喝醉了才说出这句话来,所以自然没理他。没想到见我没行动,他竟然死皮赖脸地把夏禾拉了过来,并且把他摁在我旁边坐了下来。夏禾看了我一眼,张嘴想和我打招呼,可是见我一脸冰霜附体,那声“嗨”活生生地被我冻在了喉咙里。   他坐在旁边也不知道该干嘛,于是开了酒一罐接一罐的喝了起来。中途肖理拉他去唱歌他也没去,只是仰着头大口大口地灌,仿佛要把整个世界都吞下去。此刻,周围的喧嚣如同在向我们挑衅,嘲笑我们竟然如此孤独。不着调的歌声穿过冰冷的机器已经失去了原来的味道,弥漫的浓烟把我熏得忘记了呼吸,大笑大闹的声音在鼓膜边嗡嗡作响,他喉结上下滚动的样子如同在向我宣战——谁先拉下面子谁就输了。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输。   唱歌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可从始至终没一个唱得能听的。还记得他过十八岁生日的时候,我们在KTV唱了一整夜。他的歌声时而温柔时而铿锵,不说宛如天籁,但好歹唱准了音。只不过第二天上课老师叫他回答问题,他一张嘴便发出了“咿咿呀呀”孩童学语的声音,逗得全班大笑。   想到这儿我不禁笑了起来。他从我面前走了过去,夺过同学手里的话筒,又点了那首《最佳损友》。他的声音没有读书时那么好听,低沉且微微沙哑,可能是当教练喊口号喊得太过用力。他看了我一眼,然后继续唱歌。   包厢里顿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坐着,只有他站在屏幕面前,手握话筒眼睛盯着歌词,声音微微颤抖。屏幕上的光打在他的脸上,我看不清他到底是什么表情。我告诉自己这个时候不能哭,因为我一哭就代表我输了。我靠在沙发上,双手交在腹前一副高傲的姿态,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唱完了这首歌。大家非常捧场掌声雷动,只有我坐在沙发上无动于衷。   他坐回我身边继续喝酒,我依然维持着那个高傲的姿势目不斜视。十点钟一到,我便拉着玩疯的肖理说:“十点钟了,送我回去!”肖理摇摇晃晃的,看上去喝了不少,但是我一闻就知道,不过是装出来的把戏。我转身准备离开乌烟瘴气的包厢,肖理上来拉着我,然后对大家说要先失陪一下送我回家。夏禾站起身来,摇摇晃晃地朝我走过来,一个踉跄趴在了肖理身上,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顺便……也把我送回去。”   肖理扶着他,走路东倒西歪的,我看不下去搭了把手。到了车旁,肖理打开了后车门,夏禾一个重心不稳扑在了我身上,我把他推起来,自己先进了车然后把他拉了进来。他靠在我身上不停打着隔,我几次把他推开他又靠了上来,最后索性不管他我也闭上眼休息一下。   到了我住的小区门口,车停了下来。我让他靠在椅背上准备下车,可是他抱着我死活不肯撒手,嘴里咿咿呀呀的不知道在胡说些什么。肖理坐在驾驶座上看着我们俩,也没过来搭把手。他搂着我,呼吸很急促,好像哭得岔了气儿似的。   我凑到他的耳边,说:“你没醉就好!”说完,紧紧搂住我的双手像是被抽走了力气般松开了,他睁开眼睛看着我,闪动的眼眸就像结了冰的黑色珍珠。我拿上公文包下了车,关上车门后头也不回地进了小区。   回家后洗掉了身上的乌烟瘴气,然后听着陈奕迅的歌大哭了一场。   第二天一早,我接到了肖理的电话,他在电话那边说:“昨天你走后,夏禾在我车里哭得稀里哗啦天昏地暗的。我从来没看到他哭得如此狼狈过。他哭着说,如果那天在寝室,你们吵完之后痛痛快快地打了一场,或许今天就不会是这样了。他还说,他欠你一声对不起,那天说的话太重了,伤了你的自尊。”   我“嗯”了两声,挂了电话。他们都说好哥们儿吵架只要打上一架,所有的恩怨都可以冰释前嫌。我笑了笑,觉得他们说得很对,我软弱矫情小肚鸡肠,所以我需要大干一场。   我拨了他的电话,响了两声后接了起来。他的声音听起来非常疲惫,我说:“今天有时间吗?我想打架了!”   他反复地说有,我仿佛能看到他笑着使劲点头的模样。挂了电话,我对着镜子里顶着黑眼圈的人啐了一口:去你妈的!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   (1)   故事的开始往往是两个陌生人的相遇,结局也无非是在一起或者分离。   ——李铭广   韩海有个习惯。每天起床之后,他就会像那只被老鼠耍得团团转的汤姆猫一样拖着身子走进卫生间,顺便把盘子里的早餐拿进去一起解决掉。他说,他不吃东西就上不了厕所,这和我不看小说就拉不出来是同样一个道理,只不过,我觉得他这个习惯未免也太过over了。   我叫魏杰,是旧城夜光酒吧的调酒师。韩海是酒吧的驻唱歌手,拥有一副好嗓子,好到什么程度呢?让我想想,就连酒吧之前的驻唱歌手李铭广都自愧不如。想当初他还没来旧城的时候,李铭广可是旧城年轻人的偶像,几乎去过酒吧的男男女女都被他的歌声给征服了,可是自从韩海出现了以后,李铭广都差点跑过去要韩海签名。   我是2008年来到旧城的,那年我由于高考失利没有考上梦想的大学,所以一气之下跑来了旧城的酒吧当跑堂小弟。那个时候,李铭广已经是旧□□人了,走在街上几乎每个年轻人都会和他打招呼要签名并且来张合照。所以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景象时,我还真以为他是什么大名人,于是我脑子一抽也跑上去跟他要签名要合照。我记得那是在旧城的一条老街上,两边的老式房屋在夕阳余晖下仿佛变成了一幅静谧的油画,我们两个人的影子被拉得老长。   他看我一脸青涩,于是露出了带点邪气的笑容,说:“你应该不是旧城人吧,我好像是第一次见到你!”   “嗯!”我点了点头,然后一脸憧憬地问他:“你演过什么电影啊?”   “电影?”他愣了一下,然后捂着肚子大笑了起来,“我是前面那条街一家酒吧的歌手,不是演戏的。”   “啊?”我大吃了一惊,然后嘟嘟囔囔地自语道:“还以为是什么大明星呢,原来就是一个自由歌手。”   他回过头来,一本正经的说:“我可听到了哦!”   我立马闭了嘴。   “你是来旧城旅游的吗?”他的左手抓着路灯杆转了一圈,看起来像个孩子。我低着头,说:“不是啊,我是来找工作的!高考发挥失常了,不想继续念书。”   “这样啊?嗯,你想不想进酒吧工作?”他转过身来看着我,我抬起头,看见他背后的红色夕阳就快要下山了,逆光而站的他正面被藏匿在一片朦胧的黑暗里,但是我依然看清了他那双好看的眉眼和那个干净的笑容。   然后,我像小弟跟着大哥一样跟在他屁股后面进了夜光酒吧,那个时候不过才七点钟,酒吧里已经有几十来个客人在吧台喝酒聊天了。那是我第一次进酒吧这样的地方,因为从小家里人给我灌输的观念是酒吧是社会人员出入的场所,里面充满了各种乱七八糟乌烟瘴气的东西。然而夜光酒吧却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它不像电视里那样震耳欲聋充满了牛鬼蛇神,而是很安静,静到能够听到五米外情侣腻歪的声音。   李铭广带着我左转右转进了一间办公室,里面坐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柔顺的长发随意的流淌在左肩上,露出一种说不出的妩媚。她穿着一身红色紧身长裙,曼妙的身姿被恰到好处的衬托了出来。看见我们进来,她露出了一个优雅得体的笑容,问:“这位小弟弟是……?”   “我表弟,高考考砸了想找工作,小天不是走了吗,我就想让他在这里试一试,OK吗?雯姐!”他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一口白牙非常整齐。   雯姐用右手撑着下巴,用那双澄澈的眼睛看了我们大约十秒钟,然后说:“OK!先填张表!”   李铭广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我在隔壁,填好了来找我!”说完便出去了。   雯姐笑了笑,说:“你不是他表弟,对吧?”   我倒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问:“您是怎么知道的?”   她看着我,身上散发出一股强大的气场,让我不自主地缩了缩身子。她说:“第一,他刚才眼睛没有看着我;第二,他虽然表现出一种和你很熟的样子,但是你的表现很明显还是处于一种刚认识的状态;第三,你的脸红了!”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有点烫。   “好啦,你不用紧张!填完赶紧去找他,有什么事情就问他好了。”   我飞快地填完了表格,准备离开办公室,雯姐突然说:“对了,下次再用“您”来称呼我,我可是会生气的哦!”说完,对我露出了魅惑的笑容。我的脸更红了,逃似的出了房间。   那天晚上我什么也没有做,就呆呆地站在吧台里面看着别人工作。台上的李铭广拿着话筒很安静地唱着我没有听过的歌,氤氲的灯光洒在他的身上,看上去若即若离的。那是我第一次如此着迷的看着一个男人,他给我的感觉就像一个从天而降的黑色天使,虽然被光芒环绕着,但同时,也被黑夜所笼罩。   (2)   故事的发展往往都出乎人的意料,你以为的下一秒,其实只是上帝开的玩笑。但幸好,该在的人都在,谁都没有少。   ——魏杰   凌晨两点,我和李铭广从酒吧出来。泛黄的路灯把长长的街道分成一段一段的黑暗,我走在李铭广的右手边,两个人一路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一直走到了他的公寓。从那以后一直到现在,我就一直都住在之前小天住的那间屋子里。   2006年,李铭广考上了北京电影学院,可是家里情况让他上北影实在太过困难,于是他选择了放弃学业。他跟我说,报到那天他在北影呆了一整天,一个人漫无目的地里面绕来绕去,然后在日落时分离开了他梦想中的大学。那天,他第一次走进北京的一家酒吧唱歌,然后在北京漂流了半年,再然后,遇到了雯姐,随后便跟着雯姐来到了旧城。   他讲这些的时候,非常的平静,仿佛只是在讲一个故事。但是,我依然在他闪烁的眼眸中看到了关于梦想的遗憾,我知道,在他心里的某个角落,一定强烈地渴望着能够成为一名演员,在黑暗的屏幕中发光。   三点钟,我看着月光披满远处的山头,看着旧城被月光照得闪亮通透。然后,我听见隔壁房间里,李铭广在低沉地吟唱,吉他声触动了我的心房。   你在远方,在远方流浪   我在他乡,在他乡歌唱   你是月光,撒满夜晚的山岗   我是太阳,照亮黎明的小巷   陪伴你的他代替我歌唱   没人陪的我遗忘了梦想   你是最后的星光,把我照亮   我是清晨的月亮,失去光芒   ……   时间静得仿佛停止了流动,就连呼吸仿佛也被暂停了,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的在窗前站了十分钟,我的手还停留在拉窗帘的那个动作。我开始渐渐地明白,为什么我会选择跟着他选择相信他,因为,我们是如此相似。   之后,我们每天都一起上下班。我们会在上午十点钟起床跑到楼下的超市买菜回来做午餐,李铭广在厨艺方面也非常的精通,煎炒焖炸炖煮烩烤样样都会,我站在旁边显得我非常的没用。   他说:“其实刚来旧城的时候,我基本上天天都是蛋炒饭,后来吃腻了就买了本烹饪书自己学,这里的每道菜曾经都被我做成过黑暗料理,只不过时间长了,做菜的技巧慢慢地被掌握了,现在也就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了。”   他说完我已经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甚至不要脸地说了句:“我要是个女的就非你不嫁!”   他愣了一下,笑笑说:“为什么你是男的就不可以呢?”   我一下子还没有反应过来这句话的意思,他看见我挤眉弄眼地在琢磨他说的话,笑着揉了揉我的头发:“别想了,去看看雯姐来了没。”   雯姐就住在后面的单元楼,因为一个人住而且对做饭一窍不通,所以就把这里当成了餐厅,她对吃基本也不怎么挑剔。李铭广说,雯姐曾经也试图自己做饭,后来把整个厨房都给烧了,于是对厨房产生了阴影,那个时候他也不会做饭,雯姐每天中午都是叫的外卖,后来才听雯姐说,从2004年起到2007年,她吃了整整三年的外卖,很多餐馆包括附近的肯德基麦当劳德克士一听她的声音就知道是她了。我实在是想不到,看上去气场十足的雯姐还有这样的一面。   雯姐跟我说,当初在北京的酒吧里,她一眼就看见了李铭广。那天,李铭广站在舞台上,闭着眼睛唱陈楚生的那首《有没有人曾告诉你》,她被他迷得找不着北,于是立马决定要带着他回旧城。出人意料的是,她把条件一说李铭广就答应了,她还开玩笑地说:“其实我有点怀疑他是被我的美色所吸引过来的。”说完李铭广就丢了句“真不要脸”。雯姐倒也没生气,反而露出了小女人的一面,一脸娇嗔地说:“别这样说人家嘛!”   说实话,我还真有点吃不消。   这样的日子过得非常之快,和他们在一起也让我渐渐忘记了当初高考失利的伤心。我边工作边跟着酒吧的调酒师傅学习调酒,每天听着李铭广的歌声工作,对我而言真的是一种享受。   有天夜里,李铭广坐在阳台的栏杆上哼着我从没听过的曲子,我问他:“你有没有想过去做一名职业歌手?然后出专辑开巡回演唱会。”   他摇了摇头,说:“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已经够好了,雯姐给我的报酬已经远远超过了一般驻唱歌手的工资了,而且,这么多年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习惯了这样的一群人。我离不开他们。”   “你这么有才华,埋没在这里不觉得可惜吗?”我看着他的侧脸,他抬着头看着月亮,眼睛里充满了孩子般的安逸,他笑了笑,说:“这有什么可惜的,一个人如果不能成为最想要成为的自己,那么选择一种最适合的方式生活不也是一种满足吗?”   我觉得他的话有点绕,于是歪着脑袋想了好久。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脑袋,眼睛里闪烁着迷人的光芒。   时间不知不觉已经到了2011年的冬天,韩海走进了我们的世界。   那是2011年的倒数第二天,旧城飘起了小雪。五点多天就已经彻底的黑了,我和李铭广穿着大风衣围着围巾走进了酒吧,然后就听见了韩海的歌声。而且,是那首《有没有人曾告诉你》。   我和李铭广在舞台下面的座位上坐了下来,看着舞台中央被光芒环绕的韩海,他的声音仿佛从静谧的幽谷中飘荡而来,带着森林的气息,带着泥土的芬芳,带着最原始的气味,随着一场微风,穿过山谷,穿过草原,穿过荒漠,穿过麦田,穿过海洋,穿过人潮,然后在我们的耳边如同情人呢喃一般的回荡。如果说李铭广的歌声能够吸引全世界的人们,那么韩海的歌声就能让花儿听了开放,鸟儿听了歌唱,天下万物都能被带动被感染。   所以,在韩海唱完之后,酒吧里一下子安静了,因为在他唱歌的时间里,没有人说话,直到歌声结束,大家都还沉浸在他的歌声里。然后,雷鸣般的掌声将我和李铭广的掌声淹没掉了。我看到李铭广的脸上洋溢着微笑,我知道,那一刻的他虽然被超越,但是却因为被超越反而更加兴奋。   从那以后,韩海一发不可收拾,很快,旧城的年轻人们都知道了韩海这个人,并且深深地沉醉在他的歌声里。   李铭广说:“这是我听过的最想让我落泪的歌声,他的背后,一定有一个沉重的故事。”   (3)   我想,在漫长到看不到尽头的时光长河里,即便星辰都陨落了,即便草木都枯萎了,即便江河湖海都干涸了,即便只剩下了我一个,我也依然会想念你。   ——韩海   李铭广说对了,韩海的确有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有点凄美,他说完之后,就躲进了卫生间里,我也觉得有点透不过气。   韩海在高中有一个乐队,他是主唱,他的女朋友是小提琴手,他们经常在周末的晚上跑到附近的酒吧驻唱,在赚钱的同时也赚了少许的人气。但是,人红是非多,经常出入那个酒吧的一个混混看上了韩海的女朋友,隔三差五的就拦着她不让走。韩海知道社会上混的惹不起,于是就不再去酒吧唱歌,没想到那混混竟然堂而皇之地闯进他们学校来找他女朋友。韩海气不过揍了那个混混一拳,结果放学之后那名混混带了十几号人拦在了半路上打断了韩海好几条肋骨,韩海因此在医院里躺了三个多月。前面两个多月,他女朋友和乐队其他成员都隔三差五的来医院看他,可是到后面半个多月,他女朋友就没出现过了。韩海问乐队的其他人,他们说女朋友家里人不许他们来往,不让她过来看他。后来韩海觉得不对劲,再怎么说也不可能电话也没一个信息也不发一条啊。于是,他趁着房间里只有另外一个队员的时候逼问他,那个人没忍住,就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几天前,他女朋友在家里的浴室割腕自杀了,她的遗书里面写道,她从医院出来回家的路上,被那名混混糟蹋了。出院之后,韩海本想去找那名混混,但是混混已经被抓了起来。韩海在女朋友的坟前坐了一整天,然后背着吉他一个人离开了那座生活了十七年的城市。之后的五年,他辗转流浪了很多座城市,热闹的成都,繁华的上海,宁静的杭州,沧桑的拉萨,这些地方都留下了他的足迹,从始至终都是他一个人。韩海说,他女朋友最大的梦想就是和他一起穷游中国,一边唱歌一边流浪。她还说,他和他女朋友在一起快三年了,他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现在想说了,可是人却不在了。   他是哽咽着说完最后那句话的,然后便转身进了卫生间。我和李铭广坐在阳台上,我低着头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李铭广抬着头看着苍白的月光。我们都想掩藏自己泪流满面的样子,可是后来,我们都哭了。   (4)   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在孤独的黑夜里陪伴你,在你最无助的时候拥抱你,在你开心的时候陪你开心,在你悲伤的时候和你一起悲伤。即便,你不爱我。   ——顾雯   遥远的钟声陪伴着2012年向我们走了过来,我和李铭广喝完了易拉罐里的最后的一点酒,然后就各自回了房间。   大约一刻钟之后,韩海进了卧室在床上躺了下来。我背对着他的床,问:“还好吗?”   他“嗯”了一声,然后再没了声响。   每个有故事的人曾经一定都被伤痛紧紧地压住过,但是,时间会带走一切。   春节过去了,挥之不去的硝烟味儿也随着时间散去了;然后,春天也过去了,绿化带里的杜鹃又盛开了;紧接着,夏天也跟着过去了。李铭广说,他要走了,这是我始料未及的,因为他说过,他离不开我们。   虽然已经过了立秋,但是旧城的风景依然跟夏天一样,刺目的阳光依然让人热得透不过气,茂盛的树冠依然在阳光下留下一大片阴影。   那天,李铭广进了雯姐的办公室,然后里面传来了雯姐歇斯底里地嘶吼声,她一直在吼:“为什么!为什么!”门里面没有李铭广的声音,雯姐吼完之后,整个房间都安静了,然后,雯姐嘤嘤的哭声穿透墙壁刺痛了我们的耳膜。   之后的五个小时,李铭广一直都在她的办公室里,台上的韩海依然深情地唱着动人的歌谣,浪漫的灯光漫不经心地缓缓晃动,轻柔的歌声慢悠悠地飘荡着。那五个小时,是我人生中最难熬的五个小时,因为我知道,李铭广所做出的任何决定,都不会更改。他就要离我们而去了,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   十二点多一点,最后三名客人喝完了瓶子里面的路易十六,然后顶着红红的脸颊走出了酒吧。韩海连话筒都没有收就跑了下来趴在吧台上,说:“给我来杯伏特加!”   我看了一眼韩海,他的眼睛红红的,看上去非常的疲惫。我给他倒了杯伏特加,说:“以后,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韩海修长的手指握紧杯子,然后猛地喝了一口酒,酒杯里的冰块“哗啦啦”的响着,仿佛在唱一首歌。韩海的眼睛穿过额前的刘海看着我,他说:“杰仔,我好难过。”   我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杯酒,然后一股脑地倒进了喉咙里,这是我第一次这样喝酒,那一瞬间,我希望酒精能够彻底的麻痹我。   “小家伙,这样喝会很容易醉的。”李铭广的声音突兀地在我身后响了起来。他在我身边坐了下来,晃了晃手中的酒杯,眯着眼睛说:“我陪你们喝!”   我不记得那天晚上我们到底喝了多少,我只记得等我再度清醒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阳光依旧那么灿烂,打在手臂上依旧是那么温暖。李铭广的房间已经空荡荡的,打电话也没人接。我打电话问雯姐,她告诉我们,李铭广已经坐上午九点半的飞机离开了旧城。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李铭广。再也没见过那个会眯着眼睛笑、用手揉我的头发、叫我“小家伙”的李铭广。   (5)   故事就是一个人遇到一个人,然后再遇到另一个人。我们从陌生人变成朋友,再从朋友变成依靠。时光在走,我们在老。   ——魏杰   今年三月,雯姐结婚了。婚礼前夕,我们在酒吧开了个派对,一群人没心没肺的喝酒唱歌大笑大闹。雯姐手里的酒杯一直都没空过,到了打烊的时候,她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我和韩海送她回了家,在家里她吐了五六次,天快亮的时候终于消停了。我们准备离开,可是,他拉着韩海的手一直不肯松,嘴里反复地呢喃着“李铭广”。   早上七点,我和韩海收拾完毕,灌了一罐咖啡就去了雯姐的家里。她睡得很熟,我们俩折腾了好半天才把她弄醒,提醒她今天是她的婚礼。她顶着一个鸡窝头坐了起来,缓了一下,然后捂着脸抽泣了起来。   她说,她以为只要她等,李铭广就会回来。   婚礼那天很热闹,雯姐穿着白色婚纱,看上去就像童话里面的公主,可惜,她没有等到心里面的那个王子。   紧接着,韩海也遇到他生命中的真命天女。爱情的力量真的很强大,让他整个人都脱胎换骨,摆脱了蜗居在心里九年多的痛苦。   六月生日的时候,我收到了李铭广寄来的手写信。信很短,内容是这样的:   小家伙,你还好吗?   原谅我当初的不辞而别,我是真的没有勇气和你们说再见。我听说雯姐结婚了,我真为她感到高兴。你呢?谈恋爱了吗?瞧我写了些什么!我也不知道这封信能不能寄到你手里,我也只是抱着这样的希望写的,希望让你知道我过得很好。   对了,我回北影念书了。又回到校园,让我一下子觉得自己又年轻了,又回到当年一心想要考北影的自己。大学的生活比我想象中的要忙碌很多,再过不久可能会更忙,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你可能会在电视上看到我,到时候,你要来找我签名哦!   有很多话,到了要说的时候,我反而说不出口了,而且说了可能会让你苦恼,所以不说也罢。我录了几首歌在光盘里,不管你想不想我,都可以放出来听一听。   如果来北京了,记得到学校来找我,我其实很想见见你。   李铭广   放下信纸,我把光盘放进了电脑,里面录了七首歌,前面六首是他的自创,有的我听过,有的我没听过。最后一首是《有没有人曾告诉你》,他的声音依旧那么好听,低沉的,如同在讲一个故事。   歌声停了之后,出现了一段杂音,我以为是他没注意到,所以低着头笑他粗心大意。没想到,杂音是他的呼吸声,就好像他靠着话筒在呼吸。然后,我听到他用很小的声音说了一句话,我没听清楚,于是放大了音量,他的声音夹杂着沉重的呼吸声窜进了我的耳朵里。   他说: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 ☆、好久不见   来到旧城已经是阳春三月,阳光明媚,鸟语花香。一片美好得不能再美好的景象。春风吹来气息,跟很多年前一样,浓厚却不失清新。   在来旧城之前,我收到了凯的请柬,是他托小萱交给我的。请柬照片上的他穿着一身笔挺的淡蓝色西装,身边的新娘手捧鲜花,一袭白色婚纱如同开满百合的山坡。她小鸟依人地靠在凯的身上,脸上的笑容不用看也知道是多么幸福美好,当然,凯的脸上,也绽放着我许久未见的笑容。   已经三年了。我告诉自己,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我今天来,不就是为了做个了断吗?或者说,只是为了给我这三年莫名其妙的等待画下一个糟糕的句点,顺便给这对新人一些来自心里的祝福。   旧城还是和以前一样,弥漫着浓厚的古城气息,古老的城墙随处可见,就连很多街边商店都是古香古色,如同脱离了这个现代化机器操控的时代。踏上凹凸不平的青石板路,也依然觉得有些硌脚,所以没走多远我就停下来靠在古老的墙壁上歇会,顺便拿出随身携带的相机拍几张下期杂志专栏的插图。   不知不觉,已经是正午。阳光从巷子上面笔直的落下来,把阴凉的巷子照得金光闪闪。细小的尘埃在空气中欢快地跳着舞,如同舞台上滑稽的小丑矮人。   凭借着多年前的记忆,我竟然幸运地穿过了那些规格一致的大街小巷,没有多走一丁点冤枉路便来到了那家咖啡店。更幸运的是,咖啡店的老板竟然还记得我,还十分客气地说今天的咖啡他请。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在窗户边的位子上坐了下来。   虽然几年时间过去了,店内的格局似乎也没什么变化,不过是翻新了装潢,看上去没有以前那么陈旧。不过话说回来,旧城一直和它的名字一样,保持着守旧的风格和心态,泰然安稳的随着时间的脚步走,没有跟着这个时代随波逐流。   中午店里的客人不是很多,两对情侣有说有笑,一桌小屁孩在玩塔罗牌,还有我这只可怜兮兮的单身狗。老板放下咖啡,索性在我对面坐了下来,笑道:“难得你还记得这家店。”我也笑了笑,说:“难得你也还记得我。”老板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笑得更加灿烂了,摇头晃脑地说:“说实话,想忘记也难!要知道,我店里就发生过那么一件让我记忆犹新的事儿!”他说完,我的笑容死在了脸上,于是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掩饰心里对那件事情的排斥。对他和当时的我来说,那或许是一件很甜蜜的事情,但对现在的我而言,那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老板尴尬地笑了笑,没再说话。   五年前?还是六年前?我已经记不清了,因为独自生活的我已经懒得去关注时间的流动,浑浑噩噩的,如同生了锈的机器人。时间对我来说,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那天也是这样的天气,我还记得那时店门口的杜鹃正好开了,从门口走过的时候我还不由自主的多欣赏了一小会儿,最后还是在凯的催促下才依依不舍地走进店里。那时的老板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或许更小,留着当时很流行的长刘海,搭上一张人畜无害的小脸儿,整个一异次元少年。   我们俩在我现在的位子上坐了下来,点了咖啡便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那是我第一次来旧城,还是被凯骗来的。他说要带我去一个人间仙境,下了火车我才知道我穿越回了明朝;我笑他措辞不当,他说我尖酸刻薄。当时,店外的巷子里出现了一个卖原味米果的老人,佝偻着背挑着两麻袋长长的白色米果,但脚步极其轻快,而且喊的号子也特别响亮。那时的我没吃过那种新鲜玩意儿,吵着嚷着要凯给我买过来,他宠溺地笑着揉我的头发,然后跑了出去。不一会儿,他提着一大袋米果进来了,一脸神秘地笑着走到我跟前把米果递给我,然后变戏法似的从后面变出了一束玫瑰,嘴里还小孩儿似的喊着“当当当当”。   在示爱这条路上,绝大多数的男人都难免会落入俗套,鲜花项链或者名牌钻戒,但对另一半来说却很受用,我也不例外。我欣喜地接过他手里的玫瑰,甚至还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一脸小女人的幸福模样。店里其他的客人都看着我们俩,一时间我和他都羞红了脸,低着头没再说话。几秒种后,店里的音乐被换成了蔡依林的《今天你要嫁给我》,吓得我手一抖,杯子里的咖啡都洒了出来。老板坐在柜台里一边看着书一边跟着哼,完全没看到我们两个人一副找地缝的窘样。   现在回忆起来,我仍然觉得有些难堪,所以一直低着头,眼睛像是被定住了一般盯着咖啡杯里倒映出来的自己。这张脸,就连我自己都觉得有些陌生了。店门上面的风铃轻快地响了起来,老板站起身去招呼客人。不一会儿,一个男人坐在了我对面的位子上,说了句:“好久不见!”   其实,很多人之所以表面上过得很好但心里却千疮百孔,是因为他不仅作,而且还矫情。就像我,明明可以把请柬随手丢进垃圾桶但却没有,明明可以装作不知道他要结婚的消息但却还是硬着头皮跑了过来,明明心里想着他却不敢抬头看他一眼,明明可以找一个能够让自己幸福的人但却死守着这一棵已经被别人圈起来的大树。如果此时此刻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我现在的心情,我想,犯贱再适合不过。对,一种犯贱的心情!呵呵!   老板可能觉得老相好在老地点坐在老桌子上见面,的确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所以,他为了衬托这样的气氛,放了一首再合适不过的歌——陈奕迅的《好久不见》。我想,这首歌的歌词一定是为我专门而写的——你的城市,你来时的路,你给的照片,回不到那天。而你,突然出现,在这个我们曾经坐过的咖啡店。既然都这样了,那么就只好聊聊天,寒暄寒暄。   我抬起头,微微一笑:“好久、不见!”   他比照片上显得要胖一些,干净利落的短发散发着洗发水淡淡的香味,眉眼依旧那么好看,但是笑的时候眼角有一两条不易察觉的鱼尾纹。他还是那么喜欢天蓝色的衬衫,也依旧熨得很平整,散发着柠檬的清香。左手的手表已经没有戴了,就连戴过的痕迹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你瘦了!”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可能是昨天晚上开告别单身的party去了吧,喝了很多酒,抑或是像以前一样拿着话筒唱得撕心裂肺。不过,他身边一定有人照顾着,所以我的心疼就显得太过多余。   我故作轻松地笑了笑,说:“前阵子体检说我血脂有些高,所以最近都在吃素。”他被我逗笑了,说:“又不是上了年纪的大爷老太,血脂偏高很正常。”我低着头,搅着杯子里的咖啡没有说话。   “看到你这样我就放心了!”他说。   放心,怎能不让你放心?在一起的那几年,我什么时候让你担心过?说分手的那天我有哪怕一丝的吵闹吗?我有在你离开之后打电话给你寻死觅活的吗?我从来都是顺从你的决定,偶尔耍耍小性子,但只要你开口哄,我就绝对不闹了。然而这样的我,只能让你说一句“这样我就放心了”。   我点了点头,说:“那就好!”   分手的时候,北城正下着鹅毛大雪,零下十几度,三十厘米的冰雪冻得硬邦邦的,在上面摔上一跤撕心裂肺的疼。那天停了电,但却有一点点天光,所以屋外还要比房子里面亮敞。下班的路上没长眼睛,狠狠地摔在了马路边上,看笑话的人有几个,但却没一个人上来搭把手。我暗自骂倒霉,然后自己慢慢地爬了起来,缓了好一会儿才一瘸一拐地往小区走,上楼前,我还在下面站了一会儿,揉了揉疼得发麻的屁股,确定不会看出什么端倪才一步一步地往上爬,爬到六楼整个人已经虚脱了,跟刚生完孩子似的。   走进屋,里面一片昏暗,饭桌上点了一根照明用的白色蜡烛,蜡水摊了一大块。凯坐在椅子上,双臂靠着桌边,双手紧握着,低着头好像在祈祷,又好像在忏悔。我走过去,说:“我回来了!”他突然惊了一下,像是被我吓了一跳,脸色有些慌张地说:“那个……停电了……”   我笑了笑,逗他说:“我还以为你准备了烛光晚餐呢!”他没有像往常那样回应我的玩笑,而是一本正经地说:“你知道我不会做饭!”我放下手中的包,在他身边坐了下来,问:“怎么啦?有什么事吗?”   他的脑袋深埋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要把屋子里面所有的氧气都要吸尽一般,“玥,我们分手吧!”我知道的,这一天迟早会到来,所以当初决定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好了这样的觉悟。我笑了笑,说:“好啊!”   “我没在开玩笑,我是说真的!”他猛地抬起头来看着我,他的脸上被痛苦的表情纠缠,眼睛里面充满了疲惫,就好像好几天没合过眼似的。我告诉自己,这个时候不能哭,但是,所有的心理暗示在看到他那张脸的时候就全都崩溃掉了。他没有把我抱进怀里,只是用双手的拇指擦掉我眼底的泪水,说:“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   我继续笑,就算哭也要笑着哭,可是我一张嘴,便溃不成军,只好狼狈地从他身边逃走把自己锁进了卧室里,把头蒙进棉被里哭得歇斯底里。他没有过来敲门,也没有过来安慰我,只是在十几分钟后发了一条信息:我去朋友家了,你要好好的。   可是,没有你,我怎么好好的?   第二天下班回到家里,他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消失了,就好像从始至终这个屋子里面就只有我一个人,他的存在只不过是我太过孤独而意淫出来的。我用冷水洗了把脸,对着镜子里面的我笑了笑,说:“这样也好,省得睹物思人,你说是吧!”   镜子里面的人,哭了。   但是,咖啡杯里面的人没有哭。时间是治愈伤口最好的良药,更何况还是我这种已经忘记了时间流逝的人,所以,再想起那天的事情无非是提醒我今天来的目的不是要重修旧好,而是要彻底告别。   “离婚礼还有几天,你怎么今天就来了?”他接过老板端上来的咖啡,喝了一口然后皱起了眉头。他其实并不喜欢苦的东西,以前他生病的时候我要连哄带骗好一会儿他才肯吃药,要是太苦还会立马吐出来,跟个小孩儿似的。   我放下手中的杯子,说:“你婚礼那天我要出差,所以来不了了。今天过来主要是为了下期杂志的插图,顺便——”我从包里拿出一个红包,继续说:“给,份子钱。不多,千万别嫌少。”   他对我的说辞并没有太大的反应,也没有伸手接我递过去的红包,只是抽抽嘴角笑笑,又喝了一口咖啡。我把红包放到他面前,气氛尴尬到极点。我没有看他,把眼睛瞥向窗外,那个卖米果的老爷爷没有再出现。   时间总会带走某些东西,有时候是一段记忆,有时候是一条生命。然而带走它们的同时,它也一定会带来一些新的东西。   我拿起背包站了起来,他从漫长的沉思中抽身归来,我笑了笑,说:“我还要赶火车,先走了!”他站了起来,张了张嘴,想说的话卡在了喉咙里。我不知道他要说什么,或许是告别,或许是挽留,但我知道,无论他说什么,都不会改变我做的决定。   “新婚快乐!”我说。   “那……”他顿了顿,微笑着说:“一路小心!”   我点了点头,头也不回的出了咖啡店。店里的音乐循环地播放着那首《好久不见》,陈奕迅的声音停留在那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没有被我带走。我想,他一定站在那个位置,目送着我离开。但又或许,只是我太自作多情。   火车开动的那一瞬间,我塞上了耳机,然后闭着眼睛靠在椅背上。耳边呢喃的,是陈奕迅的《最佳损友》——为何旧知己,在最后变不到老友。我吸了吸鼻子,没有哭。   三个小时后,我下了火车,刚好接到了小萱的电话,“见到面了吗?”我“嗯”了一声,说:“是你告诉他的吧!”她在电话那边笑了笑,说:“份子钱当面给不是更好吗?更何况,这才是真正的告别!”我没有回应她,她继续说:“那么,答应我的事,可以兑现了吗?”我点了点头,可是一想她又看不到,“嗯,过了这个春天,我们就结婚!”   说完,我挂了电话,挤进了拥挤的人潮。 ☆、斯德哥尔摩   【0.0】   孙莎莎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被五花大绑了起来。她的眼珠转了两圈,房间里很暗,外面快要天黑了。她尝试着发出求救声,可是嘴里塞了一块毛巾,于是她扭动了两下,绳子绑得很紧。   “你醒啦!”一个年轻男人从床尾站了起来,声音闷在黑色的口罩里。孙莎莎瞳孔颤抖地瞪着突然出现的男子,嘴里发出“呜呜”的音节,她的呼吸急促,双脚不停地在床上蹬来蹬去。她看不清男子的模样,只能从鸭舌帽的帽檐下面看到那双浑浊的没有丝毫生气的眼珠。   他拿出孙莎莎的手机,问:“密码是多少?”   孙莎莎用模糊不清的声音示意男子把她嘴里的毛巾拿掉,男子凶神恶煞地瞪着她,隔着口罩都能听到他恶狠狠的声音:“如果你敢叫,我就杀了你!”说完,他把女孩嘴里的毛巾用力扯了出来。   女孩大吸了一口气,仿佛刚才被人扼住了喉咙一般,“3542。”声音有些颤抖。   男子在手机屏幕上点了四下,顺利解开了手机的屏幕锁,拨打了名为“爸爸”的那个电话号码,几秒种后,电话被接通了。男子摁了一下另一只手机,手机里放出了一段事先录制好的声音,并且经过了变声器的处理,听起来就像惊悚片里鬼娃娃的声音:“你女儿在我手上,你准备二十万,明天之前打到你女儿的建行卡上,否则……”   “爸爸救我!”女孩突然大喊了一声,男子立马捂住她的嘴并挂断了电话。   “臭丫头你找死!”   【1.0】   看完银行给警方提供的视频监控之后,孙家成夫妇心力交瘁地倒在了椅背上。年过三十的林警官虽然知道在这个时间点提问无非是加重夫妻俩的伤心程度,但为了尽早破案,他还是不顾夫妻俩的感受再一次问了之前问过两遍的问题:“你们真的不认识画面里的女人?”   孙太太已经忍无可忍了,飙着眼泪喷着口水,气急败坏地拍着桌子朝林警官吼:“我都说了几遍了不认识不认识!你们警察到底是干什么吃的?啊!这都三天了,就找了这么点线索……”   办公室的警察们都朝这边看了过来。   “好啦好啦!你还嫌不够乱吗?”孙家成心烦意乱地打断了妻子的抱怨,坐直身子抓着林警官的手,激动地拜托道:“林警官,我求求你,一定要帮我把女儿找回来,只要能把我女儿找回来,多少钱我都愿意出!”   林警官拍拍孙家成的手以示安慰,承诺道:“你放心,我们警方一定会竭尽全力找到你们的女儿,前提是无论绑匪提出什么要求你们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我们,以便我们做出应对方案!还有,绑匪打电话过来你们要尽可能想办法听到你女儿的声音,而且最好要能和你女儿对话,这样才能完全确定你女儿是安全的。”   孙家成用力地点了点头,再三拜托后,夫妻俩互相依偎着离开了派出所。   林警官盯着电脑画面里正在自动取款机前取钱的女人,她头戴鸭舌帽面戴口罩长发染得通红,上身穿着前两年非常流行的格子衬衫。这段前后不过两分钟的视频是一个小时前从一家大型卖场附近的取款机的监控中截取出来的,而视频中的时间是在今天下午的三点十七分左右,也就是差不多一小时二十分钟之前。   ——如果我们再快一点,或许可以多找到些线索。   【2.0】   赵铭背靠沙发,双腿伸直搭在脏乱不堪的茶几上,饶有兴致地看着电视新闻里播放的监控视频,新闻主持人还一再呼吁观众,如果有人见到视频中的红发女子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警方。   这条新闻播放完,外面有人正在敲门,赵铭走到门口打开小臂长的宽度,接过了外面男人手里的外卖,笑着对男人说了声“谢谢”,然后关上了门。他把茶几上的垃圾用手扫进垃圾桶里,垃圾桶被堆满之后他用力把垃圾往里面压了压,总算把茶几上最后两个快餐盒塞了进去。   “吃饭了!”赵铭朝着身后的房门喊了一声,两秒钟后,身后传来了门把转动的声音,一个波波头的年轻女孩儿走出来,她说不上漂亮,瘦瘦小小的,皮肤不算白净而且脸上撒了很多雀斑,但也不算丑,如果用手机一键去斑美白一下,应该会是个美女。   她在赵铭身边坐了下来,用遥控换了个台,眼睛转也不转地盯着电视上的动画片,双手却麻溜地打开外卖,看了一眼菜色之后便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赵铭一把拿起遥控器,在女孩不情愿的眼神注视下切回了电视新闻,并把遥控器塞到了沙发缝里。   女孩盯着赵铭好几天没刮的胡子,说:“你个绑架犯怎么这么喜欢看新闻啊?”   赵铭白了她一眼,冷言冷语地说:“吃你的饭!”   女孩瘪瘪嘴,气呼呼地往嘴里扒饭。赵铭起身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冰镇的啤酒,用牙齿咬掉瓶盖后便仰头喝了三分之一,冰凉的啤酒泡沫从他的嘴角流下来顺着脖子流到了衣领里面。女孩放下筷子,嚷嚷道:“我也要喝!我也要喝!”   赵铭坐下来,用大人的语气说:“小孩子喝什么啤酒!”   女孩不甘心地辩驳道:“我都成年了,再过两个月我就是大学生了!”   “在我眼里也还是小孩子!”赵铭吃了口青菜,又举起酒瓶仰头喝了一半。   女孩“哼”了一声,嘴里嘟囔道:“你也比我大不了多少!”   赵铭瞥了她一眼,转了个话题:“你上电视了!我刚在新闻里看到你了。”   女孩眼睛一亮,欣喜若狂地问:“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是很帅啊?”   赵铭对她的反应有些哭笑不得,“你都把自己打扮成那样了,我哪知道帅不帅?不过挺惹眼的就是了,取个钱还把自己打扮成那样儿,这摆明了就是告诉人家你很可疑。”   没有得到赵铭的夸赞,女孩显得有些失落,她低下头挑了两口饭送进嘴里,然后就没再吃了。   “卡被监控了!”赵铭把腿搭在茶几上,背靠沙发一副潇洒自如的姿态,“下次取钱要小心点!”   女孩从冰箱里拿出一瓶水,边拧边说:“早知道我就多取点。”瓶盖像是跟她杠上了似的怎么也拧不开,她把水递到赵铭面前,“帮我拧开!”赵铭无奈地接过来轻松一拧,然后把水递了回去。女孩喝了两口水,继续说:“你说,五千块够我们活多久啊?银行不会把卡冻住吧?”   赵铭冷笑了一声,仿佛是在嘲讽女孩多余的担心和偏低的智商,“银行要是把卡冻住了,警察怎么找我们?”说完,他又喝了口啤酒。   “我们得想办法把卡里剩余的钱转出来。”女孩右手托腮,皱着眉头思考着,想了会儿,突然她眼睛一亮,欣喜若狂地说:“把钱转到微信里面,再发红包给你,银行总不能还监控我的微信吧?然后呢,你把微信里的钱转到你的卡里面,银行就不会知道我卡里的钱转到哪张卡里面去了,这样他们就没办法监控我们啦!”   赵铭低着头,语气里满是对女孩智商的碾压,“银行监控不了你的微信,但是警察可以啊!不过……”他想了想,继续说:“我觉得这样倒是可以拖延警察的时间,毕竟要想监控微信是需要通过审批然后再到腾讯公司调查,不如……我们好好玩玩他们!”   “怎么玩?”女孩疑惑地问。   赵铭邪魅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1.1】   华灯初上。   所里的同事都相继下了班,只有负责孙家女儿绑架案的几个警官还在忙碌着。本来他们也可以下班的,可是就在三分钟前,银行那边的同事说他们监控的那张存有四十万元赎金的□□突然之间少了两万元,经核实是被转入了某支付宝账户,账户的具体信息还有待调查。   “这下事情变得麻烦了!”林警官的额头冒出了细细的汗珠,大家的心也揪在了一起。   “这可怎么办?”胖警察焦急地说:“支付宝可不像□□那么容易监控,光走程序就够复杂的了,等我们开始监控账户的时候,我估计钱都转走了!”   林警官逼迫自己冷静下来,“但不管钱被他们用什么方式转到什么地方,都可以查得到!胖子,你现在就准备程序要用的报告,我们要抓紧时间,这次算是遇到劲敌了!”   【2.1】   墙壁上的时钟已经指向了十二点半,女孩有气无力地躺在沙发上,嘴里哼哼道:“怎么还不回来,我都要饿死了!”   说曹操曹操到,外面响起了转动钥匙的声音,女孩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立马坐了起来,兴高采烈地冲到门口。赵铭把头上的黑色鸭舌帽取下来丢在玄关的鞋柜上,手里提着的夜宵被女孩接了过去。女孩迫不及待地打开外卖盒,里面是又红又亮的麻辣小龙虾,她咂着嘴巴戴上手套大快朵颐了起来。   赵铭脱掉了黑色T恤,露出还算好看的上半身,他从冰箱里面拿出啤酒仰头畅饮了半瓶,然后坐在沙发上点了一根销魂烟,偶尔嫌弃地张嘴接下女孩递过来的已经剥好的小龙虾。   “还顺利吗?”女孩一边剥虾一边问。   赵铭把一叠红色钞票丢在茶几上,说:“取款机都被我取空了,不过警察肯定没想到我们会这么快又开始了行动,等他们查到监控那也是明天白天的事了。再剥个给我!”他补充道。   女孩没好气地说:“没手啊,自己剥!这儿有手套!”她把手套丢到赵铭的身上。   赵铭一把夺过女孩刚剥好的虾仁丢进嘴里,气得女孩差点糊他一脸红油。   “你什么时候回去啊?”赵铭漫不经心地问。   女孩把剥了一半的虾丢回红油里,板着脸说:“怎么?你赶我走啊?钱拿到手了就准备过河拆桥是吧?”   “我是觉得你年纪轻轻老跟着我也不是个办法啊,你自己都说了下半年就要去上大学了,现在跟着一个绑架犯这算怎么回事儿啊?这要是学校知道了保不准就不要你了!”赵铭伸手去抓啤酒瓶,没想到被女孩抢先夺了过去一口便把瓶子里剩下的啤酒全灌进了肚子里,喝完她把瓶子往地上一扔,打了个酒嗝,斩钉截铁地说:“开学之前我绝不回去,我跟定你了!”   赵铭翘起二郎腿,饶有兴致地笑了,“你说你家里人要知道了这事儿会不会被你气死啊?”   “他们啊,”女孩冷笑了一声,“他们才不会在乎我的死活。”   “哪有父母不在……”赵铭的话还没说完,女孩便做了个打住的手势,“得了好吗?别跟我讲大道理,我从小喝鸡汤喝得都要吐了,我宁愿吃街边的小龙虾!”说完她便继续攻击她的小龙虾。   赵铭无奈地摇摇头,戴上手套抓起一只龙虾就往嘴里塞,嚼得咔嚓咔嚓响,女孩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嚼完之后吐了一口渣出来,石化一般地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吃啊!”   “我懒得剥壳而已,反正糙老爷们儿一个!”赵铭又往嘴里塞了一只。   “这么懒难怪你女朋友要甩了你!”话音刚落,赵铭就用力把嘴里的渣滓吐了出来,吹胡子瞪眼睛地说:“你再提她信不信我把你一刀一刀片成生肉片包饺子吃!”   看着赵铭发红的眼睛,女孩显然被吓到了,然而三秒钟后她哈哈大笑了起来,一边抽气一边说:“原来你这么幽默啊!”   看到女孩那一副夸张大笑的模样,赵铭的无名火气也下去了,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都已经过去这么久了,自己对前任还没有释怀。   “她离开我,是因为我没有钱,她跟着能给她买LV和Prada的有钱男人走了。所以,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有钱的人能拥有他们想要的一切,名车、豪宅、华服、美酒,还有爱钱的年轻漂亮女人。”他说着说着,竟然笑了起来,女孩觉得他的样子非常可怕,于是乖乖地闭上嘴巴专心剥虾。   “爱情都是狗屁,没有女人会爱没有钱的男人,她们爱的一直都是男人口袋里的钱!”赵铭说完,女孩粗鲁地吼他:“你放屁!你不要因为她这样对你,你就一竿子把所有女人都打进臭水沟,这样不公平!”   “公平?你跟我说公平!”赵铭捏着女孩的下巴,像盯着猎物的狼一样瞪着眼睛,“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公平!”   女孩吃痛地推了赵铭一把,在他胸口留下了大片的红油,她连忙跟他道歉,赵铭站起来朝浴室走去,说:“吃完了早点睡!”   女孩听着浴室里哗啦啦的水声,眼睛盯着还没有吃完的小龙虾,心里有些难受。   【0.1】   天已大黑。   男子端了一份外卖进来,对床上的孙莎莎说:“你要是敢叫,我就饿死你!”他拿掉她嘴里的毛巾,舀了一口饭菜塞进了她嘴里,待她咽下去之后又喂了第二口,喂了几口之后,他停了下来,问:“你□□密码多少?”   女孩咽掉嘴里的饭菜,可怜巴巴地问:“我告诉你你能放我走吗?”   “少废话!”男子恶狠狠地说。   “563412!”女孩说完,男子笑了,虽然他戴着口罩,但是女孩觉得他笑了,“你这密码倒挺有趣的!”   “我记性不好,太复杂的我记不住!”孙莎莎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被绑架了这样一件事,竟然和男子攀谈了起来,“快点喂我,我饿了!”男子舀了一大勺饭菜塞进了女孩的嘴里。   喂完饭后,女孩咂了咂嘴巴,可怜兮兮地说:“大爷,能赏口水喝吗?”   “你才大爷呢!”男子骂了句,转身出去拿了瓶水进来,拧开瓶盖后把瓶嘴对着女孩的嘴喂她喝了半瓶水。   喝完水后,女孩眨着眼睛问:“我看你人不坏,为什么要干绑架这种违法的事呢?”   男子拿起毛巾准备堵女孩的嘴,女孩连忙说:“别堵我行吗?怪难受的,差点把我憋死了!”   男子看着女孩水汪汪的眼睛,心一软,把手里的毛巾扔在了床上。女孩嘻嘻地笑了笑,“我就知道你不是坏人!”   “你再说我就把你从窗户上扔下去!”与此同时,孙莎莎的手机响了,信息提示建行卡入账二十万。   【1.2】   林警官刚打开视频,孙家成夫妇便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林警官,发现了什么?”   “来了正好,你们赶紧看看认不认识画面里的男人!”林警官播放视频,是一个戴着黑色鸭舌帽和口罩、身穿黑色T恤的男人正在取款机钱取钱,“这是昨天晚上十一点五十在一家银行的取款机上拍到的,这名男子取走了一万三千块钱,他取钱的这张卡并不是之前的那张,但同样是你女儿的□□。他利用你女儿的支付宝从之前的卡里转了两万块到现在这张卡里,拖延了我们追踪赎金的时间,同时也非常机智地隐藏了他的身份。”   “下午是个女的,怎么晚上变成男的了?难道绑架犯不止一个?”孙太太声音颤抖地问。   林警官尽量让自己的语气语调保持平静,但又要让夫妻俩听出话语里对事件的关心,“初步判断是这样的,女性二十八岁左右,身高大约164公分,身形偏瘦,留一头红色长发;男性二十八岁左右,身高大约179公分,中等身形,黑色短发,你们仔细想一想,你们身边是否有符合条件的对象。”   夫妻俩想了一会儿,焦急的心情让他们没有任何头绪,双双摇了摇头。   看到夫妻俩都摇头,林警官本来还有些期待的心一下子也跌入了谷底,如果不是熟人作案,那么案子将更加难破,茫茫人海中符合条件的一男一女实在太多了,但是要准确的确定犯人却无异于大海捞针。   “犯人是否有再联系你们?”林警官问。   他们又摇了摇头。   林警官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在脑子里把案子的经过捋了一遍:七月三日傍晚七点多,孙家成夫妇回家途中接到女儿孙莎莎的电话,对方的声音经过变声器处理成娃娃音,声称孙莎莎被其绑架,要孙家成准备二十万元赎金打到孙莎莎的某张□□上。孙家成的第一反应这是女儿的恶作剧,然而电话那边突然传来了孙莎莎求救和被人捂嘴的声音,电话随即挂断。夫妻俩立马报警,并在当晚往孙莎莎的□□上汇入了二十万元,然而孙莎莎并未回家。七月五日下午三点,孙家成第二次接到女儿手机打来的电话,歹徒要求孙家成再往卡上打二十万并保证二十万一到账立马放人。孙家成立马又打了二十万,十七分钟后,孙莎莎的卡上被红发女子取走了五千元。   林警官问夫妻俩:“这几天你们有没有主动打电话给你女儿?”   孙太太抢着说:“我打过几次,第一次通了却没有人接电话,后面再打就关机了,过几个小时再打又是这样。”   林警官又问:“孙先生,你是生意人,平常有得罪过生意场上的人吗?”   孙家成摇了摇头,“现在有往来的都是合作了十几年的老朋友了,大家都非常友好!”   “那你女儿平常在学校和同学关系怎么样?”   夫妻俩互相望了望,都没有说话。林警官看着欲言又止的夫妻俩,说:“这很重要!”   “说来惭愧,我们平常都忙着生意上的事,很少过问学校里的事……”说着说着,孙家成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都听不见了,他自己也意识到了平常缺乏对女儿的关心,四十出头的男人竟然抹起了眼泪。   这时,林警官突然说:“孙先生孙太太,恕我冒昧,我觉得孙先生之前的猜想不无可能。”   “什么意思?”孙家成停下了抹眼泪的动作。   “我觉得你女儿可能没有被绑架,而是自己躲了起来,想用这样的方式来让你们关注她。”林警官平静地说。   这时孙太太激动了,“可我听到莎莎向我们求救了,她大声地喊‘爸爸妈妈救我’,那不像是装出来的!”   “孙太太你先别激动,先听我分析分析。”林警官安抚好孙太太的情绪之后,开始分析:“第一,他们每次和你们联系都是用你女儿的手机,而且赎金都是汇往你女儿的账户,如果你女儿不说出密码,绑匪根本拿不到一分钱,所以我认为你女儿和绑匪存在着合作关系;第二,既然绑匪说收到二十万之后立马放人,可是现在我们都没见到人的影子,如果是绑匪反悔想捞得更多,那么现在应该会打电话过来再要你汇钱过去,所以我觉得是你女儿不愿意回来。第三,针对孙太太的质疑,我觉得如果要演一出被绑架的戏码,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所以,如果绑匪还要你们汇钱过去,你们千万不要汇过去,要跟对方说现在筹不到钱,需要等,然后听对方怎么说。”   “那万一是真的被绑架了呢?”孙太太焦急地问。   “只要不惹怒对方,对方应该不会做出极端行为,毕竟他们已经到手了一部分钱!所以千万不要再轻易汇钱过去,我最担心的是和你女儿在一起的那一男一女,人的贪念是非常可怕的,我怕这轻而易举的几十万放大了他们的贪念,最后假的恐怕也会变成真的。这样的案子可不止一例!”   听了林警官的建议和警钟,夫妻俩的心里更悬了,两颗心七上八下片刻都安宁不下来。   【2.2】   吃过午饭后,赵铭买了一个西瓜回来,两个人坐在沙发上边吃西瓜边看电视,好不惬意。电视里刚好在播关于梦想的节目,于是女孩侧着脸问赵铭:“铭哥,你的梦想是什么?”   赵铭吐掉嘴里的西瓜籽,说:“我以前的梦想其实很普通,和我爱的人结婚生孩子,有一个温馨的家,家里人平安健康,不要太有钱够花就好!”他说这话的时候,眼里充满了憧憬,但很快地,憧憬的火焰就熄灭掉了,“可惜,再也没机会实现了!”   “那现在呢?”   赵铭咬了一大口西瓜,冷冷地说:“有钱,有很多很多钱!一辈子两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那如果你的两个梦想都有机会实现,你更愿意实现哪一个?”女孩看着赵铭的眼睛问。   赵铭盯着女孩,她的表情非常认真,从未见过的认真。他想了好久,好久,最后无奈地笑笑,说:“第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实现了。我和她在一起快十年了,我花了十年的时间精力去爱一个人,然而她却跟别的男人跑了,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所以再也不会爱别人了!”   女孩格外平静地说:“高中的语文老师说,永远不要说‘再也不’这三个字,人生还很漫长,你根本无法预料到未来。她还说,永远也不要相信这三个字,因为她听过太多‘再也不’,上课再也不说小话,考试再也不作弊,再也不抄作业等等等等,然而那些说‘再也不’的学生还是会犯那些‘再也不犯的错误’。”   “你们老师还真是死心眼儿!”赵铭笑道,继而说:“那你的梦想又是什么?”   女孩笑了笑,说:“跟你的第一个梦想一样!”   【0.2】   凌晨,赵铭被孙莎莎的叫喊声吵醒了,他推开房门打开灯,孙莎莎正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那个……我要上厕所!”   赵铭无奈地抱起女孩把她扔进了洗手间,欲关上门的时候,她又开口了:“你不把绳子解开我怎么上啊?”   赵铭帮她松开绳子,说:“要是敢耍心眼,看我不把你塞进马桶里!”   孙莎莎一边原地转圈松开绳子,一边说:“你心肠怎么这么歹毒啊?”   赵铭憋着心里的火用力关上了洗手间的门,站在门口一动也不动,几分钟后,洗手间里的人出来了,差点一头撞在赵铭的身上,“哎哟你吓死我啦!”   赵铭紧抓着孙莎莎的手,而孙莎莎还在自顾自地抚摸着受到惊吓的小心脏,嘴里吱哇乱叫着:“哎你抓这么紧干嘛?”   赵铭害怕她会挣脱自己跑掉,于是拉着她回到洗手间里捡起地上的绳子,拉拉扯扯下他竟然踩到地上的水拉着孙莎莎一起倒在了湿滑的地板上,好死不死的,两个人还亲上了,不过幸好两张嘴中间隔了一层口罩。   孙莎莎明显地感觉到身下的男人深吸了一口气,她眨了眨眼睛,回过神来之后把男人的口罩咬了下来,一张还算帅气的脸就这样毫无防备地被人质看见了。赵铭连忙用手捂着脸,孙莎莎笑了,说:“你还挺帅的!”   结果是,两个人都崴到了脚,只好互相搀扶着坐到沙发上,拿了两瓶冰啤酒做冰敷。   【1.3】   盛夏的太阳发疯了似的持续不断地烘烤着大地,整座城市都反射着白花花的光芒,刺得人眼睛都睁不开,而且总让人有一种整个世界都在冒烟的错觉。但如果再烘烤这样下去,冒烟是迟早的事儿。   舒适的空调房与外面炙热的世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孙家成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心神片刻都安宁不下来,正当他准备给自己泡壶茶的时候,他的手机突兀地响了起来,他慌手慌脚地抓起办公桌上的手机,来电提醒显示是女儿打来的电话。   接听,扩音,传来的依旧是经过变声处理的娃娃音。   “孙家成,我还要十万,你把钱分批次转到你女儿的微信里,绝对不能告诉警察,否则你就只能见到你女儿的尸体了!”不等孙家成开口说话,电话就被利落地挂断了。   孙家成连忙打电话给妻子商量对策,孙太太听到对方放狠话了,立马哭天喊地:“你赶紧转钱过去啊!”   “可人家林警官不是要我们不要再转钱过去了吗?”   孙太太歇斯底里地喊:“到底是钱要紧还是莎莎的命要紧?”   挂了电话,孙家成先是发了三条微信给女儿:第一条,我现在没那么多钱!第二条,我要见见我的女儿!第三条,我没有告诉警察!   发完以上三条消息之后,孙家成双手死死地握着手机,心里忐忑不安七上八下的,即便身处在舒适的空调房里,额头上的汗珠也密集地冒了出来。三分钟后,一段小视频发了过来,孙家成的手机“啪”的一下砸在了地板上。视频中,他的女儿孙莎莎被五花大绑地绑在床上,她的嘴巴里塞着一块毛巾,一张脸脏兮兮的,像一只穿着衣服的巨大肉虫一样在床上蠕动着。   孙家成慌忙地捡起手机,颤抖地打下了几个字:不要伤害我女儿!   几乎是在发出去的同一时间,对方回了他一个字——钱!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孙家成一直都在颤抖着重复着转账的动作,因为微信对每一次转账都有额度限制,所以他不得不把十万块钱拆分转过去,当微信提示“今日转账额度已达上限”的时候,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转了多少钱出去了。   他再一次颤抖着发了几个字过去:求你不要伤害我女儿   他来不及给这句话加上任何的标点符号。消息发过去之后,他的脊椎如同粉碎了一般失去了支撑作用,整个人如同一滩死肉一样瘫在了软皮座椅上。   【2.3】   赵铭把孙莎莎微信里的最后两千块钱转到他刚注册的微信账号上时,女孩已经解决掉了三盒香草冰淇淋,她满足地伸了个懒腰,脸上无比的享受,咧着嘴角说:“好久没这么爽过了!”   “你就不怕待会拉肚子?”赵铭盯着手机删掉了微信里唯一的联系人,“吃了这么多晚上还吃吗?”   女孩一本正经地说:“吃!怎么不吃?只不过晚上想吃清淡点的,要不……你做给我吃吧!”   赵铭抬起眼皮看着女孩一眼,然后继续低头看手机,“我只会炒蛋炒饭,而且家里已经很就没开锅了,什么都没有!”   女孩鼓了股腮帮子,就像冰川时代里那只嘴里藏了榛果的松鼠,“要不,咱们出去吃吧!”   “不行!在外面逗留的时间越长,越容易出岔子!”赵铭想也没想就拒绝了她的提议,起身走到玄关戴上帽子,说:“而且你那身装扮太打眼了,还是呆在家里!”说完,他关上门出去了。   女孩无聊地窝在沙发上,拿起孙莎莎的手机,看着备注“爸爸”的那个人发的最后一条消息,喃喃自语道:“孙莎莎啊孙莎莎,你爸爸还是挺爱你的!”   【0.3】   孙莎莎是被早晨的阳光刺醒的,她睁开眼,便看到离自己不到二十公分的那张脸。   ——他睡觉的样子,真像一个孩子。   赵铭是怎么醒的?应该是被孙莎莎用灼灼的目光烧醒的。   “嘿,你叫什么名字啊?”孙莎莎笑着问。   “赵铭!”他也笑了。   【1.4】   听完孙家成结结巴巴的讲述之后,林警官在脑子里理清了他说的意思,立马说:“你现在马上过来一趟!”   十几分钟后,孙家成一路小跑地跑了进来,“林警官林警官!”   “把你微信打开!”   孙家成赶忙掏出手机,右手食指在屏幕上划了好几次才解开屏幕锁,慌慌忙忙地把手机递给林警官。林警官一边向上翻历史消息,一边问:“你转了多少钱过去?”   孙家成犹豫了一下才说:“四五万吧!”   林警官点开对方发过来的小视频,看完这十几秒钟的视频之后,他的脸色更加难看了。这时,胖子警察急吼吼地冲了进来,“都搞定了,林警官!”   “好!”林警官把孙莎莎的微信号抄下来,递给了胖警察,说:“你立马联系腾讯公司网警,调查这个微信号这两个小时的进出账,一定要找到这笔钱到底去哪儿了!”   “是!”   林警官对孙家成说:“孙先生你别急,只要绑匪把这笔钱转到了他自己的卡里,我们就能锁定绑匪!”   【2.4】   赵铭经不住女孩的一哭二闹,入夜之后还是带着她到外面的夜宵摊点了她最喜欢的小龙虾。他们俩都戴着鸭舌帽,帽檐遮住了他们的眼睛。   赵铭一边嚼一边压低声音说:“赶紧吃,吃完就回去!”   “我说你干嘛那么紧张啊?”女孩一副没事儿人一样,一边剥虾一边说:“你放松点儿,你越这样别人会越觉得奇怪的!”   赵铭瞥了她一眼,抓了把花生米塞进了嘴里,紧接着又喝了杯啤酒。他掏出手机给自己订了一张火车票,然后摁灭手机放回了口袋里。   【0.4】   ——你为什么要绑架我?   ——赌输了,没钱过日子了!   ——你没工作吗?   ——被女朋友甩了,没心情工作,被开了!   ——然后就去赌博?   ——嗯!   【1.5】   “林警官,孙先生的那五万块钱最终进入了一个银行账户,持卡人名为赵铭,男,二十九岁,湖南长沙人,证件号码是43012119870723****,账户最近一笔支出是在八分钟前,收款方是中铁公司!”胖警察把同事们调查的情况如数汇报给了林警官。   林警官说:“你赶紧联系中铁公司,查他买了哪一趟列车的票,这只狐狸就要落网了!”   “已经在查了!”胖警官话音刚落,他桌上的电话就响了起来,“喂!”胖警察把话筒换到左边,一边听电话那边的人说话,一边在纸上记录着。挂断电话后,他把那张记录了通话内容的纸递给了林警官。林警官看着纸上的列车车次和发车时间,露出了胜券在握的笑容。   【2.5】   女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的七点多,她走出卧室,沙发上空荡荡的,整个屋子里没有一点儿声响,安静得就像好久都没人住的鬼屋一样。   茶几上用签字笔压着一张写了字的纸,她拿起来坐在沙发上,看完纸上的内容之后愤愤地把纸揉成了一个团丢在了地上,大叫了声:“赵铭你混蛋!”   纸上的内容是:丫头,我走了!卡你自个儿留着,等我将来有钱了这五万块我会还你的。房子月底到期,如果你想住还可以多住些日子,但我希望你可以尽早回去,你爸妈挺担心你的!   女孩在沙发上坐了几分钟,泪水从眼眶中突突地冒了出来。正当她哭得起劲的时候,敲门声传进了她的耳朵。她愣了一下,立马站起来奔到门口。   【0.5】   ——你收留我一阵子好吗?   ——你不回家吗?   ——不想回去,我爸妈都不关心我,他们只关心自己的生意。   ——那好吧!   ——我会帮你弄到钱的,我家里有的是钱!   ——帮我……弄钱?   ——嗯,算是你收留我的生活费!   【1.6】   门被打开的那一瞬间,林警官看到的是一张年轻的充满泪水和笑容的脸,但很快地,那个甜美的笑容便消失了。孙家成夫妇哭着冲进屋子抱着里面的女孩,然而那个女孩的脸上,并没有任何高兴的样子。   【2.6】   ——姓名?   ——赵铭。   ——怎么写?   ——赵钱孙李的赵,铭记的铭。   ——民族?   ——汉族。   ——年龄呢?   ——快满二十九了。   ——文化程度?   ——本科。   ——职业?   ——没工作。   ——籍贯?   ——湖南长沙。   ——为什么要绑架孙莎莎?   ……   “林警官,孙莎莎过来捞人了!”胖警官打断了审讯。   “什么?”林警官皱着眉头问。   “他没有绑架我!”留着波波头的雀斑姑娘冲进了审讯室,朝着林警官说:“他是我男朋友,是我策划了这一次绑架!”   林警官回头看了眼靠在椅子上赵铭,问:“是这样吗?”   孙莎莎朝他眨了眨眼睛。   赵铭说:“是的!”   林警官大声训斥道:“你们这是影响了公共治安,也是违法的!”   【0.6】   ——你把胡子刮了应该会更好看!   ——好看有个屁用,穷光蛋一个,没女人喜欢的!   ——要是你年轻个四五岁,我就会喜欢!   ——小孩子懂什么爱情!   ——我再说一次,我不是小孩子!   【1.7】   两个人走出拘留所的时候,孙家成一个劲地跟几位警官道歉。胖警官吹胡子瞪眼——要是他留了胡子的话——地说:“回去好好教育教育他们两个人,还有,多关心关心你女儿的成长!”   孙家成点头哈腰:“一定一定!”   坐在舒服的私家车里,孙莎莎低着头,小声地对前面的人说:“爸,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孙家成气呼呼地说:“下次绝对不能这样任性了!要不是林警官跟我说不要打骂要以心交心,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要不是你们从不关心我,我也不会……”孙莎莎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都留在了喉咙里。   【1.8】   骄阳似火,晴空万里。   孙莎莎从老式楼房里走出来,给赵铭发了条微信:你去哪啦?   没人回。   ——其实,我们语文老师讨厌‘再也不’这三个字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她跟他前男友分手的时候,就跟他说‘我再也不爱你了,再也不想见到你了’,然而她跟他分手之后,却无时无刻不在怀念着过去的点点滴滴,直到她去世的那一天,她还悄悄跟我们说,她想再见一见她爱的人。   没人回。   ——她有一个非常特别的名字,叫夏紫薇。   依旧没人回。   孙莎莎回头看了眼楼上的窗户,一个人继续往前走。   “孙莎莎!”楼道里传来了赵铭的呼喊,和急匆匆下楼的脚步声。   孙莎莎回过头,看见赵铭气喘吁吁地冲了下来,问:“什么意思?”   “你跟我说你前女友的事,我就猜到了,然后我在你卧室的抽屉里看见了你们俩以前的照片,我就肯定你是夏老师的男朋友。其实,那个富二代是学校里的一个老师假扮的,夏老师得了淋巴癌,在我们高考后第三天,她去世了。”   赵铭的眼里噬满了泪水,嘴唇颤抖地说:“不可能……不可……不可能!”   【1.9】   墓地。   赵铭跪在夏紫薇的墓前,拇指抚摸着笑容依旧的照片,泣不成声。   孙莎莎抱着赵铭,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脸庞,说:“夏老师是含着笑容离开的,她希望你过得幸福,所以才编造谎言离开你。铭哥,夏老师到最后爱的人也只有你一个!所以,你不能再堕落了。你还有我呢!”   赵铭抬起头,泪眼婆娑的眼睛看着同样噬满泪水的双眼。   ——你可千万别问我是什么时候爱上你的,因为你问了,我也不会告诉你是在你喂我吃饭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一种人质对绑匪产生感情并且依赖甚至帮助绑匪的一种情结,通常感情脆弱、容易依赖别人、容易受感动的人才容易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它通常有以下几个特征:人质要感受到绑匪威胁了自己的存活,人质要能够感受到绑匪人性的那一面,通常人质与外界信息隔离,人质还要相信自己无法逃脱。然而此文并未严格按照它的几个特征来构造故事,而是塑造了一个更加人性化更加温情的故事。 ☆、车票   Belle走出火车站时,已经是傍晚了,夕阳斜斜的悬挂在她右手方向的两栋大楼中间,露出了半张羞涩的脸,把Belle干净的脸映照得满足且幸福——尽管她站了一个半小时才买到这张车票,腿酸得已经不像她自己的了,但丝毫没有影响到她愉快的心情。她拿出一部老款的诺基亚手机,拨通了好友Iris的号码,然后,她周围十米范围内的男女老少都将目光锁定在了她身上——因为,她激动的跳了起来,对着电话快乐地叫道:“Iris,我终于买到去S城的车票了!”   所以,电话那边的Iris将手机伸到了离自己一臂远的地方,一手捂着耳朵对电话吼:“我听见了!你还能再叫得大声点吗?你是恨不得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吧?”   “是的!”Belle毫不犹豫的喊了回去,与此同时,她看见了周围那些诧异的目光——这么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子竟然这么无所顾忌的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里又叫又跳的,这的确是一个焦点。“呃……我想,我得挖个坑把自己埋进去!”   “别告诉我你在大庭广众之下就这样手舞足蹈的吼了起来!”作为好友的Iris,对Belle的了解就像是钥匙于锁,要多了解就有多了解。   “是的!”Belle对周围的人赔了个憨憨的笑容,感觉像个小学生。   “好了,那你开始挖坑吧!如果有什么需要再打我电话,我会亲自为你填上土,然后再种上一棵可爱的小白杨!”Iris没有放弃打击她的机会,当然,这是她们交流的一种方式。   “不和你耍贫了!挂了啊!”Belle笑着挂了电话,然后拿出那张从C城出发去S城的车票,狠狠地亲了一下,特响。然后她小心翼翼的将车票放进了一个从精品店买来的廉价钱包内,再小心翼翼的把钱包放进了洗得掉了色的帆布斜挎包里,轻轻地拍了拍包包。   爸爸妈妈,我很快就可以见到你们了。   Belle和Iris是在孤儿院长大的,是彼此最好的朋友,也是彼此唯一的依靠。一次偶然的机会,Belle从院长那里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并且还知道了她的父母有可能生活在S城,所以,她把打工赚来的钱分出了一部分买了这张去S城的对她而言十分昂贵的车票。见到父母,或许是每一个孤儿的梦想,可有些人,却终生都没有机会实现这个梦想,比如Iris,因为她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孤儿。   十七岁的她们,已经不住在孤儿院了,她们被安排在一个有些年代的小区里,这里面大多住的是上了年纪半截儿都埋进了土里的无儿无女的大爷老太,也有像她们一样已经开始了独立的被安排进来的孤儿。她们会去打工赚钱,会抽时间去看望那些老人,当然,她们还要学习。   Belle像一只快乐的小鸟一般,跑跳着旋转着进了小区。小区两旁的道路上种满了树干上长满了青苔的香樟树,散发着清新的香味。Belle有着一张质朴清纯的脸,两根辫子时而随着她的跳动上下飞舞,时而被她的双手温柔的抚摸着。   居民楼下已经坐了七八个乘凉的老人,他们坐在一起聊一些家常——也仅仅就是在说家里是不是又漏水了,或者电路是否又出了故障,但更多的话题是关于像Belle这样的女孩子,说她们如何勤快或者多么善良。   Belle双手玩着自己的麻花辫,笑靥如花给各位大爷老太们问好,然后像一只小麻雀一般的进了黑暗的楼道。她伸出手来去按老墙上的开关,头顶上的钨丝灯泡闪了两下,然后彻底的黑了。Belle耸了耸肩,习以为常的上了楼。   Iris将一份西红柿炒鸡蛋和一份自己泡的酸萝卜端上了陈旧的木餐桌,摆上了两副碗筷,然后门开了。Belle跑跳着到了Iris的身边,亲切的挽着Iris的脖子,用脸颊蹭了蹭Iris那饱满的苹果肌,说:“我回来了!”Iris做了个鬼脸,说:“动静这么大,是个人都知道你回来了!”   “哎哟!干嘛这么说人家啦!人家可是淑女!”Belle羞嗔的摸摸自己的脸,感觉自己就像林志玲一般,说:“给你看车票!”说着,就将帆布挎包打开,开始找钱包,可是,她翻了好一阵都没有看见自己的钱包,却看见了挎包上莫名其妙的多了条两寸长的口子。   Belle脸涨得通红,神色慌张地说:“钱包掉了!”   Iris已经坐在了餐桌旁,夹起了一块西红柿,刚准备送进嘴里,被Belle这么一吓,西红柿也掉了。“你再找找!”Iris抓住Belle的手,Belle的眼泪已经出来了,说:“包包被划烂了!”   “那肯定是被偷了!”Iris抓住Belle的双手,似乎在这个时候,她除了这么做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我去找!”Belle立马转身,可是被Iris拉住了,“是被偷了!不是掉了,找不回来的!”   Belle愣了一下,然后说:“说不定小偷拿了包里的钱就把钱包丢了!说不定是我自己不小心把包划烂了,钱包自己掉了!”   Iris还想说点什么,可是,Belle已经摔门出去了。   傻瓜,把你抛弃的人,有那么重要吗?   没有!没有!   灌木丛,垃圾桶,都没有!   Belle像一只没了窝的鸟一般,慌乱的在垃圾桶、水沟和一些不起眼的角落里穿梭,泪水已经淌满了她干净的脸颊。   天已经黑得差不多了。茫茫的黑夜里,一个穿着普通的女孩子边走边哭,还不停地在寻找着什么,仿佛丢失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你是在找这个吗?”古老街头的尽头中央,站着个黑色的影子,Belle看不清他的样子,也不知道他是好是坏,可是,她奋不顾身的冲了过去。   那个黑色的影子是一个男孩子,他戴着一顶黑色鸭舌帽,穿着一件白色T恤衫,一条宽松的牛仔裤,他的左手插在牛仔裤口袋里,右手举在肩头的位置,拿着一只在普通不过的钱包,并且玩味儿的扬了扬,带着调皮的笑容问:“是吗?”   Belle立马伸出手想夺过来,可是男孩子将手举高了,说:“哟,你可真没礼貌!”   Belle意识到自己太性急了,于是,她对上男孩子的眼睛,说:“对不起!麻烦你把钱包还给我好不好?里面有对我非常重要的东西!谢谢!”   男孩子扬了扬嘴角,然后若无其事的打开了钱包,翻了翻里面的钱,说:“七十三块五毛钱,很重要吗?”   Belle看着男孩子若无其事的翻看她的钱包,可是,她并不是在意那七十三块五毛钱——尽管这对她来说也很珍贵,她只是想看看,那张车票还在不在。在男孩子问完之后,她马上回答:“不是的!”   “那就是它咯!”男孩子抽出一张身份证,夹在食指和中指中间,看了一眼上面的女孩子,又看了一眼Belle。昏黄的灯光下,Belle的脸上脏兮兮的,还有泪水的残痕。   “也不是!”Belle忍不住伸手想把钱包抢回来,男孩子机灵的后退了一步,调皮的笑了笑,说:“急什么嘛,里面除了这些东西就没有其他东西了啊!”他还将钱包翻过来朝Belle抖了两抖。   Belle睁大双眼,然后一把夺过男孩子手里的钱包,慌乱的翻看着,可是,除了那些钱和那张身份证之外,真的什么也没有!她愣了一下,然后“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   Belle这突然的一叫,让男孩子慌了神,他不知所措的拍了拍Belle的背,说:“一张车票而已,有那么重要吗?”   Belle哭着吼了起来:“你知道什么啊你?就是你,把车票还我!”她边吼双手用力的捶打着男孩子。   男孩子被Belle吓到了,连忙后退了好几步,说:“不就一张三百多块的车票嘛!喏,这不是在这吗?”话音刚落,他变魔法似的就把那张从C城到S城的车票变了出来,并且得意的朝Belle扬了扬。   Belle立马扑过来,像饿狗扑食一般,可是男孩子优雅的将车票收进了屁股后面的口袋里,说:“有本事就到我后面的口袋里拿!”Belle立马将手伸到男孩子后面,双手抱着他的腰,想去拿那张车票,男孩子吓了一跳,惊讶道:“你还真来啊!”   “你把车票还我!”Belle怒吼道。   “可以啊!”男孩子拿出车票,乖乖地的伸到Belle面前。Belle伸手去抓,可是男孩子又立马把车票收了回去,“咦,要不这样好了!”他将车票凑到眼前看了看,说:“这张票是三天后上午十点的,那么这三天,你就当我的保姆好了,三天后,我自然会把车票还给你!”   “你!”Belle被气得说不出半句话,瞪着男孩子看了好半天。   男孩子笑得十分阳光,长得也很好看,只不过,仔细看才发现,他的嘴角有一点淤青。   “你到底想干嘛?”Belle咬着牙齿说。   “不想干嘛!”男孩子笑得眼睛眯了起来,看起来就像一个正在搞恶作剧的小孩子。   Belle转身就想走,可是男孩子笑着对她的背影扬了扬车票,嚣张的说:“这东西你不要啦?不要我就撕了啊!”说着,立马做出要把车票撕掉的样子。   “别!”Belle转身冲了过来。   男孩子得意的笑了笑。   “好!好!好!算你狠!就当你三天保姆!但是!第三天晚上你必须把车票还我!”Belle无奈,只好妥协。   “好!一言为定!”男孩子笑得满面春风,转身,一边走,手里还一边扬着那张车票,说:“明天早上七天,尾巷十八号。我叫Kula!”   昏黄的灯光下,Belle看着Kula得意且嚣张的背影,狠狠地跺了一脚,她真希望这一脚能踩在Kula的脸上。同时,心里又有一丝的庆幸,因为,车票还在。   回到家的时候,Iris已经在老式沙发上睡着了,蜷缩的身子像一只寒风中的流浪猫。   尽管是夏天,可是屋子里感觉特别的阴冷,就算打开了窗户,也基本上见不到阳光。所以,家里面总是隐隐的能闻到一股湿湿的霉味儿。   Belle看见旧餐桌上还留着几乎没动的饭菜,她轻轻地叫醒Iris,说:“对不起!”   “车票找了吗?”Iris伸出手摸摸Belle脏兮兮的脸。   “被一个性格恶劣的男孩子捡到了,但是他不愿意还我,还要我当他三天保姆。”Belle抱着Iris,小声的说着。   在这个世界里,只有Iris是她惟一的依靠,当然,或许几天后就会不一样。   “最起码还在,不是吗?”Iris摸顺了Belle的头发,露出了一个笑脸,说:“没事儿的!饿了吧?吃饭!”   ……   Belle找到尾巷十八号的时候,腿已经痛得不行了,她狠狠地诅咒了句:“去死吧!”然后极不情愿地伸手去摁门铃。不一会儿,院子里传来了拖鞋走路的声音。   Kula走到防盗铁门前,笑着对Belle说:“你还挺准时的嘛!”Belle心里狠狠的说:“你怎么不去死!”Kula打开铁门,让Belle进来了。   “今天的事情很简单,把我昨天换下来的衣服洗干净——记住,是手洗,还有帮我做暑假作业,给我做饭——我还没吃早餐的呢!还有还有,家里比较乱,你收拾一下!至于还有别的什么事情嘛,我想到再告诉你!”Kula说完,已经悠闲的坐在了院子里的藤椅上,翘着二郎腿,玩起了手机——或许又是游戏机,享受着早晨的阳光。   Belle愣在原地用极其鄙视的眼神射杀着Kula,Kula可能是感觉到了这种鄙视的目光,所以,他转过头对Belle说:“我肚子饿着呢!快去做早餐啦!我要吃香菇鸡蛋面,要吃一大碗!”说完,丝毫没有理会Belle那一脸杀气腾腾的样子,继续玩他的手机。   Belle说道:“小心撑死你!”然后气冲冲的往房子里冲。Kula盯着手机说:“不要企图在面条里放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整我,否则车票就会‘撕拉撕拉’的!”然后他听见了Belle狠狠跺脚的声音,得意地笑了笑。   不一会儿,厨房里就传来了Belle的声音:“你们家这东西怎么用的啊?怎么打不燃火啊?”Kula懒洋洋的走进厨房,在一根铁管子上拧了一下阀门,说:“这么简单的东西也不会用!你是有多笨啊!”   Belle打着了火,说:“对啊!我很笨,那你的暑假作业自己做吧!”   Kula已经转身离开了厨房,客厅里传来了他的声音:“你车票还要不要啦?”   Belle狠狠地将锅铲砸在了平底锅里。   “哦对了,我不喜欢吃辣!”Kula继续调摆着。   “是吗?那我一定会多放一点的!”Belle成功的回击了回去。   “车票!”Kula不冷不热的说。   “……”   二十分钟后,Kula得意的吃着那一大碗美味的面条,“呼哧呼哧”的响。Belle正在收拾茶几上的饮料罐和垃圾食品包装袋,嘴里念念有词:“还真是个没收拾的家伙!”   “我衣服丢浴室了,记得洗啊!”吃完面条,Kula颇为大气的一抹嘴巴,空出来的嘴巴又向Belle发号施令,“记住……”   “手洗!”Belle将垃圾丢进垃圾篓里,狠狠地瞪了Kula一眼,然后走进浴室,在她将浴巾、T恤、牛仔裤从地上捡起来后,她看见了一件让她脸红到不行的东西——Kula的内裤。   这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触男孩子的内裤,当然,小时候在孤儿院里的小男孩的内裤不算,那压根就是可以穿在外面的。可是,Kula的就不同了,全黑的、三角的、十分扎眼。   Belle走了出来,对背朝她坐的Kula喊:“喂!那个东西,你就自己洗吧!”   Kula戴着耳机听歌听得正High,完全没有听到Belle的声音,反而他还高唱了两句:“I love you ,say we together baby ,you and me……”   Belle走过去用力扯掉他的耳机,说:“我说!那东西你自己洗!”   “什么东西啊?”Kula一脸茫然地看着Belle。Belle的脸立马涨红了,结结巴巴的说:“就……就是……穿在里面的东西啦!”   Kula笑了笑,“我有什么东西要穿在里面啊?我又不是女孩子,我不用穿内衣!”   “我说的……是……穿在下面的!”Belle一脸想死的样子。   Kula笑道:“噢……你直接说内裤不就得了!”说完,Belle的脸更红了,像一个熟透了的苹果。   Kula丝毫没有注意到Belle脸上的变化,而是说:“快点洗啦!洗完还要做作业呢,作业挺多的!”然后又把耳机塞进了耳朵里。   洗完衣服,收拾完房间,差不多十一点了。Belle想死的瘫坐在沙发上,有气无力地对坐在地上玩手机的Kula说:“你一个男孩子叫我一个女孩子做这么多事情你好意思吗?”   Kula玩得正兴起,说:“哎哟,快点去做作业啦!今天要把语文和数学都做完哦!”   Belle随手拿了一个抱枕,用尽最后的力气丢向了背对她的Kula,抱枕落在了Kula的背上,然后弹起来掉在了地上。   “小心你的车票!”Kula狡黠的笑了笑。   Belle左摇右晃的走进了Kula的卧室,坐在书桌前翻了一下那一摞试卷和练习册,然后吼道:“这么多?”   外面的Kula笑了……   ……   Belle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是倒在沙发上,第二件事是闭上了眼睛。Iris从卧室里走了出来,问:“吃饭了没?”   Belle的声音像蚊子“哼哼”一般,她说:“吃了!”   Iris拍了一下Belle的背,说:“有这么累吗?你也太夸张了吧!”   Belle翻了个身,像一只肚子朝天的鱼,说:“那简直就是个祖宗!我今天帮他把那套简直可以跟狗窝相比的房子收拾了,给他做饭写作业,而且,他的作业多到让人发指!我们俩的作业加起来才只有他的三分之一!”   “没这么夸张吧!”Iris问道。   Belle无力的摆摆手,“骗你是小狗!”   第二天一大清早,Belle就觉得有人在叫她的名字。她迷迷糊糊的翻了个身,拍拍死沉的脸,三秒钟后,她像被开水烫了一般猛的坐了起来,然后冲到窗子旁边往下看。   Kula笑得满面春风,然后对窗口蓬头垢面的Belle做了个鬼脸。   Belle绝望的揪了自己的脸一把,结果疼得她“哇哇”大叫,然后她看见Kula对晨练的老人们礼貌的问好,结果有位老太问:“你是Belle的男朋友吧!”   Kula望了一眼眼睛瞪得老大的Belle,然后恶作剧一般的对老人笑,说:“是啊!是啊!”边说边笑还边点头。   Belle的头消失在了窗口,然后楼上传来了她的一声鬼号:“Kula,我要杀了你!”   结果……   Belle被Kula拉到了游乐园,面不改色的说:“今天的任务是陪我玩儿!”   Belle看着那些从来没有接触过的刺激游戏,说:“你要玩找你的女朋友陪你玩啊!”   “人家还没交女朋友呢!我一个红花男孩儿,你太伤我心了!”   Belle想死的脸抽搐了两下,心里想:这么帅的男孩子竟然没交女朋友,谁信啊!   “你到底要不要陪我玩儿!”Kula今天看起来特别像小孩子。   Belle说:“你叫你爸妈陪你玩啊!哦对了,昨天一天怎么都没有看见你爸妈啊?”   Kula耸了耸肩,说:“你还真是后知后觉,今天才反应过来。他们啊,经常出差,就前天刚去的S城。”   Belle的脸色突然很难看。对于她来说,她习惯了没有父母在身边的日子,所以昨天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但是,Kula的话却刺痛了她,提醒她,自己其实很孤单,而且她知道了,Kula的父母去的地方是S城——自己一直想去的地方。   “喂!喂!”Kula伸出手在Belle面前扬了扬,Belle从沉思中走了出来,说:“怎么?大白天的你做什么梦啊?”Kula迫不及待的说:“陪我玩啦!”   “我不去!”Belle甩开Kula的手。   “那你的车票……”Kula无所谓的往前走。   Belle深吸了一口气,咬牙切齿的说:“算你狠!”   中午,两个人坐在麦当劳餐厅里,Kula正在啃着硕大的鸡腿汉堡,而Belle……时刻准备着冲向卫生间。并不是因为喝多了水或者吃多了撑着,而是一上午的刺激让她还没有从呕吐反应中走出来,所以,在Kula又大口的咬下去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又冲向了卫生间,然后“哇啦哇啦”的吐了好多胃水——因为,她没东西吐了。   Belle漱了口,然后狠狠的对Kula说:“我恨不得杀了你!”   Belle吼完,发现周围的人都盯着他们俩看,有一位热心的大妈走过来说:“快点到医院去做了吧,省得人家小姑娘受罪!这吃也吃不得,看着多可怜哦!”   两个人就地石化了。Kula将鸭舌帽的帽檐用力的往下拉了两下,Belle随后将脸低到了餐桌上,然后抬起脚狠狠的踩在了Kula的脚上,疼得Kula龇牙咧嘴的。   下午帮Kula做了一下午的作业,然后知道了Kula竟然和自己是一个学校的,只不过他在重点班。Belle鄙夷的说:“你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好学生!”说完,Kula做了个撕票的动作,Belle立马闭嘴不说了。   第三天.   Belle到Kula家的时候,已经快八点了,她一进门,就看见Kula一脸“你想死还是怎样”的表情,与此同时,她也看见了茶几上数不清的薯片包装袋。   “你就吃了这些东西?”Belle问道。   Kula打了个嗝,满是薯片的味道,“废话!”   “家里连牛奶面包都没有了吗?昨天我还看见有的啊!”说着,Belle往冰箱走去。   “面包过期了,牛奶昨晚上喝了!”   Belle打开冰箱,果然只剩下一袋过期的面包。   “为了惩罚你,我决定明天早上再还你车票!”   “不行!”Belle像被踩到了尾巴的猫一样,立马扑了过来,“说好今天晚上的!你不能反悔!”   Kula摆摆身子坐了下来,说:“谁叫你今天迟到了啊!”   “那是因为……”Belle说了一半,愣了一下,然后猛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脸也烧红了。   “因为什么?”Kula将脸凑了过来,眯着眼睛一脸坏人的表情。   Belle立马转身进了浴室,看见了被Kula丢在地上了换下来的内裤,脸更红了。   那是因为,我昨天梦见你亲了我,半夜吓醒了,然后整晚没睡,早上六点多又睡着了。   白天在干家务和写作业中度过了,直到吃完晚餐,Belle才理直气壮地命令Kula,“车票还我!”   Kula继续玩手机,说:“说了明天给你!”   “不行!必须今天给我,明天上午十点的火车,我拿了肯定会赶不上的!”Belle说。   “那今晚你睡我这,明天我送你过去!”   “那更不行了!”Belle脸“唰”的一下就红了,“快点还我!”Belle一把夺过Kula的手机,Kula看着她,说:“好啊!陪我喝酒我就还你!”说着,Kula从冰箱里拿了几听啤酒过来了,先打开了一听,“咕噜”喝了一大口,然后又开了一听递给Belle。   “不行!我不会喝!”Belle拒绝道。   “那今晚你休想拿到车票!”Kula的态度也十分的强硬,“反正你不知道我藏在了哪!”   “你到底还不还我!”Belle急了,一开口泪水就“哗啦啦”的掉了下来。   “陪我喝我就给你!我不会让你喝醉的!”   Belle一把夺过Kula递过来的那听啤酒,说:“好!我陪你喝,但是在十点之前你必须还我!”   “OK!”   然后两人开始喝了起来。Belle很小心的小口的喝,她害怕喝醉了会错过明天的火车,害怕Kula会欺负自己,害怕自己会乱说话。   Kula一边放歌,一边喝酒,脸也渐渐的红了。   Belle问:“这是什么歌啊?怎么都听不懂?”   “这是一首泰语歌,《暹罗之恋》的插曲,巧了,它的中文译名叫《车票》。”Kula有点迷糊的说。   “歌词是什么意思啊?”   “听说有一个地方,只要到了那里就可以拥有一切,可是,去过的人从来没有人回来告诉我那个地方的情况,于是,我花了很大的代价买了一张去那个地方的车票,可是车上却没有我的座位……”说着说着,Kula就倒了下来,趴在沙发上不知道嘴里在嘟囔着什么。   “喂!喂!”Belle拍了拍Kula,可是Kula只是呓语着,时而咂咂嘴,Belle用力推了他一把,“醒醒啊你!车票,车票呢?你放哪了?”Belle使劲的拍Kula,可是Kula已经进入了梦乡。   Belle跑到Kula的房间翻箱倒柜,就连枕头里也没有放过,可就是没有看见车票。Belle又跑到客厅,想把Kula推醒,她跪在沙发旁边,轻轻地拍着Kula的脸,可Kula就是不醒,还呓语着翻了个身,结果从沙发上掉了下来,和Belle抱在了一起。   Belle的脸烧得通红,将Kula一把推开,然后摸了摸自己的脸,好烫。   片刻后,他将手伸向了Kula的裤口袋,她的手颤抖着,伸进了左边的口袋里,小心翼翼的摸了摸,有纸!Belle兴奋地拿了出来——一叠钱。她把钱放了回去,又将手伸进另一边的口袋里,好像什么也没有,也正是因为什么也没有,让Belle的脸更红了,因为,她感受到了Kula大腿的温度。等等,好像有什么东西呢!   Belle将手抽了出来——车票!哇哈哈!Belle激动地想亲一口车票,可是凑近一闻,咦,有汗臭味儿,还被汗水浸得湿湿的。   Belle高兴地站起来,可是Kula又翻了个身,Belle没有站稳,立马扑了下来,吻在了Kula的脸上。   天哪!Belle张大双眼,全身发热,都快不能呼吸了。然后,她猛地爬了起来冲了出去。Belle站在巷子里,喘着粗气,然后看了一眼还带有Kula余温的车票,小心的收好,放进了口袋里。   爸爸,妈妈,明天我就可以见到你们了。   几乎是一夜未眠。Belle六点多坐在床头,盯着车票看,都快出神了。然后,她把车票放在了书桌上,起床洗脸刷牙。   Iris从卧室里走了出来,边走边打哈欠,说:“你昨晚上在干嘛呢?那么大个声响,我隔了一排墙都能听得见。”   “就是有点激动!”Belle说:“前两天我就梦见了我爸妈带我去看海,一家人在一起吃饭一起玩,他们还带我到处去旅游!一想到就能看见了,真的,特激动!”   “好啦!”Iris说:“还说不定能不能见到呢?院长说是有可能在S城,又没说一定在那儿!”   “你别乱说,肯定在那!”Belle做了个鬼脸,说:“你要为我高兴嘛!我可以见到爸爸妈妈咯!”说着,Belle已经在原地转起了圈儿,然后唱着歌儿进了厨房。   Iris站在原地,像一尊被世人遗忘的雕像。   Kula醒来的时候,已经七点多了,他坐起来捶捶沉沉的头,然后猛地摸了摸口袋。“该死!”Kula站起来,冲了出去。   Belle吃完早餐就开始收拾行李,也就装了几件衣服和一些必备用品,还有打工赚来的钱。Iris站在Belle的门口,看着她笑容满面的收拾这收拾那,偶尔问一句:“你说爸爸妈妈会认得我吗?”   “你说他们会不会很惊讶啊?”   “你说……”   然后,想起了急促的敲门声。Iris走到门口将门打开,看见了一个帅气的男孩子,气喘吁吁的说:“Belle呢?”   Iris让Kula进来了,Kula冲进了Belle的房间。Belle看着Kula,问:“干嘛?”   Kula想了一会儿,说:“我还没吃早餐呢!”   Belle愣了一下,然后说:“那干我什么事?三天已经过完了!”   “可你昨天没有给我做早餐!今天得补回来!”Kula说。   Belle又好气又好笑,说:“你真好笑!”   “我不管!我要吃香菇鸡蛋面!”   “我家没有香菇!”Belle说。   “有啊!怎么没有?”Iris立马说,“只不过是干香菇!”   Belle望了Iris一眼,眼睛里说:“我的姑奶奶!”   “听见没有?有香菇!快点,我要吃面!”   Belle望了一眼墙上的旧钟,说:“看我不辣死你!”说着,气势汹汹的冲进了厨房。不一会儿,一碗香喷喷的香菇鸡蛋面就端了出来,Belle虽然嘴上说要辣死Kula,可是却一点辣也没有放。然后,她满意的看着Kula将面吃的干干净净,连汤也喝光了。然后,她说:“满意了吧?吃饱啦?”   “吃饱了!”Kula笑着说,然后打了个饱嗝。   Belle望了一下钟,然后急急忙忙的说:“糟了!”她冲进卧室拿了行李,手在书桌上摸了一阵,什么也没有摸到。   “啊!”卧室里传来了Belle的叫声,“车票呢?”   Kula冲进卧室,问:“怎么啦?”   Belle慌忙的这里翻一下那里看一下,“车票不见了!”   “不会吧!”Kula问:“是不是放哪了,自己忘记了?”   “没有啊!刚才放桌上的!”Belle说。   “是不是那东西的时候碰掉了,再仔细找找。”   Kula说着,也帮忙找了起来,两个人几乎把整个卧室都找了个遍都没有找到。Belle蹲在地上大哭了起来。   Kula在Belle身边坐了下来,拍拍Belle的背,然后,他看见Iris像是丢了魂一般的站在Belle的卧室门口。他站起来问Iris:“是不是你拿了?”   话一出口,Belle就望向Iris。   Iris说:“抛弃你的父母比生活了十七年的朋友还要重要吗?”   Belle冲到Iris面前,抓住Iris的手,说:“Iris,是你拿了吗?你还给我好不好,火车快开了!”Belle的泪水躺满了脸颊。   “你回答我,是我重要,还是你的父母重要!”Iris问。   Belle说:“这没法比!他们是给了我生命的人,而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了!”Iris将从口袋里拿了出来,被Belle一把抢了过去,然后,Belle拿了行李冲了出去,在门口,她回头对Iris说:“我会回来的!”然后她头也不回的走了。   那一瞬间,Iris的泪水像洪水一般涌了出来,她蹲了下来,“呜呜”的哭了起来。   Kula拍拍她的背,说:“让她去吧!去找属于她的幸福!”   “没有了她,我就什么也没有了!我们生活了十七年,最了解彼此了,我知道,一旦她找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她说了会回来的!”   “那我要等多久?一年?还是十年?”   Kula拍拍她的肩膀,然后出去了。在见到阳光的那一刻,Kula哭了。   快点!快点!Belle提着行李往火车站冲,路上几次差点被车撞倒,司机们伸出脑袋骂道:“想死去害别人!”   Belle什么也顾不着了,用尽全力往火车站里冲。近了,近了,越来越近了。   怎么这么多人啊!管不了了!Belle像一头发疯的牛往人群里冲,被她撞到的人都骂骂咧咧的说:“要死哦!”   “没长眼啊!”   “赶去死哦!”   Belle什么也不管,就这样一直冲到了月台,可是,火车已经“轰隆隆”的轰鸣着远去了,任凭她怎么叫也停不下来。   Belle蹲在地上大哭了起来。在她背后不远的地方,Kula站在人群里,像荒原里孤独的动物。   三天前的下午,Kula把父母送上开往S城的火车,在火车站外看见了一个熟悉的女孩子,她很高兴地打完电话然后开心的走,却完全不知道钱包被偷走了。Kula跟着小偷,然后和小偷打了一架,才把钱包拿了回来,而且故意在马路上等Belle来找钱包。   第一天,他唱了《I love you》。   第二天,他让她玩了从没有玩过的东西,吃从来都没有吃过的食物。   第三天,他想在假装喝醉后向她告白,可是却真的醉了。   他喜欢她,很久,很久了。曾经在很多个放学后的傍晚,他都跟着她,看着她瘦小的背影,在她的背后,陪伴着她回家。   Kula走到Belle身边,轻轻地抱住她,说:“其实,有很多东西要比你去寻找的东西重要得多!”   Belle可怜兮兮的看了Kula一眼,然后拿出手机,拨通了Iris的电话,她说:“我回来陪你!” ☆、媚阳   【I】   “雪啊,纷飞的雪啊,你这是要去哪?   雪啊,洁白的雪啊,你能告诉我吗?   雪啊,冰冷的雪啊,我的家在哪?   雪啊,飘散的雪啊,你能带我回家吗?   为什么,你落到手心就不见了?   为什么,你落到脸上就变成眼泪了?   雪啊,雪啊,回答我好吗?   ……”   这是曾经母亲经常唱给我听的歌谣,而每当恺城下雪的时候,我就会止不住的思念她,然后哼着这首歌,就像母亲还在身边一样。   哦,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恺,生活在恺城——一个黑夜永远比白昼长的城市,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临魔之城,而我同样也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半魔斯瑞塔。   【II】   我的母亲是一位留着乌黑长发的人类女性,她有着一张精致的脸,笑起来就像冰原里最璀璨的阳光;她的声音细腻柔美,每当她唱着人类世界的歌谣时,魔域里的魔兽都会温顺的趴在她的脚边,闭着眼睛,就像听着摇篮曲的婴儿。   我的父亲是魔域里至高无上的王,他英俊帅气,披着一头火红的长发,带着不可反抗的霸气,但每当我在他身边时,他就会露出最和蔼的笑容,用温暖的大手抚摸我的头,用细细的胡渣蹭我的脸,亲昵地叫我的名字,“斯瑞塔,斯瑞塔……”。   只不过,这些都停留在了我十三岁那年。那一年,魔域□□,十三名长老推翻了父亲并重新立了一名魔王,也就在那一年,我永远的失去了我的父母亲。父亲临死前,取下了他右手拇指上代表着魔域之王的魔戒,耗费最后的魔力打开了通往人类世界的隧道,然后把那枚魔戒交给了我,我在进入隧道的瞬间,看见十几把魔剑贯穿了父亲的胸膛,而我却无法跑过去拥抱他。   【III】   我在人类世界,已经生活了整整二十年,但现在的我看起来不过是人类的十七岁模样。   我从隧道里出来之后,就跌入了一片森林里,森林里长满了参天大树,浓密的树冠遮蔽了天空,就像魔域里的雾森一样——地上铺满厚厚的枯枝败叶,弥漫着终年不散的迷雾,只有极稀少的阳光能从树叶的缝隙里透进来。我按照魔戒的指示走到了一栋小木屋前,以前母亲和我讲过这栋小木屋的故事,那是父亲年轻时和母亲居住过的屋子,里面珍藏着他们无数美好的回忆。从那以后,我便日日夜夜居住在小木屋里。   在遇到玥之前,我唯一的朋友,是一只灰色的猫头鹰,我给它取名叫做魅。魅的眼睛很漂亮,炯炯有神,仿佛黑夜里最耀眼的星辰。它陪着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寂寞安逸的年头。那些年里,我大部分的时间都坐在半空中的树枝上百无聊赖的哼着母亲经常唱给我听的歌,抬起头,看见的也只是漆黑的树冠,那些从树叶的空隙里偷偷溜进来的光,更像是黑夜里细碎的星辰。   其实,我很想去森林外面看一看,可是父亲在魔戒里留下了遗训,不让我走出这片森林,这些遮蔽了阳光的大树和终年不散的浓雾就是他用来保护我的。那个时候的我,体内的恶魔之血还没有觉醒,但还好,我跑得比较快,而且嗅觉很灵敏,所以有时候,我会去追捕小野兽,以此来获得一些乐趣,那些长耳朵的兔子大尾巴的松鼠,曾经都是我的玩具。   遇见玥的那年,我二十二岁。那天,他在森林里迷了路,而我正好在追捕一只小野猪,突然看见他一个人蹲在一棵树旁,一脸无助的样子,脸上都是脏兮兮的泪水。我很好奇的走了过去,他看见我,猛地冲到我身边死死地抓着我的手要我带他出去,我靠着灵敏的嗅觉带着他在弥漫着浓雾的森林里穿梭,头顶投下来的光飞快的被我抛到身后,那些古老的树木也被我丢得老远,觅食的野兽吓得慌不择路一头撞在了树上,不知名的鸟儿扑腾着翅膀飞走,还有树叶“沙沙”的摩挲着。然后,我看见了我一直想看见的森林外面的世界——一片无际的草原,还有小溪和湖泊,要比森林里美丽很多,而且阳光普照、云淡风轻。   玥看着我,然后很认真的问我:“大哥哥,你是山里面的妖怪吗?妈妈说山里面都住着妖怪,他们都会吃人的!大哥哥你吃人吗?”   我冲他吐了吐舌头,说:“有长得像我这么好看的妖怪吗?”   玥嘟着嘴巴鄙夷的看着我,样子可爱极了,他慢慢的向前走了两步,然后回过头来笑着对我说:“我叫玥,大哥哥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想了一会儿,说:“恺,我叫恺!”   “那我们还会再见面吗?”玥张大眼睛问。   “……会的!”我笑了笑,看着他小小的背影走进了一片明媚的阳光里,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仿佛给他镀了一层金光,就那样,闪闪发亮。   那一年,玥六岁。那个时候的他,还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儿,傻傻的、天真可爱。他是我认识的第二个人类,他和母亲一样,都带着纯真美丽的笑容,仿佛阳光撒在□□的皮肤上,暖人心房。   从那天起,我便开始下山晒太阳,因为在山里是晒不到太阳的,仅有的阳光也被茂密的树冠遮挡得所剩无几,只残留下几束从树冠的空隙里掉落下来,投射到湿润阴冷的地面上,迷蒙的雾气会被无情的贯穿,空气中的小水珠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有时候,会有几只枯叶蝶飞到阳光底下晒晒它们潮湿的翅膀,偶尔也会有几只松鼠惬意的围坐在一起,像是边晒太阳边聊家常。我就那样躺在草地上,蝴蝶飞到我的鼻尖上,偷偷的亲吻我,然后挠挠我的脸庞,草尖上的露水沾湿我的衣裳,那么凉。闭上眼睛,感受阳光打在脸上的感觉,虫鸣鸟语那么悦耳动听,还有小野兽们攀谈的声音,清澈的山水从长满青苔的石头上拂过,“哗啦啦”的唱着快乐的歌谣,连青蛙也忍不住出来一展歌喉,为大自然伴奏。每当这时,我就会想起小的时候,我和母亲坐在魔域的雾湖边,母亲唱着动听的歌谣,我光着脚丫踢着清凉的湖水,小魔鱼亲吻我的脚掌,魔兽们趴在草地上,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一样。   第二次遇见玥,是在那年的秋天,山下的树木都已经落了叶,枯黄的树叶随着秋风片片飘落,铺在地上像一层厚厚的毛毯,我就那样慵懒的躺在厚厚的毛毯上,享受着秋日里难得的阳光。然后,玥就那样出现了。他穿着好看的灰色线衫,头发乌黑柔软,带着好闻的味道。他在毛毯上坐了下来,说:“原来你在这里晒太阳啊,我还以为我又得跑上山去呢!”我笑了笑,眯着眼看着高高的天空,那么明朗。他在我身边躺了下来,问我:“大哥哥你到底是妖怪还是山神啊?”玥的声音听起来很天真,他的眼睛张得大大的,漆黑的眼珠就像两颗被精心打磨过得黑色宝石。   我坐了起来,对他露出了我尖尖的牙齿,说:“我既不是妖怪也不是什么山神,我是魔~鬼!”   玥像是吓到了一般,张大眼睛看着我,然后捂着肚子“咯咯”的笑了起来,他说:“就知道骗小孩子!”   我被他气得要死,于是翻着白眼珠说:“看我不吃了你!”   我立马站了起来,玥“咯咯”的笑着跑开了,时不时回头看我一下。我对他笑了笑,然后猛地冲到他身旁一把逮住他,张大嘴巴吓唬他。玥突然瘪着嘴巴,一脸委屈的说:“你真的要吃我哦?”   我被他那种认真得可爱的样子逗笑了,我捏了一下他的脸,说:“像你这么可爱的小孩子我可舍不得吃!”   【IV】   从那以后,玥经常过来陪我。我把玥带到了小木屋,带他参观了我的家。说实话,我的家的确不怎么样,里面都是一些木头家具,而且散发着隐隐的霉味儿,有的角落里还长出了蘑菇,唯一过得去的是我睡的那张曾经父母亲也睡过的床。我记得母亲跟我讲过,这个小木屋以及里面的一切都是她和父亲一起努力做出来的,每当我站在屋前的台阶上时,我就仿佛能够看见母亲和父亲一起劳作时的情景。   玥参观完我的家之后,并没有像我意料中的那样表示厌恶,而是感觉新奇的说:“哇,太酷了!”我并不知道这有什么酷的,难道整天生活在散发着霉味儿见不到阳光的老木屋里是一件很刺激的事?我可不这么认为,所以我想,人类小孩子的思想一定和我有着本质的区别。   我们两个坐在屋子外面的台阶上,抬起头看见的是浓密的树冠,仅仅有一条缝能让阳光透进来——但这基本可以忽略——魅站在阁楼的窗户上,两只锐利的眼睛时不时扫一下四周,看起来敬业极了。   “玥,那是魅,我最好的朋友!”   玥顺着我手指的方向望过去,看见了也正盯着他的魅,玥突然尖叫着站起来,拍着手说:“哇,猫头鹰!好漂亮的猫头鹰哦!”玥满脸笑容的问我:“那是你养的宠物吗?”   我歪了歪嘴角,说:“它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抬起手臂,魅就扑腾着翅膀飞了下来落在我的肩膀上。玥好奇的伸出手想去摸魅的羽毛,可是魅有点怕生,所以又扑腾着翅膀飞到了树枝上,惹得玥更想摸它,于是玥拉着我的手激动地说:“快让它下来,快让它下来!”看着玥那一副小孩子的模样我哭笑不得,我对魅说:“魅,他是玥,他不会伤害你,你也不可以欺负他!知道吗?”魅看着我,小脑袋歪了两下,然后极不情愿的飞了下来,在我和玥的头顶上盘旋。玥欢叫着追着魅跑,“咯咯”的笑声在森林里回荡。   现在回忆起来,那个时候的玥就是给我带来温暖的小天使,让我不孤单,让我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温暖。他带我走出森林,带着我走进热闹繁华的城区,带我品尝人类的食物,带我去人类世界的游乐园。我们一起穿梭在恺城的大街小巷,光着脚踩过那些用鹅卵石铺成的小路,或者沿着石板路玩他教我的“跳房子”。在阳光明媚的日子,我们躺在草地上晒太阳,眯着眼睛看着蔚蓝的天空;下雨的天气,我们在森林里追打,有时候就连小松鼠们也会参加我们的活动。冬天,恺城下起了大雪,森林被覆盖在厚厚的白雪里,我和玥就跑到山下的草地上打雪仗堆雪人,不亦乐乎;雪融化了之后,春天就来了,森林里的树上会开很多小花,草地上也会开很多色彩缤纷的花朵,风一吹,满鼻子的香气;恺城的夏天很热——以前我都在森林里所以感受不到——所以,大部分时间我和玥都坐在老木屋的台阶上,听他讲故事,偶尔,我们也会跑到小镇上买雪糕,那种冰冰凉凉的东西我喜欢得不得了;秋天是恺城最舒服的季节,虽然山下的树叶都会变黄飘落,但是在那之前,树上的浆果酸甜可口,我和玥总是摘很多回家,而且,山上的果树也挂满了美味的水果,怎么吃也吃不完。我记得,以前在魔域,我和母亲也常常在雾森里摘野果,母亲会把那些野果熬成美味的浆汁,可以给父亲调酒喝或者用来配肉吃。   所有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我和玥就是那样春夏秋冬的一年一年的度过了,每过一年,玥都会有很大的变化:他十岁那年就长到了我胸口的位置,要知道,当初刚认识他的时候他才与我的腹部平齐;十二岁那年,他的声音开始变得沙哑,没有以前那么细腻,像是生锈了的琴弦;十三岁,他的唇边冒出了细软的胡须,圆圆的婴儿脸被一张精致的瓜子脸代替,看起来就像一个王子;十五岁,他又高又瘦,已经和我的耳朵平齐了,而且声音低沉有力,像一杯窖藏了几千年的美酒;十七岁,他架起了眼镜,眼睛变得深邃迷离,柔顺的头发像是泼了墨一般,刘海儿总是遮住了那双好看的眼睛;他的眉毛又浓又黑,而且像刀锋一般锐利;他的鼻子挺挺的,每当他把脸凑过来的时候我就想咬它;他的唇很薄,是诱人的桃红色,而且他老喜欢抿嘴角——这个动作不知道是向谁学的,看起来特别像女孩子——所以,我老忍不住去掐他的脸,说他是我的小可爱。他呢,耸耸鼻子,或者吐两下舌头。和他在一起的这些年,我觉得他就是我生命中最最重要的那个人。   同时,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也越来越像父亲。我继承了父亲身上的魔鬼血统,骨架和肌肉都异于常人;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五感越来越灵敏,奔跑速度也越来越快,但很遗憾,我没有继承魔鬼飞翔的能力,最多也就是从这棵树上跳到另一棵树上,而且时常有踩空摔下来的情况;我的头发虽然不像父亲那般火红,但走在凯城的街上依然能够引来一大群人的注目,而且他们总是指指点点的说“现在的年轻人啊……”,我想,如果我是一个正统的魔鬼的话,他们肯定会疯了去的,因为那一头火红的头发简直就是对他们审美观的挑衅;对了,还有我的尖牙——这是一个让我非常头疼的问题——几乎每隔四五个月,我就得去一趟牙医诊所把我那两颗尖得过分的牙齿磨平,当然,我只是跟医生说我不喜欢它们,我怕如果我说自己是魔鬼他会吓得尿裤子,或者……笑我是个神经病。但还好,我的血液里有一半是来自母亲的人类血统,所以我的五官没有像正统魔鬼那样刺激人类的视觉,因此我魔鬼的身份只有玥一个人知道,因为在大多数人眼里,我看起来不过是一个不学无术的问题少年——我由衷的感谢他们没有把我当成从精神病院里跑出来的神经。   【V】   我一直以为,我和玥可以就这样一起生活下去,有时候,我甚至想把玥软禁在自己身边,每分每秒都陪着我,不让他离开。可是,我知道的,玥有喜欢的女孩子了,尽管我极度不愿意承认这件事。   最近这两个月,他的嘴里总是不停地出现一个女孩子的名字,有时候他说:“今天上课我睡着了,是姵雅帮我做的笔记。”有时候他说:“今天姵雅没来上课,听同学说好像是生病了,恺,你说我要不要去看看她?”还有的时候他说:“我跟姵雅说了你的故事哦,她说她想来看看你!”后来,每当他提起“姵雅”这个名字,我心里就会很不舒服。有一次,我竟然头脑发热的对他吼:“姵雅姵雅,老是说她,那你放了学去找她好了!”玥没想到我会是这样的反应,所以也对我吼:“好!我这就去!”然后,我看着他站起来走进迷雾里,背影是那么的冷漠。   我流着眼泪问魅,“魅,你说,我要不要去追他?”魅看着我,舒展了一下翅膀,小脑袋左摇右晃。然后我站起身来沿着我们常走的小路去追玥,可是一直到山下,我都没有看见玥,我想,他一定是气愤的跑回去的。秋天的阳光洒在我身上,竟然那么凉。我失落的往回走,走到一半却看见了玥站在树下,白色的衬衫那么打眼。   “你的鼻子不是很灵吗?”玥没好气的对我说。   我冲过去抱紧他,在他耳边说:“玥,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我没说要离开你啊?”玥抚摸着我的背,说:“怎么啦?看起来不高兴的样子。”   “我们永远的在一起,一起去流浪,你说好不好?”   “不好!”玥看着我,没有任何犹豫的回答了我。   “为什么?”我抓着他的肩膀问他。   “我还有爸爸妈妈,我不能抛下他们!”玥避开了我的视线,说:“恺,你不能这么自私!”   “我只想要你陪着我,我有什么错?”我不解的问他。   玥回过头说:“如果我和你在一起了,爸爸妈妈怎么办?他们只有我一个儿子!”   “可我一样只有你一个朋友!”我吼道。   玥被我吓到了,一脸委屈的看着我,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失态了,我准备向他道歉,可是玥突然对我说:“对不起,恺!”然后,他头也不回的跑开了。   从那以后,玥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来陪我,我呢,每天躺在树干上睡懒觉,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想想。那段时间,我没有离开过森林,即便心里再想念玥,我也没有出去见他,因为我知道的,我们不能在一起。恺城的冬天很快就来了,我跃上树顶,屹立在寒风中,将整座恺城收进眼底。我一直在蚂蚁一般人群里寻找我想要看见的影子,可惜,我怎么也没找到。   记得有一年冬天,我和玥把树顶上的雪弄到了地上,然后在木屋前堆了一个一米多高的雪人,那个雪人一直坐在门前,坐了整整一个月;还有一次,玥把我带回了他家,那是我第一次去他家,他妈妈做了很多好吃的招待我,我和他们一家人吃了一顿很愉快的晚餐;有一年圣诞节,玥买了一个大布偶给我,说如果他没时间陪我,我就可以抱着它,只不过由于家里太潮湿了,布偶长了霉生了虫,早就已经面目全非了。以前每一年的冬天,都那么温暖,可为什么今年却这么冷呢?   平安夜就这样孤零零的向我走来,我坐在台阶上,仰望着那条缝里的天空,祈祷着玥的出现,因为,我真的很想他。或许,是我的祈祷感动了上帝,我突然嗅到了玥的气味,然后听到了他的脚步声,还有另外一个人的。我站起来,看见不远处玥和一个女孩子正向我走来,那个女孩子看见我,对我露出了灿烂的笑容。魅扑腾着翅膀,啼叫着飞到阁楼的窗户上。   玥说:“恺,她就是姵雅!”   我看见面前这个女孩子笑得那么得意,她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虽然笑着,但异常的寒冷。然后,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于是我对玥说:“玥,你过来,我有话和你说!”   “怎么啦?”玥笑了笑,说:“有话就说嘛,姵雅不是外人。”   “你过来!到我身边来!”我加重语气对玥说,玥看了姵雅一眼,然后向我走过来,可是,姵雅突然抓住了他的手,玥不解的看着姵雅,我吼道:“放开他!”   “有本事你过来啊!你过来把他带过去啊!”姵雅看着我,嘴角得意的扬了起来。   “玥你快点过来!快点!”我吼道。   玥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所以还呆愣在原地。我捏紧拳头,猛地冲了过去,可是,玥的身体已经飞了起来,我想接住他,可是还没来得及,他的身体就重重的砸在了一棵树上,然后像被射中的大鸟一般掉落了下来。   我停在玥身边,把他护在怀里,他痛苦的在我怀里扭动,眼睛里都是泪水。   “你是谁?”我问姵雅。   “你不记得了吗?斯瑞塔?”我几乎忘记了自己的真名,所以,在姵雅说出我真名的那一刻,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我们可是在魔域里见过面呢!我还差点儿就成了你的未婚妻呢!不过,我可不想嫁给一个半魔做妻子!”姵雅得意的笑着,然后露出了狰狞的面孔。   “你是……卡姵雅?”   “你还记得我呀,那你知不知道,我的父亲是现在的魔王呢?”她轻抚着自己的脸,一步一步的向我们靠近。   “你想干什么?”我抱紧玥,随时准备逃离这里。   卡姵雅笑着说:“你说我能干什么呢?放心,我不会伤害你们的,因为,我不屑与你交手,一个魔鬼欺负一个半魔,你说这传出去我的面子往哪搁呀?”说完,她从胸口前摸出一个十字架,然后放在嘴边轻轻地吹了一下,然后说:“收拾你的人,哦不,是魔鬼,马上就来了,你还是好好珍惜这最后的一点儿时间吧!”   玥用力抓住我的手,一脸伤心的对卡姵雅说:“你是……一直在利用……我,对吗?”   卡姵雅靠着一棵树坐了下来,说:“要不是你身上带着魔鬼的味道,我才懒得利用你呢!不过,我真的要谢谢你,要是没有你,我恐怕早就迷失在了这片森林里。”卡姵雅朝着我妩媚的笑,“可惜啊,我不一样还是进来了,我不一样还是找到你了,你不一样的还是要死!”   我看着玥伤心的样子,心脏仿佛被千刀万剐一般疼痛难忍。玥抬起手抚摸我的脸,流着泪说:“恺,对不起!”   我抱紧他,说:“我带你离开这里,我们马上离开这里!”   “那你觉得,我会让你离开吗?”卡姵雅说完,突然冲了过来,我立马抱着玥闪开,卡姵雅转过身看着我,说:“哦,他们,已经来了呢!”   她的话音一落,空气像水波一样诡异的蠕动着,然后,一群红头发的魔鬼出现在了卡姵雅的面前,他们的眼睛像是充血一般涨得通红,直勾勾的盯着我,他们的尖牙已经迫不及待的露了出来,仿佛闻到了猎物的香味。   “恺,不要管我,快点走!放下我,快点放下我!”玥抓着我的手臂,张大眼睛看着我。泪水从他的眼角淌了出来落在我的手臂上,他哭着说:“恺,我不要你死!”   “我不会死的,我们谁都不会死!”我对他露出了一个微笑,然后低下头吮吸他的眼泪。   “还愣着干嘛,把他手上的魔戒夺过来!”卡姵雅双手抱在胸前,说:“挖了他的心!撕碎他!”   那群魔鬼怒吼着冲了过来,巨大的威压从四面八方把我压制住,地上的枯枝败叶被吹了起来,树叶“沙沙沙”的响着。温热的血溅到了我的脸上,魔鬼的吼声在我的耳边震荡,卡姵雅得意的笑着,玥的双手抱着我,我感觉有一股巨大的魔力从魔戒里涌了出来钻进我的身体,我疯狂的怒吼了一声,用尽全力让自己跳起来,抱着玥冲破了茂密的树冠,借助着树腾飞了起来。那群魔鬼也冲破树冠飞了上来,他们张开黑色的斗篷,就像黑色大鸟的翅膀,借助着风快速的飞翔。   魅尖叫着飞了过来,它带来了一群飞鸟,黑压压的遮蔽了半片天空。于是我借助着那些飞鸟的身体不断的腾飞,逃离了那片黑色的森林。   黑夜降临,雪花飞扬,黑色的风“呼呼”的从耳边刮过,乌鸦“呱呱”的哀嚎着远去,灯火阑珊的街道快速的往后退,远空美丽的焰火转瞬即逝。这是平安夜,也是逃亡与杀戮的夜。   我精疲力竭的降落在一条黑暗的小巷子里,我把玥放了下来,自己也瘫坐在了地上。玥很艰难的爬了起来,我扶着他,两个人就这样靠着,他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虚弱的对我说:“恺,对不起!”我抱紧他,亲吻他的脸颊,我说:“我会保护你!”玥咳了两下,然后我扶着他躺在我的大腿上,我们就这样坐了一夜。   【VI】   早晨的太阳慢慢的爬上天空,明媚的阳光洒在雪地上,雪花依然纷纷扬扬,满地晶莹,闪闪发光。   我和玥互相扶持着走出小巷子,积了一夜雪被我们踩得“咯吱咯吱”的响,玥抓紧我的手,嘴里小声的念:“姵雅!”   我抬起头,看见卡姵雅笑着站在雪地上,手里的鞭子肆意的飞扬,她说:“这下,你应该无处可逃了!”   玥挡在我的面前,“姵雅,不要伤害恺好不……”玥的话还没有说完,卡姵雅的鞭子缠住了他的脖子,然后用力把他甩到了天空中,玥的身体重重的坠落在了雪地上,沉重的落地声猛地刺痛了我的心脏。   我快速的冲过去,想抱起他,可是,一只手轻轻地从背后探入我的胸腔,玥张大眼睛看着我,满脸悲伤。卡姵雅俯下身来,切断我的右手拇指,在我耳边轻轻地说:“结束了!”然后,她将手抽了回去,消失在了街道上。   风,吹着雪花,纷纷扬扬。   我仿佛看见了母亲,她就站在前方的雪地里看着我,唱着她常唱给我听的歌谣:   “雪啊,纷飞的雪啊,你这是要去哪?   雪啊,洁白的雪啊,你能告诉我吗?   雪啊,冰冷的雪啊,我的家在哪?   雪啊,飘散的雪啊,你能带我回家吗?   为什么,你落到手心就不见了?   为什么,你落到脸上就变成眼泪了?   雪啊,雪啊,回答我好吗?   ……”   玥伸出手来抚摸我的脸,他的手那么温暖,仿佛我们曾经一起沐浴过的阳光。然后,他轻轻地亲吻我的脸庞,抱着我,温暖我冰冷的胸膛。他的声音那么温柔,像是春天里最轻柔的春风,他说:“恺,下辈子,我一定陪着你,我们永远在一起,一起去流浪。”   我露出了一个微笑,然后倒在了玥的身上。   圣诞节的阳光洒在我们冰冷的身体上,带着新年的梦想和希望,那是我见过的最明媚的阳光。    ☆、雨   长沙又下起了雨。   其实,这应该在我的意料之内,因为每年的这个时候,长沙就像是被林黛玉附体了一般哭个没完没了,空气里永远都是一股湿冷的味道,所以每到这个时候,我仿佛也被林黛玉附体了一样,心情格外的糟糕。   我不是一个喜欢雨的人,不管是夏夜的暴雨还是春日的喜雨,或者像现在这样,在寒冷的冬天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一直到冬雪的出现,然后整个长沙就像被上帝扔进了北冰洋的寒冰之下,不仅冷,而且全身上下都被潮水般的湿意浸透,最致命的是,还见不到阳光。我是讨厌这样的天气的,因为那感觉是在太糟糕了,更何况,身边的人已经不在了,或者用他的话说——他从来就没有属于过我。我清楚地记得,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转过身来看了我一眼,我的泪水无法抗拒地心引力,肆虐的打湿了我的脸庞,他把他温暖的右手轻轻地推开我的双手,然后打开门,停顿了一下下——不到一秒,我欣喜的以为他舍不得我——然后,他用力的将门摔上了,“砰”的一声,狠狠地砸在我的心上。   时隔一个月,每当回想起那个傍晚的场景,我的心都会猛地在胸腔里异常的颤动,仿佛被千万根钢丝缠绕着往不同的方向拉扯,彼此都不相让。我把昨天夜里喝剩下的咖啡一股脑的倒进了干涩的喉咙里,然后光着脚走出卧室。S正盘着双腿坐在沙发上看《美丽俏佳人》,看见我出来,幽幽的说了句:“怎么,昨天晚上想男人去啦?黑眼圈都快赶上团团圆圆(国宝的名字)了!”我不想理她,笔直走进了卫生间。我坐在马桶上,问自己:镜子里蓬头垢面人老珠黄的老女人是谁啊?我盯着镜子里的女人盯了足足三分钟,然后,我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   哗啦啦,哗啦啦。   然后,我用最快的速度捯饬自己,而S一直悠闲的维持着那个姿势,专心的听着电视机里的人说该怎样保养自己的皮肤。我真羡慕周六不用上班的人!十五分钟后,我将门轻轻地关上,一个人下楼,一个人撑伞走进雨里。   冷风没有丝毫怜悯之心,卯足了劲儿把雨吹进了我的眼睛里。而一个多月前,在暴风雨肆虐的日子里,他总是小心翼翼的把我护在怀里,即便我仍然湿得如同一只从河里捞上来的猫,但我十分怀念那样的日子。而现在,雨甚至还没有打响我的伞,我已经冷得发抖,没有力气再走下去了。现在的日子,就连呼吸,都是疼痛的。   隔壁单元的年轻情侣又吵架了,女孩子像以前那样冲了出来,可是,她不知道外面下了雨,所以在冲下楼之后,就木讷的停在了楼道下,但最后还是一咬牙狠心的冲进了雨里。男孩子冲了出来,看见女孩子跑进了雨里,大声喊着她的昵称追她。女孩子跑得更快了,可是,男孩子还是追上了,然后强硬的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罩在女孩子的头上,女孩子“哇啦哇啦”的倒在了男孩子的怀里。   我笑了。   因为在很多年前,在那些吵闹不休的日子里,无论是烈日、大雨或是风雪,他也曾像那个男孩子那样追着我,宠溺的哄着我,然后带我回家。我记得最深的一次,晚上十点多,大雨滂沱,他追了我整整两条街,然后骂我混蛋,用力的把我揉进了他的胸膛,死死地不放。后来他患了肺炎,在病床上躺了五天,我问他,为什么要追我,让我自生自灭多好。他虚弱的扯出一个微笑,虽然双手没力,但依然死死地握着我的手,他是这样回答的:即使再大的雨,我也要紧紧的追着你,抱着你不放,不让你离开。我当时想,我这辈子非他不嫁了,现在看来,才知道那个笑话有多么的荒诞。   男孩子抱着女孩子回去了,一高一低的背影,穿越了冬日清晨的雨。而我,将要一个人继续前行,听着那首曾经挚爱无比的《雨》,走进寒冷的雨里。   “无法言语   我就一直维持着被冻僵的样子   在众人的面前温顺地生存着   结果就这样莽撞地   在雨夜里将你紧紧抱住   路边张贴的宣传画和坏了的常夜灯   路口总是那样   所有的人都慌慌张张   错的不是你   而是总无法隐藏冲动的我   Lady你的身影模糊在大雨里   向无人的车站外跑去   即使是瓢泼大雨也不管不顾   即使被完全淋湿也不管不顾   溅起水花的你消失在大雨里   小巷里的早晨就要到来   所以我要趁现在紧紧地抓住你   不要离开   不要离开   这样对你说   ……”   ——《Rain》秦基博 ☆、生活与梦想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七堇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两个月前,L对我说:“没有人会为了梦想而放弃生活,就如同没有人会为了鲜花而放弃面包一样!E,我希望你能够记住这句话!”然后,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目送他走向安检口,他的背影在人群里倏忽而逝,仿佛一个虚影。我深吸了一口污浊的空气,然后看着蔚蓝的天空,直到装有他的那架航班飞向九万英尺的晴朗高空。   那天送他离开之后,我在长长的街道旁走了近两个小时,然后将自己关在狭小潮湿的廉租屋里,借着昏暗发黄的钨丝灯发出的光画了近四个小时的图稿,但最终的结果只是浪费了上十张画纸,而那个脏兮兮的烟缸里不过是多了十几个烟头。空气依旧是那么的污浊。   时代广场的钟声不合时宜的响了整整二十下,那也就意味着隔壁房间里张杰的CD已经转了整整三个小时;楼上刺耳的□□声刚刚停下来,然后传来了冲厕所的声音;楼下夫妻的打骂声一如既往的热闹,还时不时有打碎东西的声音为他们伴奏;不远处的汽笛声依然能够清晰地听到,还有各种叫卖声也能够一一分辨开来。   我将烟盒里的最后一支烟拿了出来,然后摸出打火机准备点上,可是,无论我怎么摁,它像是跟我作对一般就是不肯冒出一点火苗,我气急败坏的把它从那个不足半个平方的窗口丢了出去,把烟也丢在了地上,想了想,又把那根皱皱的烟捡了起来放进了皱巴巴的白色烟盒里。然后,我窝进之前和L一起窝过的被子里,闭上眼睛想就这样睡去,可是,脑子里萦绕着的东西让我无法入睡,尽管,已经过去了两个月,但是,只要一想到L在电话那头告诉我那个噩耗时遗憾和悲伤的语气,我就很真切的知道,有的东西,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无论我愿意花多大的代价。   我和L认识已经快二十年了,用我妈的话说就是,我和他在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整天腻在一起,仿佛一对亲生兄弟。我们共同度过了儿童时代,一起上的初中高中,就连大学也是同校同班同寝室,二十年来,形影不离,我们过着几乎一模一样的生活,同时,也拥有着共同的梦想。但是,只要突然想到现在的我们分隔在中国的一南一北——我过着还算温暖的日子,而他在零下十几度吹着北风,哈着热气,随时都会冻成活生生的冰雕——我就会莫名的鼻酸,因为,即便小时候的我们再多么要好,到了要分离的时候,还是会分道扬镳,就像H和我们一样。   H是我们初中时的班长,是一个长得清秀的女孩子,乌黑的长发垂到腰际,带着最阳光的笑容。那个时候,很多女孩子都手拿一把剪刀,随时都想把她的齐腰长发“咔嚓”一刀,以泄心头的嫉妒。而我和L总是扮演者护花使者的角色,一左一右的走在H的身边,一方面,那个时候的我们真的很喜欢她,另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H身体不是很好,特容易感冒,一感冒就头痛,痛得茶不思饭不想。后来H对我们说,她在上大学之前没有谈恋爱的心思,那个时候,我和L面面相觑,像傻逼一样的望着对方“呵呵”的傻笑。然后我们一起考了高中,虽然不是一个班,但我们仨是初中同学里关系保持得最密切的,有时候买了零食,我就会跑到他们俩的教室去每个人分一点儿,他们亦是如此。所以,每当H送东西来的时候,我们班的男生总是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活生生的色狼样儿,L来的时候就更不得了了,那个时候的思想还蛮开放,女生们又喜欢看一些不着边际的漫画书,所以每次L一来她们就开始遐想和意淫,弄得L一脸通红的离开,看起来就像我和他真的有什么似的。后来,L和H就搭成了伴儿,总是一起出现在我教室外面的走廊上,看起来就是金童玉女天生一对。   在那弥漫着硝烟气息的三年里,我们三个人就如同亲生的兄弟姐妹一样,彼此之间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一起分享内心的开心与悲伤,打闹着、安慰着、扶持着,不分你我。尽管我和L在高二那年成功的混进了美术特长班,而H却在男多女少的理科班里面摸爬滚打,但我们依然保持着每天一聚,有时候是在食堂一起吃中餐,有时候是在操场上散散步,或者,H一人坐在画室的后面看着书,而我和L看着石膏假人画着一张张没有任何生机的脸,然后聊聊天,分享班上发生的糗事。那个时候的我们,还是最年轻的模样,我和L唇边的胡须还是最柔软的样子,L的长发依然飘飘,如同细腻的丝绸。   我们顺利的参加完了高考,然后如释重负一般的丢掉了所有的复习资料,像疯子一样的沿着街道大喊大叫追赶打闹,没心没肺的把吃剩下的蛋筒摁在彼此的脸上然后拍着手哈哈大笑。我清楚地记得那天的太阳很毒,阳光晒在皮肤上就像是被开水烫了一般,我们三个嬉戏打闹着,汗水浸湿了我们的衬衫,行道树上的虫聒噪的叫着,音像店里的CD转个不停。然后,我们狠狠的睡了三天的懒觉,然后骑着自行车一路欢唱着到了□□大草原,三个人把车一丢就那样张开双臂奔跑着大叫着想拥抱宽广的蓝天和无垠的草原。我们躺在碧绿碧绿的草地上,望着一碧如洗的天空,伸出手想抚摸一下蔚蓝的天空和洁白的云朵。远处的马群安静的吃着草,那么安逸。   从大草原回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出过远门了,我们一起逛街看电影打扑克,或者跑去游乐园和一群小孩子混在一起,偶尔不想出门的时候就会叫许多外卖窝在家里睡觉看电视,漫长的暑假就那样的度过了。然后我和L来到了南方的一所美术学院开始了我们的大学生活,H则考上了本省的一所重点本科,我们在暑假里期盼了无数次的大学生活就那样开始了。   我和L离开的前一天晚上,我们三个坐在奶茶店里一直坐到老板打烊。H咬着吸管说:“你们两个倒好,把我一个人丢这儿了!”L笑得一脸坏坏的表情,说道:“你舍不得我啊?”“去死啊你!”H在他的大腿上狠狠地揪了一把,疼得L龇牙咧嘴的,而我在旁边没心没肺的笑。那天,H的心情很不好,看起来是真的很舍不得我们。晚上十点多,我们俩把H送回去,分别时,H对我们俩说:“你们要好好儿的,到了记得打电话给我,你们那么早的火车,我肯定是起不来了!”“你不来我们就不走了!”L把手搭在H的肩膀上说。H捅了一下L的肚子,说:“去去去,早点走!”我笑了笑,说:“没事啦,国庆假多,到时候带点南方的特产回来!”H扬了扬手,走进了小区,夜灯的灯光拉长了她的影子,越拖越长。我和L搭着肩膀边聊边走,L说:“好了,终于逃离这个地方了!终于可以为我们的梦想而奋斗了!”   那个时候的L,最想做的就是逃离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其次就是和我一起画画,为他的漫画家生涯拼搏奋斗。那个时候,他为了画画放弃了很多:省吃俭用的把省下来的钱买那些精致的漫画,每天几乎只睡不到四个小时,大多数时间都在埋头创作。大一那一年,他的近视越来越严重,而且明显的很憔悴,后来,他受不了八个人挤寝室的生活,于是我们俩在外面租了一间很小的房子——三十平米不到,放下一张床和一张书桌之后就没什么空余的地方了,这还包括了卫生间——然后过起了蜗居的日子。有一段时间,我们为了参加一个比赛没日没夜的创作,我们吃了整整半个月的泡面和发皱的苹果,基本上没有迈出过屋子。后来,他获得了那个比赛的三等奖,拿了一个奖杯和八千块钱的奖金,而我没有他那么好的运气什么也没有拿到。拿到奖金的那一天,我们俩高兴地出去吃了一顿好的,两个人喝得醉醺醺的,差点就睡大马路上了。后来,L的漫画经常出现在了一些漫画杂志上,而且已经和一个出版社签了合约,像是要出一本他的漫画小说。而我呢,只是偶尔沾沾他的光,也刊登了一两次赚了点零用钱。而由于长期没有去上课的缘故,我们两个被学校处分了,L索性就退了学开始了他的职业漫画家的生活,我当时有劝他,可是他不听,还叫我不要告诉他的爸妈,我自然不会说,只不过我并没有像他那么疯狂,所以我开始去上课,和同学一起上课,一起去郊外写生,而L则每天窝在廉租屋里画他的漫画。那段时间我有和H打电话,我把L的事告诉了她,她也有打电话给L,可是L都没有接,偶尔接了电话也是很草率的说几句就不耐烦的挂了。H跟我说:“E,你要好好照顾L!”我木然的点头。   大三的后期,同学们都知道了L成为了一名职业漫画家,都很是羡慕,很多人都纷纷效仿他开始频繁的旷课,导师知道后说:“不要以为每个人都能成为漫画家,你们看看E,一样的和L一起画画,L成功了,为什么他就没有呢?那是因为成功也是要靠天赋靠运气的……”后面他说了什么我没听清楚,因为从他拿我和L作对比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发现我的心里其实很难受,尽管L成功了我是真的很为他高兴,但是导师这么一说,我的心里就突然的觉得他看不起我,所以,我下定决心也要成为一名漫画家,更何况,这本就是我的梦想。   大四的时候,我开始窝在廉租屋里创作,而L因为有了收入,而且又成为了出版社的校对编辑,所以大部分时间都在公司里,有时候,他也会独自一人回家看看,每次回来都会跟我说些家里的变化,而我,仿佛变成了一年前的他,不分昼夜的画画,有时候想不出好的情节就烦躁的想摔东西,然后我发现,烟是一样好东西,它可以让我躁动的神经变得平静。   有时候,L会把我的稿子带到公司去,但是大多数都是他又把它们拿回来要我修改一下,久而久之,我的心里就会有一种失落感,有一种被瞧不起的感觉,后来,我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茶不思饭不想。那一阵,L也显得很疲惫,有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见过他,而我只是以为他回家去了,或者在公司里加班。后来,我接到他的电话,他告诉我他在医院,我赶到医院的时候,他躺在病床上看手机,我走过去,看见他满脸憔悴,胡子好久都没有刮了。   “怎么了这是?”我问他。他的声音虚弱沙哑,仿佛大病了一场,他说:“L,你知道吗,我发现我太天真了。”   “怎么了?”看见他想要坐起来,我连忙把他扶起来坐好。   “这几天我都在绞尽脑汁的创作,吃泡面,喝浓度很高的咖啡,今天我醒来的时候我就已经在这里了。医生说,我得了严重的颈椎病,颈椎严重变形压迫了神经,导致呼吸骤停大脑休克,医生建议我动一个手术,但是手术有一定的风险,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而且,老板知道了这件事,就说要我好好休息,这几个月甚至一年都可以不去上班,我知道他的意思。”他说着,看起来很累的样子,而且呼吸声很重。   “没事的,你好好休息,工作等身体痊愈了也可以做的!”我安慰他。   “可是,我没有那么多钱,一个手术要十几万,我根本拿不出这么多。”   我惊呼:“你不是出了漫画吗?你的工资也不低啊?怎么……”   “我前一段时间回了趟家里,我爸爸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我退学的事,气得晕了过去,后来确诊为偏瘫,后半生就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了,那里就用了十来万,我现在又是这个样子。”L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他看着我,说:“E,我真后悔当初为什么要退学,为什么要为了这样一份工作糟蹋自己的身体。”   “没事的,你还有我呢!”我轻轻地拍拍他的肩膀,说:“你先好好休息,什么都不要想。”   他双目无神的看着我,奄奄一息般的喘着气,我就这样看着他,然后离开了病房。   回到廉租屋后,我看着书桌上那一叠一叠的画纸,上面的人物对我招着手,仿佛在对我说:“快来啊……”   然后,除了画画之外,我还要花时间去医院看L,给他买营养的东西吃,医生建议尽快动手术,否则L可能随时都会呼吸暂停然后休克死去,我当时看着医生一本正经的样子,真想狠狠地揍他一拳。   我开始更加卖力的画画,因为我发现除此之外我什么也做不了,我只能快些让自己的作品更加的完善,然后以此赚钱来治疗L,我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家里,也没有告诉H,然后我猛地想到,我已经很久没有和H联系了。我打电话给H的时候,手机一直没有人接,我问L有没有和她联系,L说他们一直有联系,他说H也生病了,发了很长时间的高烧,头痛不止。我点点头,然后给他喂饭。   春节前,我们回了一趟家,那个时候的L脖子上戴着一个固定颈椎的项圈,看起来滑稽无比,他对家里人说是落了枕,他母亲劈头盖脸的数落他,坐在轮椅上的爸爸说话含糊不清,偶尔有口水从嘴角流出来。年三十那天我们去看了H,她没有陪我们出来玩,因为她受了风寒头很痛,没有那个心思出来,我们自然也不想让她出来,北方的冬天毕竟很冷。但是,我们三个坐在一起聊了很久,而且很开心。   年后我们回了南方,L拿到了公司的一笔慰问金,然后在三月份动了手术,手术基本算成功,因此L在医院里呆了整整三个月,身上的钱也耗得差不多了。而我除了照顾他之外,还参加了一个全国性的漫画比赛,并且皇天不负有心人的进了全国四十五强,获得了去北京参加现场赛的资格。我跟L分享这件事的时候,L对我说:“你可要注意了,可不要像我这样,到时候得不偿失!”我笑笑说:“我没你那么疯狂!”   今年七月,L又回了之前的那个公司,但是工作强度没有那么大,同时拿到手的薪水自然而然的也就不那么可观,还好,学了那么多年的手艺没有丢,有时候也能凭此赚到一笔,但是,L再也没有像以前那样没日没夜的工作了。相反的,为了筹备现场赛的事,我绞尽脑汁的构思故事和人物,每天都睡很少的时间,有时候都是L催着我睡觉,他总是说:“我可是一个教训啊!”   七月底,我和L一起回了北方,他是回家看看他爸妈顺便看一下H,而我是去北京参加现场赛。   回到廉租屋已经是八月几号了,我凭借一个漫画故事进入了L的公司,开始拿属于我的薪水。我准备和L分享这个好消息,可是L心情沉重的要我回去看看,我问他怎么回事,他也没有说,我自然也就没放在心上,因为我的心里还有一件十分重要的事,就是现场赛的结果,同时,我也要为我的工作而忙碌。八月十八号,我收到了大赛组委会的通知,我顺利的入围了十五强,决赛将在八月底进行,收到通知的那天,我兴奋的打电话给L,L却跟我说:“你回来看看H吧!”我问他怎么一回事,他告诉我,H的脑子里长了一个东西,需要动手术切除掉,否则她的视力听力都会下降,我问他什么时候进行手术,风险大不大,他说:“医生说风险较大,她现在很怕,要我陪在她身边,她说她想看看你!”   那天晚上,我回了老家,然后和L一起陪着H,开导她、安慰她。她的精神不太好,每个四个小时就要服用半颗止痛药物,所以大部分时间都是我和L在说,她闭着眼睛休息,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见我们在说什么。手术的时间还没有安排出来,但最迟不会到九月份。H的爸妈一个劲的拜托我们能陪陪她,因为生病,她的心里也十分的阴郁。   我在家里呆了两天,然后回了南方工作。L辞掉了公司的工作,在本市找了份差不多的工作。我在八月二十八号就到了北京,开始全身心的准备决赛。参加完决赛出来,我觉得一身轻了好多,然后,我准备回家里去陪H动手术,我在北京买了很多小玩意儿想要送给她,她最喜欢那些东西了。我打电话给L,问他关于H的事情,L的情绪很低,他对我说:“你为什么关手机?”我笑了一下,说:“我参加比赛啊!怎么啦?”L对我吼:“一个比赛有那么重要吗?”我觉得特憋屈,所以回吼道:“你什么意思啊你?你以前不也为了一个比赛没日没夜的吗?我怎么啦?”“进手术前她想和你通个电话,想听听你的声音,可是你竟然关机!”L好像哭了,我问他:“怎么样?手术怎么样了?成功了吗?”L吸了一下鼻子,说:“没了!”我愣了一下,问道:“什么东西没了?”“人没了!”L用力的对我吼,然后挂断了电话,任我怎么打都不肯接。   我连H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她就那么走了。L在火葬场把我狠狠地揍了一顿,我无力还击,因为,我发现我使不出一点儿力气。   回到南方已经是九月中旬了,L和我一起回来的,他只是回来收拾一点东西,然后彻底和这座城市说拜拜。   上飞机前,他跟我说:“每个人都拥有梦想,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实现他们的梦想。没有人会为了梦想而放弃生活,就如同没有人会为了鲜花而放弃面包一样!E,我希望你能够记住这句话!”   然后,我哭了。   夜晚的钟声在寒冷的夜空回荡了二十一下,带着人们的希望与梦想,飘向了寂静又遥远的地方。 ☆、长沙之夜   我总是会不由自主的迷失在长沙夜晚的街头,然后找不到回家的方向,准确的说,即便我没有迷失,我也一样找不到回家的方向,因为我的家是在长沙的乡村而不是繁华热闹的市中心。而我,只不过是在长沙城某一个洋溢着繁华气息的空间里踩着我的时间轴过我的小日子,没有华美的灯光为我指引,我就理所当然的找不到属于我的那把长木椅,也就无法停下脚步坐下来歇一歇。所以,我只能把双手□□口袋,然后乖乖的塞上耳机,从那些脚步急促的陌生人身边走过,至于有没有擦肩,我并不是很清楚,因为我在听我的歌。   L对我说过:当你来过了上海之后你就会发觉,其实,长沙的夜晚并不是那么美,最起码,它比不过上海。我记得当时我“呵呵”的笑了笑,然后就没了下文,听着他给我讲关于魔都的故事,以及那些离我很遥远的梦想,还有我们青春回忆里的悲凉,在挂了电话之后看着通话时间莫名发笑。然后,我收到了他的照片,照片里的夜上海仿佛烧起来一般,整个夜空都被灯光映得通红。我看着那些精美的照片,直到眼睛发痛。然而,在很久之后的现在,我仍然被长沙的夜景吸引着,然后渐渐地迷失掉自我,陶醉在耳机里传来的歌声里,以及那些灯光里,最终不得不挤上一辆公交车或者伸手拦部出租车回到学校,然后站在熟悉的街头看着那永不停歇的车流,在欲望还未形成之前转身走进一片沉重的黑暗里,看着自己的影子渐渐的被一整片整片的黑暗所取代,笑着对自己说:其实,我很好!   L是我的初中兼高中同学,我们俩最大的梦想都是能去上海上大学,然后在那里工作买房,找个长发美女结婚生小孩儿,最后死在那里埋在那里,在那里永垂不朽!我记得高一开学我们俩自我介绍的时候,全班爆笑,老师也笑得如同中了五百万的大□□。然后L说了和我一样的梦想,当时他笑着看着我,露出的牙齿洁白而整齐,这一次,全班没有一个人笑。老师问我们俩:你们是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啊?我和L同时摇了摇头,然后我们俩笑得意味深长。后来W说:当时我还以为你们俩是基友呢!L当即就把手伸向了W发育良好的胸部,一脸下流猥琐的贱样子。W一拳打在L的肚子上,说:靠!手痒是吧!L捂着腹部下面一点的地方,疼得“吱哇”乱叫,而且他又弯着腰,所以看起来像是“重要的地方”受了伤,周围好几号人物都以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我们三个人。W淡定的对我说:快给他摸摸,我也没下多重的手啊?我当即就石化了,于是周围的人更加邪恶了。   我们三个就这样不分男女的度过了三年,然后,他们俩去了上海,而我依然留在长沙,呼吸长沙的空气,望着长沙的天空,穿过长沙的夜景,在长沙城里迷失、迷失。他们呢,站在上海的街头摆出各种稀奇古怪的造型要对方给自己拍照,计算着自己的生活费能不能顺利的用到月底,在欲望和利益的空气里保持着一颗坚定的心。   W是个性格开朗、豪迈大方的女孩儿,留着一个男生的发型,看起来干净干练。班上的女同学说,她在寝室里经常一把抱住室友然后一阵疯狂的亲吻,看起来就像一个饥渴的老男人。L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说:兄弟,看不出啊!下次让哥儿们我享受享受,别一个人独享美食啊!W手肘子就是一下捅在L的肚子上,于是,全班同学又邪恶了!L满脸痛苦的表情,我笑他:小心下次她真的会废了你!L哭笑不得:再也没有下次了!太受伤了!靠,还不过来给我摸摸!痛死了!我:……   他们刚到上海那天,W打了电话给我,告诉我她和L从地铁出来之后就差点迷失在了上海的街头,要我一定去看看。我当时正在部队军训,站在老式楼房的四楼走廊看着漆黑一片的夜空笑了笑,说:有时间一定去看看。这句话就一直搁浅在了那个夜晚,没有被我带走。我记得那天晚上我的心情很糟糕,至于是什么原因,我已经不记得了,接到W的电话,我几乎是欣喜若狂,可是,当她说出“你一定要来看看”这句话时,我的心情又突然恢复到了没接电话之前,然后我听着她像个小姑娘似的“叽里呱啦”的说个不停,我只是“嗯,嗯”,然后我们互相说了晚安,挂了电话,我看着走廊的照明灯下面,成群的蚊虫在围着它打转,我就这样看到眼睛发痛。室友出来问我抽不抽烟,我笑着摇了摇头,然后他点燃了自己的烟,仿佛很享受。我问他要了根烟点着了,和他一起靠在走廊上看着远方的繁华的夜景,突然觉得我仿佛渐渐远离了我的梦想。他吸完烟就进了寝室,我在走廊上一直站到十二点,然后看着自己脚边的那个烟头发笑,仿佛看到了一个最好笑的笑话。那一夜,我彻夜未眠。   第二天五点多,我们爬起来负重跑。教练在前面跑得特别快,像是看见了敌人一般斗志昂扬,而那些身子骨弱的女孩子们已经不知道落在了哪里,我跑完第三圈的时候,一个女孩子问我是跑第几圈了,我说开始第四圈了,她想死的“啊”了一声,然后满脸苍白的双手叉着腰仿佛就要一命呜呼的跟在我后面跑。最后,好几个女的一整天都没有看见人影,我琢磨着要么是进了医院,要么就是进了火葬场。我记得在我跑第六圈的时候,一个女的蹲在地上吐得天昏地暗的,我从她身边跑过去,然后我突然想到了以前我和L、W晚自习打牌被抓了大晚上的被教导主任提出来罚跑圈儿,我们三个有说有笑的绕着四百米的跑到跑了二十几个圈儿,最后面我和L累得直接趴地上了,W还笑着说:爽!好久没像这样出过汗了!真他妈爽!要不咱们再来几圈?我和L当即就摇了摇手,一副要死的样子,当时W一脸嫌弃的样子说:你们俩是不是男人啊?L立马就把裤带解开了,说:夜里看不清,要不就摸一下看看到底大爷是不是男的!W当时没忍住,一巴掌拍了下去,L捂着裤裆在散发着怪味儿的塑胶跑道上来回翻滚,别提多生动了,当然,最后的爆点才不仅仅是这个。伴随着W意犹未尽的一声“靠!真大!”,教导主任和班主任同时出现在了她身后,两个老男人看着L打滚的样子,而且他的裤带还解开了,再加上那句“靠!真大!”,用□□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所以,班主任很气愤的说:你们三个再给我跑十圈!负重跑!然后我们仨背着自己的书包,里面塞满了书本,就这样跑到了十二点多。那天晚上W挥着手对我们说了句“撒哟拉拉”,然后唱着高歌回了寝室,我们俩想死的往宿舍楼爬,就那样随时准备趴地上等班主任来收尸的爬到了六楼,澡也没洗往床上一倒就呼呼大睡。结果第二天全身酸痛起不来,被班主任骂个半死,W还“哈哈”的笑,说我们俩都废了!说完L就又准备解裤带,我立马阻止他,然后我一手打在了他的裤裆上,他又捂着大叫了起来,我对W说:靠!真的大!W一脸下流的表情盯着我的裤裆看。   晚上我和L说这件事的时候,他大笑道:那是,她可是标准的女汉子,你们班上那群女的都弱爆了,根本没有可比性!然后我跟他说我想起了那天晚上跑圈儿的事儿,他“呵呵”的在电话那头笑,说他很怀念高中的时候。   后来,大家都因为比较忙的缘故联系得没那么频繁了。其实,“比较忙”只是一个给自己的借口,我们都心知肚明。过年的时候我们三个聚了聚。那天晚上我们在L家打牌,我贴了一脸的纸条,看起来就像一个纸人,我们就那样像高中时期一样嘻嘻哈哈的打到了十二点多,最后大家都犯困了,我立马就倒在了L的床上,W在我屁股上拍了一把,说:你这么睡着我们俩怎么睡啊。刚一开始我犯困没听懂这句话的意思,可是仔细一想,不对啊,就算我们三个再怎么好也没好到可以同床共枕的睡觉,毕竟W是个异性,所以我理所当然的以为我和L睡一张床,而W则去睡客房。可是她这么一说,我就觉得不对了,她的意思是她不介意和我们两个大男人睡一张床上,还是在暗示我,我才是那个应该睡客房的人?我不解的看着他们俩,他们俩也同样不解的看着我,我坐了起来,怯怯的问:你们两个,在、在一起啦?L笑了笑:这不明摆着的事儿吗?我“呵呵”的干笑了两声,然后走出了L的卧室进了客房。因为我知道了,我是他们的朋友,而他们是恋人。   过完年后,我们三个去电影院看电影。电影里有很多女主角露胸的特写镜头,每次一到这样的镜头,L就忍不住激动地“我靠”,W就会立马伸出手来揪他的耳朵。L一脸委屈的样子,说:我看怎么啦?大家不都在看吗?W说:要是以前我就不管你了,现在可不行!L不干了:靠!你又不让我看你的,我看别人的你又吃醋!什么人啊!L的话刚说完,W就一把抓住L的手往自己的胸部上一按,L欣喜的叫道:靠!我还以为你塞了棉花呢!我当时看着屏幕上男女主角缠绵的戏份,竟然觉得那么肮脏。然后第二天早上我起来上厕所,看见L抱着床单丢进洗衣机里,对我露出心照不宣的笑容。W懒洋洋的从L的卧室里走了出来,我赫然发现,留起长发的她看起来竟然如此的性感,然后我突然想到,L曾经说过,他喜欢留长发的女孩子。   然后,他们俩回了上海,我回家住了两天,又马不停蹄的回了学校准备开学。后来,我们整整一个学期没有联系,而我在那个学期里交了两个女朋友。第一个叫S,和她的名字一样,她是一个正宗的S型美女,我们在一起差不多两个月,把第一次都给了彼此,然后因为一些小事大吵了一架,最后一气之下说了拜拜;第二个是M,在很久之前就认识的,在我和S交往的时候她就对我说想和我在一起,当时我很抱歉的说我有女朋友了,后来和S分了手,她知道了就说要不要和她在一起试试,我点了点头,开始了一段新的恋情,但是,我始终都没有碰她,因为我发现,每次在我即将要和她上床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就会浮现出那天在电影院W抓着L的手按在自己胸部上的镜头,还有第二天L把床单丢进洗衣机后对我露出的那个微笑,后来,M以为我不行,所以委婉的和我提出了分手,我想也没想就同意了。然后,暑假就那样来了。   暑假的时候他们俩也没有回长沙,而是在上海找了兼职。我在家里窝了整整一个暑假,每天听着我妈的唠叨还有我爸的说教,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度过了两个多月,然后又开学了。开学一个月后,我接到了L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说,他不想呆在上海了,因为在上海工作了两个多月赚的钱不到一个月就花得精光,他说:“我终于明白上海的夜景为什么那么美了,因为那是无数的欲望堆砌起来的华丽外表,当那些灯光熄灭之后,我看见的,只不过是散发着水泥味儿的高楼大厦,以及满脸疲惫从那些大厦里走出来的人。Q,如果有机会,你一定要来看看上海,但是,你千万不要爱上它!”我笑了笑,说:“我想,我根本就没有办法爱上它,因为,我不想离开长沙了!”然后我问他和W怎么样了,他说还是老样子,只不过最近开始抱怨生活压力太大了,他们俩都不好意思向家里要钱,挣来的钱都花完了,现在他在麦当劳做兼职,W在做家教,勉强能够挣到生活费。我笑说:知足吧,我都还没开始挣钱呢!然后聊了一些有的没的,回忆过去,或者抱怨现在,再或者畅想未来。   挂了电话之后,我发现我又迷路了,我无奈的笑了笑,拦了辆计程车。透过车窗,我看着星城长沙,突然笑了笑,这就是我生活的城市。回到寝室,我站在阳台上,拍了一张长沙的夜景准备发微博,突然,眼前的城市陷入了一片黑暗里,夜风轻轻地拂过,带着混凝土的气味,我把那张照片发到了微博上,写到:这是长沙,我生活的城市,当它热闹繁华时,它属于一片繁华;当它陷入黑暗后,它就属于一片黑暗!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布受天下】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